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梅州市環境保護局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並監督實施本市環境保護的規定和管理辦法;組織編製環境功能區劃,擬訂全市環境保護規劃;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汙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
(二)負責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重大環境汙染事故、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和重點區域、流域環境汙染防治工作,指導協調全市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協調解決跨區域環境汙染糾紛。
(三)承擔落實全市汙染減排目標的責任。組織製定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控製製度並監督實施,提出實施總量控製的指標,督查、督辦、核查各縣(市、區)汙染物減排任務的完成情況,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製、總量減排考核並公布考核結果。
(四)指導並監督管理排汙費的征收和使用,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環境保護資金。
(五)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製環境汙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涉及環境保護的法規草案提出有關環境影響方麵的建議,按管理權限審批開發建設區域、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負責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六)負責環境汙染防治的監督管理。製定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汙染防治管理製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鎮和農村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牽頭組織強製性清潔生產審核工作,負責環境監察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組織實施排汙申報登記、排汙許可證、重點汙染源環境保護信用管理等各項環境管理製度。
(七)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擬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複工作;監督檢查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以及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示範區建設。
(八)負責民用核與輻射環境安全的監督管理。協助省監督管理核設施安全,參與民用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監督管理民用核設施、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汙染防治,參與防生化、防核和輻射恐怖襲擊工作。
(九)負責環境監測和發布環境狀況公報、重大環境信息。組織對全市環境質量監測和汙染源監督性監測,製定並組織實施環境監測發展規劃;組織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建設和管理全市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
(十)開展環境保護科技工作。組織環境保護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十一)開展環境保護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協助本市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對外合作項目。
(十二)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製定並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三)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梅州市環境保護局屬財政全額撥款的行政單位,共有人員編製 31名,實有在職人員38人,離退休人員14人。
(三)2015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梅州市環境保護局將努力完成省人民政府公布交給市級環境保護行政審批的事項;權限內的水汙染物排放許可證審批和發放;負責牽頭組織開展強製性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參與防生化、防核和輻射恐怖襲擊;統籌協調環境政策、環境規劃和重大環境問題的職責;環境治理、汙染減排和環境綜合執法的職責;指導、協調、監督生態與農村環境保護的職責。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5年收入預算11769453.88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1769453.88元。
三、支出預算說明
2015年支出預算11769453.88元,其中:財政撥款支出11769453.88元。
四、“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說明
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共445000元,具體情況如下(按照對應科目進行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75000元,主要用於公務用車運行維護等費用,與2014年的費用基本持平。
3.公務接待費支出350000元,主要用於公務接待。與2014年的費用基本持平
4、會議費支出20000元,主要用於召開會議時所需的費用,與2014年費用基本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