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管理,嚴厲打擊非法回收、拆解和倒賣報廢機動車等違法行為,根據《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未經廣東省商務廳認定資質的企業不得從事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及報廢機動車整車交易;未取得商務部門資質認定,擅自從事回收、拆解和倒賣報廢機動車的,均屬非法回收、拆解報廢機動車。
二、非法回收拆解報廢機動車的網點應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徹底拆除清理相關經營設施。對不停止經營及未徹底拆除清理相關設施的,一經發現,沒收非法回收的報廢機動車、沒收違法所得。其中,違法所得在5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或者沒有違法所得的,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為非法經營行為提供便利條件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對構成犯罪的相關責任人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法規,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有權對非法回收拆解報廢機動車行為進行舉報,舉報電話、郵箱:
四、梅州市具備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資質企業名單:
梅州市利民物資再生利用有限公司(電話:2132198);
梅州市嘉好廢舊汽車拆解有限公司(電話:2616696);
梅州市順旺金屬科技有限公司(電話:8361898)
梅州市華升物資再生利用有限公司(電話:13728189906)
特此公告
梅州市商務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