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批準《廣州海珠(豐順)產業轉移工業園汙水處理廠一期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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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該審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關係的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複決定以書麵形式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 名稱 |
建設單位 |
建設 地點 |
環評 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廣州海珠(豐順)產業轉移工業園汙水處理廠一期工程 |
廣州海珠(豐順)產業轉移工業園管理委員會 |
廣州海珠(豐順)產業轉移工業園擴區範圍北側 |
天津天發源環境保護事務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
廣州海珠(豐順)產業轉移工業園汙水處理廠一期工程位於豐順經濟開發區擴區內,中心坐標為:23°41′20.9″N,16°09′27.6″E。廣州海珠(豐順)產業轉移工業園汙水處理廠一期工程用地約2.5公頃,設計處理能力為1萬m3/d,一期工程采用“A/A/O微曝氧化溝工藝”作為汙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汙水處理廠尾水達標排入龍車溪。一期工程建設內容包括粗格柵及提升泵站、細格柵及旋流沉砂池、初沉池、A/A/O微曝氧化溝、風機房、生物除臭裝置、維修間倉庫、綜合樓等。項目總投資4573.67萬元。 |
1、汙水廠一期納汙範圍內預測的廢水排放量為8194.28 m3/d,汙水廠一期的設計規模為10000t/a,排放標準執行廣東省《水汙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中的“城鎮二級汙水處理廠”排放限值和《城鎮汙水處理廠汙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較嚴者。 2、對地下水汙染防治采取源頭控製、分區防治措施,針對不同片區不同生產環節的的汙染防治要求,分區采取不同的防腐、防滲工程措施;運營期加強現場巡查,下雨地麵水量較大時,重點檢查有無滲漏情況;設置覆蓋生產區的地下水汙染監控係統。采取一係列的有效措施後,項目對地下水的影響較小。 3、項目將粗細格柵間、提升泵站、調節池、初沉池上加蓋,密閉負壓收集,由引風機經風管送至生物除臭係統,統一收集處理,處理達到《城鎮汙水處理廠汙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廢氣排放標準二級標準要求後排放;食堂油煙廢氣采用油煙淨化器進行處理,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要求後排放。本項目不設置大氣環境防護區域,建設項目產生的廢氣無組織排放,能夠滿足環境控製要求。項目用地邊界為起點需設置 100m 衛生防護距離。現狀離汙水廠一期邊界最近的居民點為塔下村,距離約為350m,本項目衛生防護距離範圍內沒有居民點、醫院、學校等環境敏感點,可以滿足要求。 4、對高噪聲設備采取加裝隔聲罩和減振裝置,選擇低噪音機型、加強綠化和廠房隔音等措施從聲源上、傳播途徑上降低噪聲的影響。據聲環境影響預測結果可知,設備噪聲對廠界的噪聲貢獻值疊加背景值後廠界噪聲預測值晝間、夜間,均能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3類標準要求。 5、項目運營期產生的汙泥在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前進行毒性鑒別,根據毒性浸出結果決定最終處置方式,若確定汙水處理廠產生的汙泥屬於危險廢物,則交由有危廢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若屬於一般廢物則近期交由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理。項目產生的其它固體廢物分類收集、合理處置,生活垃圾、沉砂池的泥沙和攔汙格柵截留的固體廢棄物委托環衛部門負責處理,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明顯影響。 6、運營期環境風險因素主要為汙水處理使用的化學藥劑泄漏和汙水處理廠非正常運行狀況可能發生的原汙水排放、汙泥膨脹及惡臭物質排放引起的環境問題。通過采取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加強廢水處理係統的維護管理,設置足夠容積事故應急池,製定有效可行風險防範措施和應急預案,本項目的環境風險在可接受範圍之內。 |
本評價共發放公眾調查表64份,其中個人調查表60份,團體調查表4份,回收個人調查表60份,單位團體調查表4份。公眾參與個人調查結果顯示60位個人和4家單位均表示支持項目建設;無反對意見。我局項目受理公告期限內未接到公眾反饋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