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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環境保護局關於征求《梅州市非道路移動機械大氣汙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的公示
來源:本站   時間:2018-01-02 00:00:00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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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亚搏app下载安装 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大氣汙染防治強化措施及分工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17〕471號)和《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於印發 <廣東省大氣汙染防治2017年度實施方案> 的通知》(粵環〔2017〕14號)要求,我局草擬了《梅州市非道路移動機械大氣汙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現將實施方案予以公示(詳見附件),接受公眾監督。如有意見,可在公示時間內來電反映。公示日期: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18日。

聯係電話:(0753)2253816


梅州市環境保護局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

梅州市非道路移動機械大氣汙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

為完成省下達“十三五”大氣汙染防治工作任務,進一步改善環境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廣東省大氣汙染防治強化措施及分工方案》(粵辦函[2017]471號)和《廣東省大氣汙染防治2017年度實施方案》(粵環[2017]14號)要求,加強本市非道路移動機械大氣汙染防治工作,特製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非道路移動機械是指不在道路上行駛的機械,主要有工程機械、農業機械、林業機械、園林機械等機械,按照“排汙申報、環保準入、達標治理、分步實施”的原則,建立環保準入製度,全麵啟動本市非道路移動機械尾氣排放監管工作,建立本市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信息管理,劃定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區,實施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尾氣排放達標治理,建立常態化監督管理機製,逐步實現全市在用非道路移動機械達標排放。

二、主要任務

(一)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清單源調查摸底工作。

在全市範圍內啟動非道路移動機械信息登記工作,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根據市職能部門的部署,組織轄區內相關部門開展調查登記。交通運輸、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公路、住房和建設、城鄉規劃、國土資源、經信、農業、水務、林業、畜牧、海事、航道、各管委會(管理區)等有關市直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狀況調查,對本部門監管的行業和領域所涉及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進行備案登記,建立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台賬,並將數據抄送同級環保部門,市環境保護局負責將數據彙總統一建立本市非道路移動機械共享數據庫。

其中主要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分類及責任分工:

工程機械:是指用於工程建設施工機械的總稱,主要燃料為柴油,包括但不限於裝載機、挖掘機、推土機、壓路機、瀝青攤鋪機、平地機、打樁機、叉車、非公路用卡車等工程機械。其中交通運輸部門、城鄉規劃、公路部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負責市政道路和公路建設、管理過程中所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同時負責園林機械。住房和建設部門等牽頭負責建築工地內所使用的工程類非道路移動機械。

農業機械:是指在作物種植業和畜牧業生產過程中,以及農、畜產品初加工和處理過程中所使用的各種機械,主要燃料為柴油。包括但不限於拖拉機、農用運輸車(農機牌照)、聯合收割機、排灌機械等機械,由農業部門、畜牧部門牽頭負責。

林業機械:是指用於營林(包括造林、育林和護林)、木材切削和林業起重輸送的機械,包括但不限於伐木機、植樹機、挖坑機、林業起重輸送機械等機械,由農業部門牽頭負責。

港口碼頭機械:是指在港口碼頭進行作業的工具,由交通運輸部門會同海事部門和航道部門分別負責。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嘉應新區管委會、蕉華管理區,市環境保護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市公路局、市住房和建設局、市城鄉規劃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經信局、市農業局、市公安局、市發改局、市水務局、市林業局、市財政局、市供電局、市畜牧局、市海事局、市航道局,以下相同,不再列出。

(二)執行非道路移動機械汙染物排放標準準入製度。

一是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

第一階段:將城市建成區劃定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7:00—22:00禁止國Ⅲ以下排放階段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進入。

第二階段:將全市行政區劃定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全天候禁止未達到國家或省要求執行的環境準入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進入。

二是新生產和銷售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應嚴格執行國家第三階段汙染物排放標準。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非道路移動機械在生產和銷售環節的監管,各類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行業和領域的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落實關於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排放標準要求,要求在我市新購買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須達到國Ⅲ排放標準。

三是逐步建立健全工程機械達標的施工許可製度。交通運輸部門、公路部門、城鄉規劃、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等在市政道路、公路和城市公用設施的建設和管理過程中嚴禁排放不達標的工程機械進行施工作業。住房和建設部門等要加強對建築工地內使用的工程機械的監管,在核發施工許可證時要一並審核非道路移動機械的使用計劃,並抄送同級環保部門。

(三)開展在用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執法工作。

根據國家及省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煙度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各相關部門要開展標準宣傳,各類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行業和領域的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低排放區的相關要求製定相應的使用和管理規範,加強對非道路移動機械的使用監管,確保達標排放。環保部門會同交通運輸部門、公路部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及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行業的行政主管部門定期或不定期開展聯合執法監管工作,對超標非道路移動機械以及在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區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一十四條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四)開展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治理改造工作。

啟動對重點類型非道路移動機械開展尾氣達標治理工作。積極研究製定有關補貼政策,尾氣超標或達不到國Ⅲ排放標準的重點類型非道路移動機械進行治理改造。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政府、市直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把非道路移動機械汙染防治工作納入大氣汙染防治重要工作和日常管理,明確在非道路移動機械汙染治理工作中的職責,細化分工,健全和完善工作機製,一把手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負責具體調度,製定細致的工作措施,明確目標任務和職責分工,有效推動工作落實。

(二)建立協調機製。環保部門統籌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汙染防治工作。市直各部門具體牽頭落實本部門監管的行業和領域所涉及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汙染防治工作。根據職責分工,建立工作協調推進機製,溝通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共同推進本市非道路移動機械大氣汙染防治工作。

(三)加大輿論宣傳。各縣(市、區)政府、市直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對非道路移動機械汙染治理工作的宣傳,充分利用互聯網、電視、報紙、廣播等媒體,大力宣傳非道路移動機械對大氣汙染的危害,使公眾多渠道了解國家及省市相關政策規定,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理解支持非道路移動機械防治工作的濃厚氛圍。

附件:梅州市非道路移動機械信息登記表

梅州市非道路移動機械信息登記表(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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