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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商務局 政策法規及解讀 國務院出台《關於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若幹意見》
國務院出台《關於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若幹意見》
來源:市外經貿局   時間:2010-07-23 11:22:18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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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4月12日,國務院再次強調要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若幹意見》,主要包括五部分內容,涉及“優化利用外資結構”、“引導外資向中西部地區轉移和增加投資”、“促進利用外資方式多樣化”、“深化外商投資管理體製改革”、“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等五大問題。一是修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擴大開放領域,鼓勵外資投向高端製造業、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產業。嚴格限製“兩高一資”和低水平、過剩產能擴張類項目。 二是鼓勵外資以參股、並購等方式參與國內企業改組改造和兼並重組;支持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公開發行股票、發行企業債和中期票據,拓寬融資渠道,引導金融機構繼續加大對外商投資企業的信貸支持。穩步擴大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的境外主體範圍。 三是支持A股上市公司引入境內外戰略投資者,規範外資參與境內證券投資和企業並購,依法實施反壟斷審查,並加快建立外資並購安全審查製度。 四是繼續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根據國家發展戰略及自身發展需要到境外上市;加快推進利用外資設立中小企業擔保公司試點工作。鼓勵外商投資設立創業投資企業,積極利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完善退出機製。五是對符合條件的西部地區內外資企業繼續實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保持西部地區吸收外商投資好的發展勢頭;對東部地區外商投資企業向中西部地區轉移,要加大政策開放和技術資金配套支持力度。鼓勵和引導外資銀行到中西部地區設立機構和開辦業務。 六是全麵清理涉及外商投資的審批事項,縮短審批時間。改進審批方式,在試點並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逐步在全國推行外商投資企業合同、章程格式化審批,大力推行在線行政許可,規範行政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