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態環境局各分局、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汙染防治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汙染防治法>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充分發揮專家學者在土壤汙染防治工作的谘詢決策作用,規範我市土壤、地下水、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等相關活動專家評審,提高土壤汙染防治管理和決策水平。我局組織開展了“梅州市土壤汙染防治專家庫”專家征集工作,通過各有關單位推薦或個人申請,經網站公示無異議,現將梅州市土壤汙染防治專家庫專家名單印發給你們。各分局在開展土壤、地下水、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等相關活動中需專家參與的,要充分發揮專家的專業技術作用並按照相關要求,規範專家庫的管理使用,促進各項工作健康有序發展。專家參加檢查、驗收、評審的項目如出現嚴重質量問題並與專家履行職責不到位有直接關係的,將取消專家資格。
附件:梅市環函〔2021〕17號 梅州市生態環境局關於印發梅州市土壤汙染防治專家庫專家名單的通知_signed.pdf
梅州市生態環境局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