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各相關行業商協會及企業:
為做好我市2025年省級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水平提升專項資金(發展內貿促消費方向)消費樞紐建設事項入庫申報工作,根據《廣東省商務廳關於做好2025年省級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水平提升專項資金(發展內貿促消費方向)消費樞紐建設項目入庫工作的通知》(粵商務建函〔2024〕269號)的要求,結合實際,我局製定了《梅州市2025年省級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水平提升專項資金(發展內貿促消費方向)消費樞紐建設項目入庫申報指南》,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梅州市商務局
2024年12月13日
(聯係電話:2256876)
梅州市2025年省級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水平
提升專項資金(發展內貿促消費方向)
消費樞紐建設項目入庫申報指南
全麵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深入落實省委1310工作部署,進一步推動形成強大內需市場,加強縣域商業體係建設,培育現代商貿流通領軍企業,打造新發展格局戰略支點,按照先入庫項目後安排資金原則,結合梅州實際,為做好資金入庫工作,現就2025年省級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水平提升專項資金(發展內貿促消費方向)消費樞紐建設項目入庫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內容
(一)支持內貿骨幹企業做大做強。全市遴選10家左右掌握全國訂單配置權、國內市場銷售渠道、資源配置權的內貿骨幹企業,給予分檔支持,最高不超過50萬元,助力企業做大做強。支持對象確定為在梅州市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批發零售業務,內部管理製度健全、依法納稅、誠信經營、具備一定規模和成長性好的優質企業,包括但不限於開展零售業務的電商平台、供應鏈企業等。由市級會同各縣(市、區)初評推薦,省級複核確定支持名單。支持期限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支持方式:
(1)市級申報不超過10個項目,每個項目資金不超過50萬元;
(2)市級會同各縣(市、區)初評推薦,結合2024年工作情況形成梯次,獎勵金額從50萬元到30萬元。
(3)支持企業必須在2025年度內按照全省消費運行統籌分析機製,每個月通過內貿運行監測係統報送2次銷售數據。
2.申報材料:
項目入庫申報書(附件1)、項目入庫申報承諾書(附件3)、申報企業在“信用中國(廣東)”平台下載的《公共信用信息報告》、企業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2022年、2023年及2024年上半年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及其他有關佐證支持方向的材料。
(二)支持步行街(商圈)改造提升。對2025年度內認定為省級示範特色步行街(商圈)開展改造提升直接相關工作,包括加強整體規劃布局和商業策劃,優化街區環境,提高商業質量,引進知名企業和品牌,增強文化底蘊,規範管理運營,建立優化消費監測體係,鼓勵企業納統,舉辦促消費活動等項目給予一次性獎補。支持期限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支持方式:
(1)每個省級示範特色步行街(商圈)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2)優先選擇能夠長期提升步行街(商圈)建設消費體驗、形成消費集聚、凸顯本地特色的升級改造項目,不支持臨時的、一次性的街區美化、展示、活動項目。對於入庫後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做退庫處理;
(3)申請時須列明項目清單和資金申請額度,每個項目不能超過符合支持範圍單個項目投資額的40%。
2.申報材料:
項目入庫申報書(附件1)、項目入庫申報承諾書(附件3)、申報企業在“信用中國(廣東)”平台下載的《公共信用信息報告》、企業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實施方案、項目清單、資金支出憑證(發票)、相關圖片、能體現支持步行街(商圈)改造提升,加強整體規劃布局和商業策劃,優化街區環境,提高商業質量,引進知名企業和品牌,增強文化底蘊,規範管理運營,建立優化消費監測體係及其他有關佐證支持方向的材料。
(三)打造本市特色消費節品牌。根據《廣東省商務廳關於印發<打造廣東“粵消費·粵精彩”1+21城市促消費節日品牌矩陣行動方案>的通知》(粵商務建函〔2023〕35號)開展“一城一節一IP”特色促消費節日品牌專項培育工作的地市,支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按照全省促消費工作安排承辦省級消費活動的,酌情增加一定金額,每場活動不超過50萬元。支持期限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支持方式:
(1)由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單位推薦入庫“梅品惠”消費節具體項目,明確開展活動的承辦機構、建議支持額度等,同時需提交詳細的活動開展成效報告。每個項目不能超過符合支持範圍單個項目投資額的40%,單場活動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最終活動補貼金額待省廳資金下達切塊後按比例給予支持。
(2)各縣(市、區)申報的“梅品惠”促消費活動需已在梅州日報社備案登記;
(3)按照全省促消費工作安排承擔省級促消費活動的縣區,列明活動名稱、承辦機構、資金支出總額等,可額外提出不超過50萬元/場。
2.申報材料:
項目入庫申報書(附件1)、項目入庫申報承諾書(附件3)、申報企業在“信用中國(廣東)”平台下載的《公共信用信息報告》、企業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項目單位情況、具體建設內容和建設地點、實施方案、相關圖片、活動開展成效報告、資金支出憑證(發票)及其他有關佐證支持方向的材料。
(四)支持省商務廳縱向幫扶點高質量發展。落實省委、省政府《省直機關及有關單位組團縱向幫扶支持縣域高質量發展的工作方案》,對安排給省商務廳的縱向幫扶地區給予定向支持。支持梅江區結合“百千萬工程”推進商貿流通業補短板工程,推動構建縣鎮村商貿服務網絡,健全完善縣域商業、商貿物流、農產品流通基礎設施,促進城鄉商貿流通服務均等化。支持期限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支持方式:
采取市級推薦、省級複核方式確定入庫項目,資金下達後由梅江區結合實際采取合規方式執行申報、評審、驗收、撥付等程序。支持對象為廣東省內注冊、在梅州市梅江區承接“百千萬工程”項目的經營主體,不含個人、個體工商戶。具體支持比例、標準及入庫申報材料由梅江區結合“百千萬工程”相關工作要求具體安排。
二、入庫要求
(一)請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務必對照資金支持方向和內容進行摸查項目計劃,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優質項目入庫,切實履行審核把關職責,對申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核。資金支持期內已發生項目據實申報,未發生的按預估申報(列明測算依據),並填報項目入庫申報表。支持方向為(一)至(三)的項目於12月20日(星期五)前將申報材料和入庫推薦函報送我局,支持方向為(四)的項目於12月25日(星期三)前將申報材料和入庫推薦函報送我局,以上均需彙總報送項目入庫申報表(附件2),以便收集後做好我市入庫工作。
(二)已經獲得商務領域中央或省級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重複申請。
(三)所提交的入庫項目申報材料均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多頁的還需加蓋騎縫公章。紙質版材料一式三份,裝訂成冊。電子版材料為掃描件(均需加蓋公章,並彩色掃描上傳),須為蓋章材料並彙總成PDF文件。所有證件均需在有效期內。
(四)本次申報項目僅作申報入庫使用,最終資金安排以省商務廳下達通知為準。
三、資金使用管理要求
資金不得用於以下方麵:
(一)支持內容含有財政補助單位人員經費,包括發放公務人員工資、獎金、勞務費、津補貼等。
(二)支持內容含有新建擴建政府性樓堂館所等明令禁止的相關項目建設。
(三)申報企業(單位)近三年被“信用中國(廣東)”平台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或被審計部門定性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且尚未完成整改,或拖欠應繳還財政資金。
(四)申報企業(單位)因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被縣級以上地方應急管理部門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五)支持內容含有其他違反相關規定的支出。
(六)同一項目已獲取商務領域中央或省級財政資金支持的,原則上不再重複支持。
各縣(市、區)在申報項目時,應發函給縣稅務局、審計局、應急局等單位了解上述情況,並將核查情況反饋給市商務局。
附件:1、梅州市2025年省級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水平提升專項資金(發展內貿促消費方向)消費樞紐建設項目入庫申報書.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