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華河東綠色生態工業小鎮油新水質淨化廠一期工程建設項目 | 廣東五華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 五華縣河東鎮佘華高速的東側、油新公園的西南側 | 廣東誌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五華河東綠色生態工業小鎮油新水質淨化廠一期工程建設項目選址位於佘華高速的東側、油新公園的西南側(中心坐標為23.934993°,115.836947°),分兩期建設:一期(近期)設計處理規模8000m3/d,二期(遠期)設計處理規模為2.0萬m3/d,本次環評僅針對一期(8000m3/d處理規模)建設內容進行評價,主要建設汙水處理設施、汙水收集管道、回用管道及尾水排放管道,收集和處理五華河東綠色生態工業小鎮南區的大部分汙水。二期建設需另行環評,不納入本次評價。 項目總投資投資5202.73萬元,一期工程用地麵積為3.12 hm2,采用“曝氣沉砂池+應急沉澱池+倒置AAO+曝氣生物濾池+高效沉澱池+轉盤濾池+消毒接觸池”工藝,收集和處理五華河東綠色生態工業小鎮南區的大部分汙水(包括生活汙水和少部分工業廢水)。項目建成後,五華河東綠色生態工業小鎮南區汙水經水質淨化廠處理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準Ⅳ類標準(SS、糞大腸菌群數達到《城鎮汙水處理廠汙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的一級A出水標準,其它主要汙染指標達到地表水Ⅳ類標準,TN放寬至10mg/L),尾水部分回用於水質淨化廠自用、園區內城市綠化、道路清掃和衝廁,回用率達到30%以上,其餘尾水排入大嵩河,排放水量為5600 m3/d。 | 1、地表水環境保護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項目采用“曝氣沉砂池+應急沉澱池+倒置AAO+曝氣生物濾池+高效沉澱池+轉盤濾池+消毒接觸池”工藝,收集和處理五華河東綠色生態工業小鎮南區的大部分汙水(包括生活汙水和少部分工業廢水)。處理規模為8000m3/d,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準Ⅳ類標準(SS、糞大腸菌群數達到《城鎮汙水處理廠汙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的一級A出水標準,其它主要汙染指標達到地表水Ⅳ類標準,TN放寬至10mg/L),尾水部分回用於水質淨化廠自用、園區內城市綠化、道路清掃和衝廁,回用率達到30%以上,其餘尾水排入大嵩河,外排廢水量控製在5600m3/d以內。根據預測結果,在正常工況下,項目尾水排放到排汙口下遊323.73m時,大嵩河COD為14.6822mg/L,氨氮為0.8463mg/L,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要求,梅江在大嵩河彙入處下遊1120.87m時, COD預測濃度為11.9691mg/L,氨氮預測濃度為0.3869mg/L,混合過程段結束斷麵水質即可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 Ⅱ類標準要求。在非正常工況下,項目汙水排放會造成大嵩河、梅江COD和氨氮汙染物濃度增值較大。到排汙口下遊4800m時,COD預測濃度為42.7013mg/L,氨氮預測濃度為3.1949mg/L,彙入梅江前斷麵水質超出《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 Ⅲ類標準要求;梅江在大嵩河彙入處下遊1120.87m時,COD預測濃度為39.5077mg/L,氨氮預測濃度為2.5697mg/L,混合過程段結束斷麵水質超出《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 Ⅱ類標準要求。 2、環境空氣保護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項目運營期惡臭發生源主要是格柵井、曝氣池、儲泥池、汙泥濃縮池等構築物,汙水預處理單元及汙泥脫水機房設置除臭裝置,將汙水處理係統排出的惡臭通過廢氣收集係統統一收集,輸送至惡臭處理係統“化學洗滌+生物濾池工藝”進行除臭。除臭係統的工藝流程為:臭氣收集→風管輸送→化學濾池→生物濾池→達標排放。經化學洗滌+生物濾池除臭係統處理後的廢氣通過15米高的廢氣排氣筒排放。根據估算結果,項目有組織排放和無組織排放氨、硫化氫1小時貢獻質量濃度均滿足《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表D.1 其他汙染物空氣質量濃度參考限值的要求。本項目廠界外主要汙染物的短期貢獻濃度低於環境質量短期濃度標準值,本項目不需設置大氣環境防護距離。 3、聲環境保護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項目主要噪聲源為泵、風機、汙泥脫水設備等,通過采用先進的低噪聲設備,並將鼓風機、濃縮脫水機等高噪聲設備置於室內,並增加消聲和減震等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後,項目營運期廠界噪聲能夠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2類標準要求。 4、固體廢物汙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固廢有柵渣、剩餘汙泥、深度處理汙泥、生活垃圾、廢化學試劑,根據環境保護部《關於汙(廢)水處理設施產生汙泥危險特性鑒別有關意見的函》(環函[2010]129號),本項目所產生的汙泥可能具有危險特性,經危廢鑒別汙泥若屬於危險廢物,應委托有危廢處置資質單位進行處置;若屬於一般固廢,則委托梅州市汙泥綜合處理處置中心綜合利用或交由梅州市五華縣周江鎮蘭魚村生活垃圾處理場填埋處置;危險廢物廢化學試劑經暫存後委托有危廢處置資質單位處理,柵渣和生活垃圾收集後統一交環衛部門處理。固體廢物經采取有效收集處理措施後,項目產生的固廢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明顯不良影響。 5、地下水環境保護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本項目地下水汙染防滲分區為重點防滲區、一般防滲區和簡單防滲區。重點防滲區包括汙水處理區、汙泥處理區、固體廢物暫存區和加藥間等,采取土工膜(厚度不小於1.5mm)+抗滲混凝土(厚度不小於100mm)防滲措施;一般防滲區主要包括公輔設備區、辦公生活區和裝置區等,采取等效粘土防滲層Mb≥1.5m,防滲係數為≤10-7cm/s防滲措施;其他區域為簡單防滲區,采取地麵硬化措施。在做好上述地下水汙染防治措施的情況下,本項目對地下水不會造成明顯的影響。 6、風險防範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本項目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型主要有:火災事故引發的次生環境危害、危險化學品泄露、非正常工況廢水超標排放、汙水管破裂造成汙水外溢。 在嚴格落實本報告中提出的各項事故風險防範措施和應急措施,設置應急沉澱池,加強汙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可大大降低環境風險發生的頻率,將其影響範圍和程度控製在較小的程度之內,本項目環境風險水平在可接受範圍內。 | 建設單位於2019年1月17日在五華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了第一次網上公示,於2019年12月18日~2020年1月3日在環評愛好者平台網站進行了第二次公示。在第二次公示期間,建設單位於2019年12月20日和12月26日於《梅州日報》進行了兩次報紙公示,同時,企業在項目周邊5km範圍內的村莊(包括和民村、再新村、油新村等)進行了現場公示。公示內容介紹了項目主要建設情況以及汙染防治措施,環評結論等內容,公示期間環評單位和建設單位均未接到公眾反饋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