(2010年4月19日)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實現我省外經貿的可持續發展,現就加快推動我省外經貿戰略轉型、提升國際競爭力作如下決定。
一、加快外經貿戰略轉型、提升國際競爭力的重大意義
1.應對新時期新挑戰的迫切需要。
2.搶抓新時期新機遇的必然選擇。
3.解決我省外經貿發展深層次矛盾的客觀要求。
二、加快外經貿戰略轉型、提升國際競爭力的總體要求
4.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實施《規劃綱要》為主軸,堅持麵向世界、服務全國,在全球經濟格局變革中把握機遇、應對挑戰,以國際視野、戰略思維謀劃外經貿戰略轉型,大力促調整促轉型促創新,全麵提升我省國際競爭力。
5.發展定位。發揮我省外經貿的獨特優勢,使外經貿成為經濟持續健康快速增長的“發動機”,搶占國際經濟合作與競爭的“製高點”,深化開放型經濟體製改革的“先行者”,融入和製定國際規則的“試驗場”。
6.戰略重點。以提升國際競爭力為核心,大力實施外經貿“三大戰略”。一是產品競爭力戰略。二是市場多元化戰略。三是企業國際化戰略。
7.轉型目標。力爭到2015年實現“五個轉型”。一是從規模速度向質量效益轉型。高新技術產品和自主品牌產品出口占全省出口總額比重明顯提高。不斷擴大服務貿易占進出口總額的比重。二是從國際市場為主向國內外市場並重轉型。三是從招商引資為主向招商引資、招商選資、招才引技並重轉型。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利用外資比重進一步提高,力爭服務業實際吸收外資占全省吸收外資比重提高到40%左右。四是從珠三角為主向珠三角與粵東、粵西、粵北地區聯動發展轉型。粵東、粵西、粵北地區進出口總額占全省比重達到15%,引進外資占全省實際吸收外資總額比重達到20%。五是從“引進來”為主向“引進來”、“走出去”並重轉型。力爭境外投資協議金額、對外承包工程完成營業額有較大增長,建成1—2個境外經貿合作區,培育3—5個年銷售收入超過200億美元的本土跨國公司。
三、轉變外貿發展方式,提高外貿綜合競爭力
8.深度開拓出口市場。鞏固並深度開發美國、歐盟、日本、香港等傳統市場。大力開拓東盟、非洲、南美、俄羅斯、印度和中東等新興市場。支持企業通過對外投資、跨國並購等多種途徑在境外設立廣東商品貿易中心平台、品牌專賣店等國際營銷網絡。
9.努力優化出口商品結構。積極引導和支持企業創建自主國際知名品牌,支持擁有自主知識產權、自主品牌和自主核心技術的企業擴大出口。
10.積極擴大進口。重點擴大先進技術裝備、關鍵零部件和國內緊缺的能源資源進口。對列入國家和省重點鼓勵進口目錄的產品和技術,各級財政應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組織跨國采購,增強進口貿易的議價權和定價權。
11.培育外貿新增長點。不斷提高民營企業進出口貿易占全省的比重。建設一批優勢產品出口基地和科技興貿創新基地。鼓勵以新能源、新電子、新材料、生物醫藥等為代表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品及服務的出口,積極擴大資源增值加工、“三高”農業、水海產品出口,提高出口競爭力。
四、推動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加快建設全國示範區
12.延伸加工貿易產業鏈、提升價值鏈。推動加工貿易由單一生產型企業向生產服務型企業轉型,由單一的加工製造功能向研發設計、品牌營銷領域延伸,由外資企業為主向內外資並舉發展。鼓勵和引導加工貿易企業加大技改、研發的投入,創新技術,創建品牌。
13.促進加工貿易與本土經濟融合。加大力度推進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來料加工企業按相關規定就地轉型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外商投資企業或其他類型企業。研究製定支持加工貿易企業創立內銷品牌、建立國內營銷和物流體係的政策措施。利用“外博會”等國內展會平台,帶動一批國際知名品牌進入國內市場。
14.加快發展保稅物流監管體係。重點推動廣州白雲空港綜合保稅區建設。推進各地保稅物流中心(B型)項目建設。完善和擴大我省出口監管倉庫“入倉退稅”試點。
五、大力發展服務外包,促進服務貿易發展
15.加快發展服務外包。加快推進以廣州和深圳兩個示範城市為龍頭、輻射整個珠三角地區的服務外包基地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地區積極開展服務外包招商,重點培育和發展軟件研發、醫藥研發、工業設計、動漫創意、信息管理、數據處理、財會核算、供應鏈管理、金融後台服務等產業和業務。做大做強一批服務外包企業,培育我省外包品牌。
16.促進服務貿易全麵發展。建立和完善支持服務貿易出口的政策措施。鞏固我省旅遊、運輸和商業服務等行業在服務貿易中的規模優勢,擴大軟件、技術、文化、醫療服務出口,重點培育通訊、金融、信息、出版、傳媒、谘詢等高技術、高增值的服務出口。確定一批全省服務貿易創新示範區和全省服務貿易重點企業,建設一批知名服務貿易品牌。
六、優化外資結構,提高利用外資水平
17.優化利用外資結構。加強產業鏈招商,重點吸引發達國家跨國公司將關鍵技術、關鍵設備生產能力向我省轉移,積極探索並購、境外上市、投資基金、境外債券、轉讓基礎設施經營權等利用外資方式。鼓勵外商投向清潔能源和節能環保產業。
18.積極發展總部經濟。製定鼓勵跨國公司設立地區總部的相關辦法,鼓勵跨國公司在我省設立總部或地區總部。
19.發揮各類產業園區集聚創新作用。爭取將一批符合條件的省級開發區升級為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或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加快建設若幹特色專業園區,增強集聚和創新效應。
七、加快“走出去”步伐,大力培育本土跨國公司
20.積極開展對外投資合作。逐步擴大“走出去”專項資金規模。支持有實力的企業通過並購、重組、戰略合作等多種形式,獲取境外知名品牌、先進技術、營銷渠道、高端人才等資源。推動與東盟、中東、非洲、南美、俄羅斯、澳大利亞等重要資源國和地區的合作,通過長期貿易協議與參股開發相結合等方式,建立多元、穩定的境外資源供應基地。推動省內主要通信企業、建築類企業以帶資承包、總承包、BOT等方式,擴大電訊工程承包,承攬境外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鼓勵企業使用人民幣進行對外投資。穩步推進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鼓勵和支持我省企業集群式對外投資。
21.大力培育本土跨國公司。確定一批具有一定經營規模和品牌知名度、擁有自主核心技術和研發能力的本土企業作為重點培育對象,從資金、技術、品牌、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麵予以支持,發展成為有競爭力的跨國公司。鼓勵各類符合條件的企業到境外主要資本市場上市。積極吸引中央企業、民營骨幹企業以及上市公司總部和地區總部落戶我省。
八、加強國際區域合作,拓展開放型經濟發展空間
22.深化粵港澳台經貿合作。推動落實粵港、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的有關合作項目,積極落實CEPA(《內地與香港、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在我省先行先試政策,大力推進與港澳在金融、貿易、會展、物流等現代服務業的緊密合作。加快珠海橫琴新區、深圳前海地區、廣州南沙新區等重點合作區域的建設步伐,不斷創新合作機製。重點加強與台灣在經貿、現代農業、旅遊、科技等領域的交流合作,支持汕頭等市建設粵台經貿合作試驗區。推動粵東、粵北等地區積極參與海峽西岸經濟發展建設。
23.深入推進與東盟合作。製定出台深化我省與東盟戰略合作的政策措施,在東盟建成若幹個自主品牌生產基地和一批廣東商品營銷中心。推進我省企業投資東盟,重點發展境外加工貿易、資源開發和農業合作。對企業在東盟國家建立的經貿合作區、投資的大型基礎設施和重大礦產資源開采等項目給予扶持。加快“中新(廣州)知識城”等重大合作項目建設。推動粵西地區主動融入泛北部灣經濟合作區。
24.推進全方位對外合作。加強與歐盟、北美、日本和韓國等發達經濟體在產業、技術、貿易、投資、人才等領域的深度合作,加強與非洲、南美、印度、俄羅斯、澳大利亞等在進出口貿易、基礎設施建設、能源開發、海外並購等領域的合作。
九、推動大通關建設,提高口岸通關效率
25.加強口岸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港珠澳大橋、揭陽潮汕新機場等口岸基礎設施建設並盡早對外開放。抓緊進行設立蓮塘/香園圍、深港機場快線口岸的研究論證。推動泛珠江三角洲區域口岸合作,促進“鐵海聯運”、“江海聯運”物流體係建設。
26.推進口岸通關模式改革。製定並實施橫琴口岸通關管理辦法。推進口岸、保稅監管網點、園區通關一體化。深入推廣“屬地申報、口岸驗放”通關模式,提高通關效率。
十、創新運行機製,優化外經貿公共服務
27.完善投資貿易便利化機製。進一步完善海關企業分類管理辦法,加快出口退稅進度,提高檢驗檢疫效率,簡化外彙核銷手續。“減、免、緩、停”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服務類收費。
28.強化國際規則、標準製定的參與和主導機製。鼓勵企業積極參與國內外行業規則、標準的製定和修訂。支持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技術的企業和科研機構,積極承擔國際標準化組織技術委員會相關工作,對參與或主導國家和國際標準修訂的企業和科研機構給予獎勵。研究設立廣東大宗出口商品遠期交易中心,努力爭取國際定價權。
29.健全國際化人才培養和引進機製。建設國際服務外包人才培訓基地。加大海外創新科研團隊和領軍人才引進力度。
30.完善貿易摩擦應對防範和貿易救濟機製。研究製定技術標準、安全標準、碳標準等非傳統貿易摩擦的應對預案。推進趨勢預警、主要貿易國技術法規和標準預警、重點產品預警和專項預警。
31.推進建立公平有序的外經貿市場競爭機製。建立健全國外反壟斷防範和應對機製。完善WTO(世界貿易組織)爭端案件的啟動機製。
32.強化貿易投資促進和公共信息服務機製。加快在主要出口市場和新興市場國家設立廣東經貿代表處。建立健全以“廣東易發網”為主要平台的外經貿公共信息服務體係。
十一、加強組織協調,落實保障措施
33.強化統籌協調。省政府建立由有關省直部門及中直駐粵單位組成的聯席會議機製,研究協調解決涉及全省外經貿發展的重大問題。
34.加大政策扶持。視財力情況加大對外經貿發展扶持力度。支持外經貿企業利用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進行融資,進一步提高出口信用保險對一般貿易出口的覆蓋率。加大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推進工作力度。
35.開展戰略研究。
36.加強考核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