頁麵已歸檔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 區域 | 汙染 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和 整改情況 | 是否 辦結 |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
1 | X2GD202109170201 | 反映水口鎮水洋村駱屋“棺材嶺 ”(即水口高速出口旁邊)被挖掘機、馬膽車大範圍破壞耕地、毀林挖山、非取稀土礦謀利(每噸售價80元),損害國家財產。 | 梅州市興寧市 | 生態 | 該農莊右側山體削坡取土,被破壞的林地麵積為1800平方米。現場檢查未發現農莊內有挖掘機和馬膽車,該地塊為非耕地範圍。經檢驗,被挖山體土質並非瓷土或稀土。 | 部分屬實 | 水口鎮政府已於2021年7月26日對元亨農莊發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對所破壞的山體進行複綠。 | 未辦結 | 無 |
2 | D2GD202109170085 | 梅州市好利時實業有限公司違反環評,分租給十多家小電鍍作坊,鍍種、產線數量、排汙總量超出環評許可,汙染周邊環境。曾向當地環保部門多次反映,2016年隻是簡單處罰。 | 梅州市蕉嶺縣 | 其他 汙染 | 好利時公司主要生產皮具五金製品,辦理了環評手續和竣工環保驗收。目前,該公司有4條生產線,實際生產未超環評批複,未發現企業電鍍車間分租使用情況。根據2021年8月30日監測報告該公司廢水達標排放。 | 部分屬實 | 蕉嶺縣將進一步與蕉華工業園區加強對園區企業監管力度,確保園區企業依法依規經營,汙染物穩定、達標排放,依法嚴查違法違規企業。 | 已辦結 | 無 |
3 | X2GD202109170186 | 廣東省梅州市興寧市葉塘鎮長豐村上劉屋24號居民住宅旁(距離村委也不到500米)有一個違建、無任何手續證照的養豬場,三清三拆時候村幹部包庇沒有拆除掉。豬舍麵積500多平方,養殖廢水、豬屎尿直排村中心河道,臭氣熏天,噪音擾民,嚴重汙染周邊環境。群眾12369多次投訴後反而越養越多豬,問題絲毫沒有得到解決。 | 梅州市興寧市 | 水,大氣 | 該養豬場未辦理手續,從2020年9月開始由王某愛個人養豬,屬於自繁自養,現有豬舍1棟,豬舍內建有沼氣池,豬糞、豬尿經沼氣池處理後排入村中小河。現場檢查時,豬場門口能聞到臭味,影響附近村民和環境。該養豬場曾被群眾投訴,長豐村委於2020年12月18日進行了調處並告誡王某愛盡快清欄搬遷。2021年5月8日,鎮村幹部再次進行調處,並要求豬場於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搬遷。關於“三清三拆時候村幹部包庇沒有拆除掉”的問題不屬實。 | 部分屬實 | 2021年9月20日,葉塘鎮發出《畜禽養殖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書》和《限期改正通知書》,經勸導,養豬戶王某愛同意於2021年9月30日前清欄搬離。下來,興寧市將加強督促檢查,加快該豬場清欄工作進度,確保按時完成整改。 | 未辦結 | 無 |
4 | X2GD202109170190 | 反映江灣禦景住宅小區樓下6家燒烤店,其中新疆好兄弟燒烤店、湛江海鮮燒烤店問題最嚴重,在路麵搭建燒烤爐露天燒烤,排煙設施小,排煙效果不佳,造成嚴重油煙擾民;燒烤店晚上八點開始營業,持續到淩晨5點,噪音擾民嚴重;占道經營,阻礙交通。多次投訴但未能徹底解決問題。 | 梅州市興寧市 | 大氣, 噪音 | 江灣禦景小區樓下正常經營的有新疆好兄弟燒烤店、湛江海鮮燒烤店、長毛飯店、蝦皇餐飲店、土耗兄弟、憶家食客,6家店均辦理有工商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其中新疆好兄弟、湛江海鮮燒烤店兩家燒烤店均裝有油煙淨化裝置。現場檢查發現部分商家占道擺放桌椅、燒烤爐等經營行為,導致產生油煙廢氣和噪音對周圍居民存在一定影響。群眾多次投訴但未能徹底解決問題。 | 基本屬實 | 針對占道露天燒烤等經營行為,興寧市城綜局現場對6家店主進行口頭警告,責令其立即停止占道經營行為。下來,興寧市將聯合多部門重點持續巡查監管,通過發放宣傳單,加強宣傳教育,確保整改到位。 | 階段性辦結 | 無 |
5 | D2GD202109170083 | 寧中鎮鵝一村的興寧市誠達五金加工廠,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噪音、刺激性廢氣,對周邊居民生活造成影響。 | 梅州市興寧市 | 大氣, 噪音 | 1、誠達五金加工廠辦有工商營業執照,主要從事印刷機器的維修及零部件加工,有少量油墨氣味造成影響。經監測,結果顯示噪聲排放達標。 2、鮮優惠水果店主要經營新鮮水果銷售,營業時間為上午8點至晚上10點。該店內有一台冰櫃用於保鮮水果,其外機懸掛在店背後外牆上,朝向天譽花園小區內部,外機產生的噪聲對小區居民生活造成影響。 | 基本屬實 | 檢查組要求誠達五金加工廠對油墨氣味收集處理排放,控製作業時間,以防止氣味和噪聲擾民。 針對鮮優惠水果店噪聲擾民問題,生態環境部門發出《限期改正通知書》,同時寧新街道要求該店將店背後的冰櫃外機拆除,並搬遷至店正門處。該店已落實整改要求。 | 已辦結 | 無 |
6 | X2GD202109170175 | 城北鎮塔下村村裏有一小部分村民修建及擴建了幾個養豬場,其養豬場的糞便、尿液等汙水隨意排放,造成周圍土壤嚴重的惡化,破壞了土壤本身的結構,同時也使周圍環境惡化,臭氣熏天,蚊蟲泛濫,嚴重影響村民的生活質量,附近的麗園農場汙水隨意排放,長期臭氣熏天,蚊蟲泛濫,周邊村民深受其擾,苦不堪言。 | 梅州市梅江區 | 水 | (一)城北鎮塔下村一小部分村民修建及擴建幾個養豬場,其養豬場的糞便、尿液等汙水隨意排放,造成周圍土壤和環境惡化,臭氣熏天,蚊蟲泛濫的問題。 城北鎮塔下村屬於適養區,目前共有生豬養殖戶39戶,截至9月19日,現場已排查10戶,暫未發現新建、擴建現象,排查過程未發現造成周圍土壤和環境惡化,臭氣熏天,蚊蟲泛濫現象。其中,7戶有沼氣池等,無直排現象;另外3戶,未建沼氣池,少量糞便、汙水直排旁邊渠道。 (二)麗園農場辦理了工商營業執照,有環保手續。存量生豬約1800頭,糞汙處理設備設施齊全,養殖過程中產生的廢水進入沼氣池處理後經多級氧化池沉澱,用於灌溉果林。 2019、2020年該公司按防疫要求設置專門生豬通道,汙水主要是進出生豬後清洗場地的廢水,該地點設有圍擋進行收集,檢查時路麵幹淨,未發現廢水橫流的現象。該公司負責人反饋,生豬通道已經停止使用兩個多月,殘留的異味對周圍環境造成一定影響。 | 部分屬實 | 辦案單位責令3戶養殖戶現場封堵排放口。9月20日,辦案單位發出《限期責令整改通知書》,責令3戶養殖戶立即進行整改,建設相應規格的沼氣池或沉澱池等糞汙處理設施,沼液及時處理,不得外溢,15個工作日內完成相關整改。 9月19日巡查麗園農場周邊環境,未發現廢水外排現象和臭氣熏天,蚊蟲泛濫等情況。辦案單位要求該農場立即清洗生豬通道,並封堵現有生豬通道,將新的生豬通道設立在場內,且不得影響周圍環境。截至19日,該公司已按要求落實。同時,辦案單位對楊文河塔下段進行檢查,暫未發現水質環境異常情況。環保部門對河水進行檢測,水質符合相關標準。 下一步,梅江區繼續推進排查工作,對塔下村剩餘養殖戶情況進行全麵排查,計劃於9月24日前完成,一經發現未配套糞汙處理設施,立即責令整改,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問題。 | 未辦結 | 無 |
7 | X2GD202109170149 | 興寧市葉塘鎮葉東學校側邊有一大型豬場無任何證件及排汙設施,病死豬就地掩埋、臭味飄揚,汙水排入葉東河,嚴重地汙染了周邊環境,影響正常教學和兒童學生身心健康。同時在豬場側邊有幾個大型魚塘,魚塘養殖設備發生大量噪音,上課教室長期關閉門窗防止臭味、噪音進入,嚴重影響了正常教學秩序,周圍的群眾家長多次反映未作處理,要求關閉豬場魚塘,還學校、居民一個宜居宜學環境。 | 梅州市興寧市 | 大氣,水, 噪音, 土壤 | 興寧市葉東種養專業合作社辦有營業執照和汙染物排放許可證,配套有沼氣池、氧化池病死豬處理池等。現場發現其豬屎堆放場未采取密閉措施,雨天存在汙水滲出現象,豬場鄰近住戶和過路群眾能聞到臭味,距離學校約200多米,對學校造成一定影響,不存在病死豬就地掩埋、汙水直排到河現象。 葉東學校附近有2個魚塘,靠近學校的魚塘約300米,魚塘設有氧泵和投料機。經現場調查,以及走訪學校負責人和教師代表,魚塘氧泵和投料機產生的噪音較小,不存在影響正常教學秩序的現象。 | 部分屬實 | 9月18日下午,相關部門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調查核實。葉塘鎮已於2021年9月7日發出《限期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並與場主簽訂自願關閉協議書,其承諾於2021年12月31日前關閉養豬場不再此地養殖。 下來,興寧市將組織相關單位加強巡查監管,督促該養豬場在完成關閉前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行,最大限度減少汙染影響。 | 未辦結 | 無 |
8 | X2GD202109170162 | 現反映梅縣區水車鎮的機製沙場,在河邊建廠沒有辦證的,把汙水直接排放進河裏,搞到河水就象汙水池的水一樣家,現在這幾天他們收到風聲說各位領導要來檢查,這幾天就沒有生產,希望各位領導要嚴查,老百姓都向梅縣區有關部門反映過的,但是都沒有起到作用。 | 梅州市梅縣區 | 水 | 該砂場為五華縣源毅建築材料有限公司梅縣分公司,建有辦公用房和一條洗砂製砂生產線以及相應的堆場。配套了廢水儲存罐、壓濾機、回用水池,生產廢水經沉澱、壓濾處理後回用於洗砂製砂生產線,壓濾泥外售,廢水不外排。該公司有環保手續、辦理了取水許可證和水土保持方案審批。現場檢查時,該公司未生產,未發現有外排生產廢水的暗管、排放口。據了解,因河道采砂許可證到期,已於2019年5月停止開采河砂。2021年9月12日開始停產檢修破碎機,無生產廢水直排梅江河的行為。 水車鎮政府曾於2021年6月7日接到類似問題反映,該鎮立即前往調查,未發現有生產廢水外排現象,並將調處情況答複了投訴人。 | 不屬實 | 下一步,梅縣區相關部門會同屬地政府將加大監管力度,對違法排汙行為依法依規嚴厲查處。 | 已辦結 | 無 |
9 | X2GD202109170132 | 長源村上窩村祖屋門口的池塘受到村民生活汙水、養豬養牛場的糞便廢水的汙染。 | 梅州市五華縣 | 水 | 案件中反映的“祖屋門口的池塘”實為長源村理事會門口的氧化塘,附近居民生活汙水經淨化池淨化後排到此塘,是附近農田耕作灌溉主要水源之一。此前,第11批155號案件反映的三家養豬戶沼液排入該池塘造成廢水廢氣汙染。該三家養豬戶已於9月6日整改完畢,均已關閉退出養殖,無養殖廢水排放到該池塘。經核查,現該池塘附近已沒有養豬戶和養牛戶,不存在牛場糞便汙染情況。現場未發現池塘的水存在明顯的異味、臭味情況。 | 不屬實 | 2021年9月18日下午,轉水鎮政府會同縣相關部門趕赴現場調處。未發現池塘的水存在異味、臭味情況。19日上午,轉水鎮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將所取池塘水供附近群眾確認,群眾均表明水體清晰可見,沒有大顆粒沉澱物,沒有臭味、異味。 | 已辦結 | 無 |
10 | D2GD202109170064 | 梅州市興寧市水口鎮布頭村馬石下有幾戶村民在從事洗沙,沒有相關環保手續,產生的汙水、噪聲、粉塵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曾經向當地相關部門反映過,但是一直沒有解決。 | 梅州市興寧市 | 大氣, 噪音, 水 | 該洗砂場位於水口鎮布頭村馬石下,該地塊已被征收並移交廣梅產業園區,屬於梅州市公安局已取得合法使用權的國有建設用地,用途為全科目汽車考場用地,布頭村民藍某華在該地塊臨時設立中轉堆放場。 | 基本屬實 | 調查組要求該砂場立即清場關閉,並對外圍進行圍擋。目前場內洗砂設備已拆除撤離,已清場完畢,並對外圍進行圍檔。 | 已辦結 | 無 |
11 | X2GD202109170125 | 舉報平遠縣大柘鎮和生石場未經審批,非法開挖占用林地,石場離居民住宅區約10多米遠,生產作業中產生大量的粉塵,整天塵土飛揚,損害健康,噪聲、震動極大,深夜生產噪音擾民。 | 梅州市平遠縣 | 大氣, 噪音 | 和生石場2003年11月申領了采礦許可證,有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環保手續。2021年8月17日,該石場因存在部分安全隱患於被平遠縣應急管理局責令停產整改。 1.2013、2014年平遠縣林業局分別批準其臨時使用林地1.93公頃、1.81公頃,使用期限均為二年。2017年省林業局批準該石場永久使用林地6.4800公頃。2018年7月24日,縣林業局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對和生石場違法使用林地曆史遺留問題進行處置,處置麵積6.1700公頃,繳納森林植被恢複費37.02萬元後直接調為非林地。目前,該石場無非法占用林地情況。 2.2019年7月,根據相關部門露天礦區範圍必須符合離民房300米的安全距離要求,該礦調整了礦區範圍。經調整,該礦礦區範圍離居民區300米以上,石場破碎區離居民區80米以上。目前未發現非法開挖、改變開采範圍、超越法定礦區範圍情況。 3.該場對破碎、篩分、鏟裝、運輸等生產進行防塵處理,選用低噪聲設備、綠化吸收等措施進行降噪。經查閱廢氣、噪聲檢測報告,各汙染因子均達標排放。據現場負責人介紹,該場生產作業時間一般為早上8:30-12:00和下午14:00-18:00,不存在深夜生產噪音擾民行為。 | 部分屬實 | 平遠縣將及時跟蹤該石場複產情況,開展監督性監測,如發現超標排放,堅決依法查處。同時將加大礦山監督檢查力度,強化礦產資源監督,督促企業落實環保整改主體責任,加大礦區和周邊的生態環境治理修複,邊采邊治,確保生態環境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 未辦結 | 無 |
12 | D2GD202109170062 | 梅州梅縣區新縣城府前大道人民廣場每天都有人使用大功率的音響進行唱歌,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 | 梅州市梅縣區 | 噪音 | 9月18日20時,經梅縣區聯合調查組現場核查,在梅縣人民廣場內有8處使用大功率音響進行唱歌的市民群眾,且唱歌產生的聲音對周邊環境存在一定的影響。 | 屬實 | 聯合調查組逐個進行教育勸導,要求他們必須調低音量,在21時後不準使用大功率的音響,避免對周邊市民群眾造成影響。9月19日夜間,梅縣區住建局再次現場核查,確認現場已整改到位。 | 已辦結 | 無 |
13 | X2GD202109170161 | 利洋村的一個采石場無牌無證爆破采石,致使山林毀壞,良田受損,山泉水斷供,村民房屋破裂 | 梅州市五華縣 | 生態 | 1、該采石場為周江石場,於2014年通過公開掛牌出讓競得采礦權,有環保手續,有水保、安全生產等相關證照,後因資源枯竭、市場不景氣等因素於2017年已注銷了采礦許可證。2018年9月,周江石場已關閉,並自行拆除生產線,撤離作業人員。根據2021年衛星影像圖顯示,發現在原采礦範圍右側有一處疑似破壞林地行為,麵積3.42畝,是原石場根據村民要求恢複原礦區耕作道路而開設。2、該石場拆除生產線剩餘的傳輸架子非法占用耕地,麵積約200平方米。3、關於“山泉水斷供”的情況不屬實。未發現該石場周邊有山泉水水源。4、周江鎮政府到原周江石場周邊村民小組群眾家中走訪了解,個別村民房屋存在裂痕。 | 部分屬實 | 針對原采礦範圍開設道路破壞林地(麵積3.42畝)行為,周江鎮政府責令開設周江石場的五華縣錦茂事業有限公司限期複綠;針對良田受損的問題,該地塊已完成複耕複種;針對村民房屋破裂的問題,周江鎮擬通過法律途徑邀請有資質的第三方進行房屋鑒定,待鑒定結果出具後作進一步調處。 | 階段性辦結 | 無 |
14 | X2GD202109170111 | 反映梅州市豐順縣埔寨鎮G235國道旁的日大磚廠、寶塔磚廠、豐財磚廠等無證的小磚窯,無脫硫環保設施,煙氣直排,環保部門以罰代批,希望進行處理。 | 梅州市豐順縣 | 大氣, 其他汙染 | (一)2016年底,豐順縣對全縣磚廠開展清理整頓專項工作,通過整治保留了19家,19家磚廠均完善了相關部門的手續,配套了相應的治汙設施。市生態環境局豐順分局通過雙隨機係統隨機抽查、磚瓦窯專項檢查、日常突擊檢查和監督性監測等方式開展磚瓦窯行業監管,對檢查發現環境違法行為或監測超標的,及時依法依規進行查處。生態環境部門對磚廠沒有以罰代批情況。(二)日大磚廠、寶塔磚廠均辦有營業執照、國有土地使用證、環保備案以及排汙許可證等證件手續;豐財磚廠辦有營業執照、環保備案以及排汙許可證等證件手續,而國土方麵證件辦理了臨時用地許可證,但已過期,沒有完備的用地手續。(三)3家磚廠均配套有脫硫除塵設施並運行,經監測3家磚廠廢氣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達標。 | 部分屬實 | 針對豐財磚廠沒有完備的用地手續,埔寨鎮綜合行政執法隊於2021年9月20日向豐財磚廠負責人送達《通知書》,責令豐財磚廠組織報批材料,在規定期限內向原批準單位依法辦理用地審批手續,逾期未辦理用地審批手續的,按照《豐順縣埔寨鎮豐財粉煤灰燒結磚廠臨時用地土地複墾方案》自行拆除臨時建築並對土地進行複墾,整改未到位的,將依法依規查處。 | 階段性辦結 | 無 |
15 | D2GD202109170059 | 梅州市興寧市羅崗鎮紅旗村高南寨黎屋斜對麵有一個養豬場,位於村民取水的源頭,該養豬場沒有辦理相關環保手續,廢水(直排山溝)、廢氣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 | 梅州市興寧市 | 水 | 該養豬場於2018年10月投資興建,未辦理相關手續,目前存欄98頭豬,配套有1個化糞池、1個收集池和1個氧化塘。由於該養豬屬於非規模化養殖,根據有關規定,該養豬場不需辦理環保審批手續。該養豬場200米範圍內有5戶住戶。經核查,該豬場附近不屬於村民集中供水源頭,曾有小部分村民在該豬場上方約400米處接取山泉水,由於幹旱原因該取水點已廢棄多年。該養豬場化糞池堵塞嚴重,生產廢水未經有效處理直接向外排放,且豬舍周圍未采取有效密閉等措施,對周邊環境造成一定的影響。 | 部分屬實 | 調查組要求:一是要求立即停止排汙、消除汙染,及時清理化糞池及附近殘留物;二是實施幹清糞、雨汙分流,做到日產日清,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三是采取措施,有效減少氣味散發;四是按照要求建設沼氣池、沼液池,並完善配套管網,確保生產廢水經處理達標後引入附近山林進行澆灌;五是在整改期間逐步減量養殖,同時做好防疫工作。 | 未辦結 | 無 |
16 | X2GD202109170100 | 廣東省梅州市蕉嶺縣文福鎮烏土村,烏土水廠廠房南麵附近的原用泄洪旱坑被填平用作沙場,暴雨時雨水帶著泥沙衝刷路麵,汙染良田,填平河道。 | 梅州市蕉嶺縣 | 土壤 | “原用泄洪旱坑被填平用做沙場”情況並不屬實,該地有泄洪涵道,泄洪設施完好,未堵塞。但沙石堆場周邊無攔擋措施,無明顯排水溝,確實存在“暴雨時雨水帶著泥沙衝刷路麵”的可能,現場路麵可見少量泥沙,未見“暴雨時雨水帶著泥沙填平河道”的情況。距離場地300米內沒有水田,1000米外水田種植水稻長勢良好。 | 部分屬實 | 蕉嶺縣將加強監管,保障原有排洪設施,同時督促當事人對場地邊坡采取有效攔擋等措施,疏通場地周邊排水溝,遏製雨水泥沙衝刷路麵現象發生。 | 已辦結 | 無 |
17 | X2GD202109170112 | 反映該兩處豬舍豬糞尿直排入溪,流入巴莊水庫,汙染水源,豬舍建在民居之間,異味擾民,臭氣熏天。 | 梅州市梅縣區 | 水 | 兩個生豬養殖場均屬巴莊村村民林某良所有,都建有簡單的沼氣處理設施,但清理不及時,存在豬糞尿排入村中小溪流,後流入兩公裏外的巴莊水庫現象。經聯合調查組現場確認,兩處豬舍均位於禁養範圍內。9月15日,石扇鎮政府曾收到群眾反映該問題,並立即組織了鎮相關部門及加莊村村幹部前往現場調查處理。 | 基本屬實 | 9月19日上午,石扇鎮主要領導對當事人林某良進行了宣傳解釋有關養殖和環保的相關政策、法律法規,並責令其立即對兩處豬舍的沼氣池進行清理,並盡快對所飼養的生豬進行銷售或搬遷,於10月3日前全麵完成退養。 | 階段性辦結 | 無 |
18 | X2GD202109170067 | 奧園半島一號B13樓03商鋪門口成了垃圾回收站,垃圾車停到路邊倒運垃圾後直接在商鋪門口清洗垃圾桶,清洗出的汙水直接排在路麵上影響市容及周邊環境衛生。 | 梅州市梅江區 | 水 | 該垃圾收集點,是奧園半島一號商住工程垃圾臨時收集轉運點。物業公司每天下午奧園半島一號、二號、三號小區等各處裝滿生活垃圾的垃圾桶臨時停放於該轉運點,待合隆公司壓縮車壓縮轉運。在裝車結束後,物業都會及時對周邊空地、路麵進行清理和高壓衝洗,而對垃圾桶的清理衝洗則在收集點內進行。因垃圾裝載過程中有少量垃圾散落,垃圾收集點的左右兩邊都是臨街商鋪,垃圾收集轉運對周邊商戶造成了影響。 | 部分屬實 | 1.要求奧園物業對該收集點所收集的垃圾進行分流,不得再將奧園二號、三號小區的垃圾收集到該處。2.要求奧園物業和合隆公司加強垃圾轉運管理,減少垃圾在轉運裝載過程灑落,並及時衝洗除臭。3.要求合隆公司配置其他收運車輛,及時轉運其他小區的生活垃圾,日產日清。 | 已辦結 | 無 |
19 | D2GD202109170037 | 永和屠宰場每天淩晨2點多殺豬,噪聲影響村民休息,屠宰汙水橫流排放至農田。 | 梅州市興寧市 | 水,噪音 | 永和肉聯廠按標準屠宰廠房設計建造,配備自動化屠宰設備,相關證照齊全。屠宰場的生產廢水經停渣池、沼氣池、沼液收集池、氧化池、氣浮機和廢水生化處理設施處理後,每天運載至農林場用於澆灌農作物,不存在造成農田汙染情況。監測結果顯示,廠大門界外和屠宰場東麵廠界外存在噪聲超標,但鴻光飯店西麵、王石屋永興街和屠宰場北麵的噪聲達標。屠宰場周邊居民區位於王石屋永興街地段,噪音雖然達標,但對居民存在一定的影響。 | 部分屬實 | 永和鎮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立即安裝隔音牆或采取其他降噪措施,於9月24日前完成整改。下來,興寧市將組織永和鎮、生態環境興寧分局、農業農村局等部門加強日常監管,督促企業按時保質完成整改工作。 | 未辦結 | 無 |
20 | D2GD202109170038 | 大路村內的露天式垃圾場,整個鎮的垃圾都在此填埋。散發出惡臭氣味,作業噪聲很大。 | 梅州市興寧市 | 土壤, 大氣 | 投訴反映的垃圾場實際為寧新街道設立的生活垃圾轉運站,寧新街道範圍內未設置露天式垃圾場和填埋場。“寧新大路村內的露天式垃圾場,整個鎮的垃圾都在此填埋”的問題不屬實。 該轉運站於2014年按“一鎮一站”要求建成投入使用,轉運作業過程中會產生臭味和一些噪音。 | 部分屬實 | 調查組要求該轉運站重新調整作業時間,休息時間停止作業,減少對群眾的影響;及時清理站內垃圾,加強清洗消殺等措施,減少異味產生,目前該轉運站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寧新街道已申報專項資金,另行選址新建生活垃圾轉運站。 | 已辦結 | 無 |
21 | X2GD202109170056 | 來信舉報梅州大寶景區路線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批複的時候違法施工,路線開通後,大寶公司白天采石,晚上盜采瓷土、沙土,大貨車經過的噪聲、揚塵影響附近居民生活。 | 梅州市豐順縣 | 生態,噪音,大氣 | 梅州大寶景區路線建設單位申報了該線路項目使用林地,分別於2018、2020年獲得廣東省林業廳審核批準使用林地9.4589公頃、8.8801公頃,項目建設取得合法使用林地審核審批手續。項目存在未辦理用地手續,擅自開工建設的情況。 自2019年至今,羅某平、馮某慶、馮某就三人曾在該地段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或伐林開墾,豐順縣林業局及湯坑鎮政府已對3人進行了處罰,並已在伐林地塊進行了複綠。2021年9月18日,湯坑鎮政府聯合縣相關部門調查,未發現新的挖山取土推填土跡地,也未發現“白天采石,晚上盜采瓷土”現象。 | 部分屬實 | (一)2020年8月3日,縣自然資源局對未辦理用地手續的行為進行了立案查處,並於2020年9月30日向縣交通運輸局地方公路管理站發出《自然資源行政處罰決定書》。下一步,自然資源部門將督促該項目辦理用地手續。 (二)縣林業局於2019年11月25日對羅某平在該地段擅自改變林地用途違建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限期恢複原狀。 湯坑鎮政府於2021年6月3日對馮某慶在該地段擅自伐林開墾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及改正違法行為。湯坑鎮政府於2021年09月13日對馮某就在該地段擅自伐林開墾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及複綠。羅某平、馮某慶、馮某已在伐林地塊進行了複綠。 | 未辦結 | 無 |
22 | X2GD202109170054 | 來信反映,廣東粵電平遠風電有限公司破壞茅坪村、鍋篤村、泗水鎮泗水村、梅嶺村等地的生態林建設風力項目,林業局不核實亂批,違規審核風電建設林地。希望督察組到現場核查清楚狀況。 | 梅州市平遠縣 | 生態 | 廣東粵電平遠茅坪風電場項目2016年1月11日經省發改委核準,2018年10月26日,該項目獲得廣東省林業廳核發林地使用審核同意書後開工建設。根據《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規範》,電力基礎設施項目可以使用省級生態公益林。項目使用林地不在城市規劃區範圍內,未涉及國家級公益林、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風景名勝區林地,未涉及水源保護區林地,符合《平遠縣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符合《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平遠縣林業局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受理、審核、審批(上報審批)廣東粵電平遠茅坪風電場項目使用林地,不存在“不核實亂批,違規審核風電建設使用林地”的情況。 | 不屬實 | 下一階段,平遠縣將加強對項目建設使用林地的監管,按照《廣東粵電平遠茅坪風電場工程項目生態複綠方案》在2022年5月底前完成對運輸道路的上下邊坡、風機平台、取(棄)土場全麵複綠,使風電項目區及其周邊生態得以恢複。 | 已辦結 | 無 |
23 | X2GD202109170078 | 梅州市興寧市水口鎮水洋村淘上朱屋村民違法開挖村裏大嶺頭、鬆仁窩、塘背嶺頭三座山林土地約70畝,破壞植被,違法建設,造成水土流失,水資源遭受破壞,井水水源也受汙染,影響到居民的飲用水,導致村民飲水困難。 | 梅州市興寧市 | 水 | 該案件與第2批54號、第6批54號、第21批144號重。 一、根據現場調查核實情況,大嶺頭、鬆仁窩、塘背嶺頭三座山林地無被開挖現象,三座山地種有草皮、花木並修築有硬底化盤山小道。 二、村民朱某祿於2015年起在老祖屋原址,按原貌改造老祖屋,為提升水洋村朱屋周邊人居環境,朱某祿經大部分村民同意後,在其祖屋周邊的荒山林地修建山路、擋土牆,建設開放式休閑健身娛樂公園,種植花草樹木,配備健身器材等公共服務配套設施,供群眾休閑活動,未對生態環境造成破壞。在修建擋土牆過程中,朱某祿與個別村民發生爭執,引起矛盾糾紛。針對朱某祿未批先建行為,水口鎮人民政府於2021年7月7日發出《責令停工通知書》,責令其立即改正;於2021年9月5日發出《違法行為通知書》,並作出罰款108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恢複林地原貌。 三、井水水源為高速路旁的一個飲用水井,朱某祿在水井後方山體新開設一條道路,導致山體植被破壞,雨天存在泥水衝刷水井的隱患。該山體植被原為雜樹荒草,朱某祿進行開路修整以及美觀綠化,目前尚未複綠,調查組已要求其抓緊落實植被恢複問題。 | 部分屬實 | 9月18日,市政府領導率領林業局、水務局、生態環境興寧分局、水口鎮政府等單位人員第一時間到現場調查核實。 水口鎮人民政府此前已對朱某祿未批先建行為責令其恢複林地原貌,並作出罰款10800元的行政處罰。截至9月20日,其已拆除破壞林業生產條件的硬底化道路、擋土牆等,正在進行複綠工作。 下一步,興寧市將加強巡查監管,督促朱某祿盡快恢複植被,按時完成整改。 | 未辦結 | 無 |
24 | X2GD202109170051 | 梅州市興寧市石馬鎮向前村陳塘15號旁邊,村民張某違法挖山填埋村裏的集體水庫(該水庫是為下遊四十畝水田供水),霸占土地搭棚養家禽,養殖惡臭影響居民生活。多次投訴都沒得到有效處理。 | 梅州市興寧市 | 大氣,水 | 該處有一占地約0.2畝的山塘,用於灌溉下遊約3畝的水田,約十年前有村民在該山塘填土加固塘岸,加固塘岸長約15米、寬約1.2米,該塘岸屬於公共通道,山塘正常蓄水,不存在填埋集體水庫情況。現場有一個十年前已建成的簡易鐵皮棚,占地約10平方米,用於存放農具,周圍沒有養殖任何家禽。 | 不屬實 | 現場山塘正常蓄水,不存在填埋集體水庫情況。周圍沒有養殖任何家禽。 | 已辦結 | 無 |
25 | D2GD202109170020 | 城西職業技術學校對麵的多家工廠(尋味飯店後麵)經常晚上、淩晨排放天那水、油漆等刺鼻氣味,嚴重影響學校師生正常生活學習。 | 梅州市梅縣區 | 大氣 | 辦案單位於9月17日夜間、9月18日白天,對正常營業的鴻興廣告公司、元鑫金屬水管加工部、嘉嘉美鋁板廠、新金彩噴繪、佳藝有機工藝、飛騰廣告噴繪6家市場主體進行突擊檢查。檢查發現,上述6家市場主體主要配置雕刻機、焊接機、打磨機、空壓機、打印機等設備。其中,鴻興廣告公司配置調漆房一間,為密閉空間,房內存放著各類漆桶,未發現噴槍等噴漆作業工具設備,未發現天那水。除噴漆房外,其他地方未發現有噴漆作業痕跡。其餘市場主體未發現噴漆材料、噴漆作業工具設備、天那水等,未聞到刺激性氣味。 | 部分屬實 | 辦案單位現場要求鴻新廣告公司不得在廠內外進行調漆、噴漆等產生刺激性氣味的作業。特殊情況下確需廠內用漆,必須在密閉空間內進行,同時對產生的廢氣進行統一收集處理,達到相應排放標準後方可排放。 下一步,梅江區將一是加大巡查力度,嚴格規範該區域內市場主體的經營行為;二是壓實企業主體責任,督促該區域內市場主體做好降音降噪、廢氣處理、垃圾清運等工作;三是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加強研判,妥善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 未辦結 | 無 |
26 | X2GD202109170036 | 梅州市豐順縣湯坑鎮建設路99號兄弟大排檔每天晚上營業到淩晨3-4點,顧客噪音擾民,同時占道經營,影響附近居民生活,投訴三年都沒有得到解決。 | 梅州市豐順縣 | 噪音 | 2021年9月18日晚,豐順縣住建局組織夜班專班人員於前往投訴地點進行現場檢查。現場未發現店主有占道經營行為,未發現該店鋪顧客噪音擾民的現象。 豐順縣住建局加強建設路段巡查管理,提高巡查頻次,並對即時發現的問題立即糾正整改。截至目前,專班工作小組巡查過程中未發現99號兄弟大排檔占道經營及顧客擾民現象。 | 部分屬實 | 豐順縣住建局對兄弟大排檔店主發出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店主嚴格遵守《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規定,做到不出店經營、不占道經營,並主動提醒顧客勿大聲喧嘩,避免影響附近居民休息。 | 已辦結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