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科工商務局:
為認真落實國家相關文件精神,全麵規範我市外貿領域扶持政策,進一步做好穩外貿工作,經研究,決定對《關於印發2025年梅州市加快實體經濟振興發展專項資金外貿發展事項申報指南的通知》(梅市商務函〔2025〕46號)進行修訂完善。具體如下:
一、支持對象
支持對象為依法在我市注冊,依法取得生產經營資格,在業務經營、財務管理、出口退稅、外彙管理、海關監管等方麵近三年內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各類企業,以及服務外經貿發展的商(協)會等單位。
二、支持時間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所發生的項目。
三、支持項目和標準
由市、縣(市、區)、梅州高新區財政統籌專項資金,用於支持我市促進外貿穩定發展。項目獎勵(資助)金額以不超過實際發生金額為限;單個項目獎勵(資助)金額低於2000元的不予支持。獎勵(資助)資金,除明確承擔主體外,其餘均按照《梅州市加快實體經濟振興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第十條執行;獎勵(資助)對象不受就業人數限製。
(一)開拓市場資助
1.展位費資助
積極實施“粵貿全球”、“粵貿全國”等展會計劃,對參加由商務部、中國貿促會、省商務廳、省貿促會、市商務局、市貿促支會及其商(協)會等組織的境內外展覽會(廣交會除外),展位費按每個展位(按標準展位9平方米計算)給予30%資助;同時境外展會不超過2萬元,境內展會不超過1萬元。每家企業每次展會最多資助2個展位。
2.公共布展費資助
對組織10家企業、10個展位以上參加商務部、中國貿促會、省商務廳、省貿促會及其商(協)會以及市商務局、市貿促支會等組織的境內外展覽會(廣交會除外)的本市商(協)會,每個團組的公共布展費用給予30%且不超過5萬元資助;組織15家企業、15個展位以上的,給予30%且不超過10萬元資助。每個商(協)會每年最多支持2次。
(二)AEO認證獎
對首次獲得海關AEO高級認證的企業,每家企業獎勵10萬元。按照市財政局《梅州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方案》,企業無需提交申報材料。
四、申報材料
(一)展位費資助項目
1.《梅州市加快實體經濟振興發展專項資金外貿發展事項申請表》;
2.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係統各欄目資料查詢結果(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下載打印);
3.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
4.參展企業與展會主辦方或組展方簽訂的展位數量合同複印件;
5.支付參展費的銀行付款憑證及參展費發票或支出外彙認購展位的銀行付彙憑證;
6.展覽會組展通知或批件;
7.參展人員出入境記錄和邀請函複印件(此項僅境外參展人員提供);
8.參展人員參展前三個月在本公司的社保繳納記錄。如參展人員為法人或股東(直接控股),僅提供法人或股東證明材料;
9.展會現場拍攝的展位照片或視頻,須包含參展企業名稱等主要信息;
10.市商務局要求需提供的相關材料。
(二)公共布展費資助項目
1.《梅州市加快實體經濟振興發展專項資金外貿發展事項申請表》;
2.商(協)會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複印件;
3.商(協)會組展通知和參展企業名單;
4.商(協)會、參展企業與展會主辦方或組展方簽訂的展位數量合同複印件;
5.支付公共布展費用的發票及銀行付款憑證;
6.展覽會組展通知或批件;
7.參展人員出入境記錄和邀請函複印件(此項僅境外參展人員提供);
8.參展人員參展前三個月在本公司的社保繳納記錄。如參展人員為法人或股東(直接控股),僅提供法人或股東證明材料;
9.展會現場拍攝的展位照片或視頻,須包含參展企業名稱或外貿基地等主要信息;
10.市商務局要求需提供的相關材料。
五、申報程序
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將紙質申請材料(複印件加蓋公章)裝訂成冊(一式兩份),於2025年8月15日前報送市商務局。由市級商務部門審核後下達項目計劃,各級財政部門按程序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自本文件印發之日起,《關於印發2025年梅州市加快實體經濟振興發展專項資金外貿發展事項申報指南的通知》(梅市商務函〔2025〕46號)同時廢止。
梅州市商務局
2025年7月30日
(聯係人:彭文龍,電話:225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