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科工商務局:
為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內生動力,進一步拉動消費市場回暖,促進社消零平穩增長,根據《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梅州市加快實體經濟振興發展若幹措施及其配套文件的通知》(梅市府〔2022〕2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製訂梅州市加快實體經濟振興發展專項資金(商貿業發展事項)申報指南。具體如下:
一、支持對象
專項資金支持對象為梅州市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獨資)、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財務管理製度,誠信經營,依法納稅,在業務經營、財務管理等方麵近三年內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各類企業及其他行業法人單位附營的批零住餐產業活動單位。
二、支持時間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所發生的項目。
三、支持項目和標準
由市、縣(市、區)、梅州高新區財政統籌專項資金用於支持我市促進商貿業穩定發展。以下獎勵(資助)項目涉及上限標準並納統的有關數據均以統計部門的統計數據為準。
以下獎勵(資助)資金,除明確承擔主體外,其餘均按照《梅州市加快實體經濟振興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第十條執行。
(一)商貿業上限獎
1.支持對象和條件:經統計部門確定,對2024年度首次達到統計限額標準並納統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企業(因更名和改革等原因替換入庫的企業不計入獎補範疇)。主要審核類型包括限額以下轉為限額以上的商貿企業和新開業商貿企業。商貿企業統計限額標準:批發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零售業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及以上,住宿業和餐飲業主營業務收入均為200萬元及以上。
2.獎勵標準:對2024年度首次達到限額以上商貿企業,給予每家一次性獎勵10萬元。
(二)商超物流平台資助
對達到限額以上並納統(經統計部門確定)的商場超市在我市建設同城配送平台的企業,支持線下平台建設中倉儲部分(含倉儲貨架、裝配線、分棟線、托盤、鏟車、叉車等設備類)和用於物流配送的交通工具,給予購置設備類和交通工具費用總額×40%以內的一次性資助,最高資助30萬元。
四、申報要求
(一)商貿業上限獎
凡符合領取商貿業上限獎的企業,按照市財政局《梅州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方案》,企業無需提交紙質申報材料,填寫《梅州市商貿業上限獎確認書》(附件3)。
(二)商超物流平台資助
1.2025年梅州市加快實體經濟振興發展專項資金(商貿業發展事項)申報書(封麵);
2.梅州市加快實體經濟振興發展專項資金(商貿業發展事項)申請表;
3.在廣東商務誠信公共服務平台(http://www.gdintegrity.com)下載的《企業誠信信息記錄》;
4.梅州市加快實體經濟振興發展專項資金(商貿業發展事項)申報承諾書;
5.企業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
6.支付同城配送物流成本費用的設備合同複印件、發票、銀行流水,以及現場設備圖片等相關佐證材料;
7.市商務局要求需提供的相關材料。
提交的項目申報材料均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多頁的還需加蓋騎縫公章。紙質版材料一式三份,裝訂成冊。電子版材料為掃描件(均需加蓋公章,並彩色掃描上傳),須為蓋章材料並彙總成PDF文件。所有證件均需在有效期內。請梅州高新區管委會和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負責組織企業申報,並於2025年8月5日前統一將申報材料和審核意見函(含附件2申報彙總表)報至市商務局。
五、申報程序
(一)網上申報:申報企業登陸“粵財扶助”梅州平台(網址:https://czbt.czt.gd.gov.cn/),按指引進行注冊,注冊登錄後,按要求填寫《梅州市加快實體經濟振興發展專項資金(商貿業發展事項)申請表》,並根據所申報項目類型上傳材料。“免申即享”企業隻需上傳確認書。
(二)縣級初審:梅州高新區管委會和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分別按照屬地原則對所轄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審核),嚴格核實項目申報條件及實施情況,確定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和支持內容,嚴禁違規提高支持限額或虛報項目情況。
(三)市級複審:市級商務主管部門登錄平台,對申報主體提交的材料進行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審查,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報主體按時、按要求補正材料。
(四)遞交紙質材料:通過線上審核通過的企業(免申報除外)在規定時間內從平台下載帶水印的申報材料進行打印,裝訂成冊(一式三份),提交紙質材料到所屬縣(區)行政服務中心“惠企政策兌現窗口”。縣(市、區)惠企政策兌現窗口人員核驗申報材料真實性、完整性,與網上提交的材料一致的,予以收件;不符合的,當場告知補正材料。(見附表)
(五)項目公示:根據審核結果,市商務局提出資金使用明細計劃,按規定在本部門門戶網站及當地要求的其他信息平台上辦理本地區具體支持項目的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六)資金撥付:資金使用明細計劃經公示無異議或明確異議處理意見後,由市級商務部門會同財政部門下達項目計劃,各級財政部門按程序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七)申報時間:2025年7月11日-2025年8月5日,逾期未提交申報材料的視為放棄申報。
附表
紙質材料遞交地址如下:
附件:
1.2025年梅州市加快實體經濟振興發展專項資金(商貿業發展事項)申報書(封麵).wps
2.梅州市加快實體經濟振興發展專項資金(商貿業發展事項)商貿企業獎勵申報彙總表.wps
4.梅州市加快實體經濟振興發展專項資金(商貿業發展事項)申請表.wps
5.梅州市加快實體經濟振興發展專項資金(商貿業發展事項)申報承諾書.wps
梅州市商務局
2025年7月11日
(聯係人:朱熾鑫,電話:2256873;
“粵財扶助”梅州平台技術支持,2122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