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科工商務局、財政局:
根據《關於印發梅州市加快實體經濟振興發展專項資金(商貿業發展事項)申報指南的通知》(梅市商務〔2023〕36號)精神的基礎上,經研究,現將有關補充通知如下:
一、調整支持對象的範圍。專項資金支持對象為梅州市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獨資)、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財務管理製度,誠信經營,依法納稅,在業務經營、財務管理等方麵近三年內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各類企業及其他行業法人單位附營的批零住餐產業活動單位。
二、調整申報時間。順延至2023年8月30日,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申報。
除以上調整外,其他申報事項不變。
梅州市商務局
2023年8月23日
(聯係人及電話:市商務局市場規劃與調節科林優茜,2256607;市財政局工貿發展科劉婷,2122311;“粵財扶助”梅州平台技術支持,2122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