頁麵:
    字體:
    對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商務局 政策法規及解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網站   時間:2010-07-21 18:49:49   瀏覽:-
字號:

財稅〔2008〕1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準,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率。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將部分紡織品、服裝、玩具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4%;

  二、將日用及藝術陶瓷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1%;

  三、將部分塑料製品出口退稅率提高到9%;

  四、將部分家具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1%、13%;

  五、將艾滋病藥物、基因重組人胰島素凍幹粉、黃膠原、鋼化安全玻璃、電容器用鉭絲、船用錨鏈、縫紉機、風扇、數控機床硬質合金刀、部分書籍、筆記本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分別提高到9%、11%、13%;

  上述提高出口退稅率的具體商品名稱及稅號見附件。

  六、執行時間

  以上調整自2008年11月1日起執行。具體執行時間,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海關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

  特此通知。


附件:
提高出口退稅率的商品清單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