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廣東省商務廳關於下達 2023 年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消費樞紐建設事項)項目計劃的通知》(粵商務建函〔2023〕24號)和《關於印發梅州市2023年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消費樞紐建設事項)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梅市商務〔2023〕28號)等文件要求,經企業申報、各縣(市、區)初審,征求市相關部門審核意見、集體審核同意後,現將梅州市2023年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消費樞紐建設事項)項目資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6月12日至6月20日,共7天。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於公示期內以書麵形式向市商務局反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真實姓名、身份證複印件、聯係方式和反映的具體事項及證明材料;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真實單位名稱(加蓋公章)、聯係人、聯係方式和反映的具體事項及證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問題的,或未提供可查證的線索,或逾期提供證據材料的,不予受理。
聯係人:市場規劃與調節科 林優茜、陳彩苑
聯係電話:0753-2256607、2256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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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地址:梅州市梅江區彬芳大道北3號梅州市商務局市場規劃與調節科
附件:梅州市2023年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消費樞紐建設事項)項目資金分配方案.pdf
梅州市商務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