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爐渣 垃圾焚燒過程產生爐渣外賣給福州美佳環保資源開發有限公司進行回收利用。項目已設置有爐渣坑暫存爐渣,渣坑長40m,寬7.9m,深3m,有效容積約1000m3,能有效容納5天左右的爐渣量。根據廣州普諾環境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對本項目爐渣的檢測結果顯示,爐渣中的中銅、鋅、鎘、鉛、總鉻、六價鉻、汞、鈹、鋇、鎳、砷、硒等檢測結果符合《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浸出毒性鑒別》(GB 5085.3-2007)限值要求,詳見附件8。 (2)飛灰 飛灰來源於煙氣淨化處理過程,主要為燃燒產生的粉塵、活性炭、熟石灰和與煙氣化學反應產物。根據歸類為《國家危險廢物目錄》(2016)中焚燒處置殘渣HW18,采用“螯合劑+水泥固化/穩定化”的飛灰處理工藝;浸出毒性標準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製標準》( GB16889-2008)執行,經處理後滿足《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製標準》中的相關規定,經72小時固化後的飛灰屬於一般固體廢物,運至梅州市城市垃圾處理中心指定區域進行衛生填埋處置。 項目設有2個灰倉(單個容量100m3),能夠滿足7天左右的儲存量。同時設1#、2#飛灰穩定間共285㎡,用於暫存固化後的飛灰。 (3)廠內其他固廢 項目運營過程中廠區汙水處理站會產生一定量的汙泥,員工也會產生少量的生活垃圾。汙泥經脫水處理後連同生活垃圾送入廠區垃圾儲坑,與進廠垃圾一起投入焚燒爐焚燒。 此外,項目煙氣淨化係統的布袋除塵器采用PTFE+ePTFE氈覆膜濾袋,預計濾袋在使用4年後全部更換。報廢的濾袋進焚燒爐高溫焚燒處置,現暫未更換濾袋。垃圾焚燒爐停爐檢修時排氣所設的活性炭吸附器經使用後會產生少量廢活性炭,這些廢活性炭最終將隨垃圾一同投入焚燒爐進行焚燒處置,試運行期間尚未有廢活性炭產生。汙水處理係統的離子交換器及RO反滲透裝置運行過程中會產生一部分廢樹脂及廢RO膜(HW49),將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進行處置,目前暫未有廢樹脂及廢RO膜產生。 設備運行維護過程中會產生廢油(HW08)及廢油桶(HW49),實驗室化驗會產生少量廢液(HW49),現暫存在危廢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