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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生態環境局 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審批前公示 梅州市生態環境局關於2019年10月21日擬作出建設項目固體廢物汙染防治設施驗收決定的建設項目公示
歸檔時間: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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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態環境局關於2019年10月21日擬作出建設項目固體廢物汙染防治設施驗收決定的建設項目公示
來源:本網   時間:2019-10-21 11:15:18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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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擬對梅州市環保能源(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作出建設項目固體廢物汙染防治設施驗收決定。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決定的建設項目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該審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關係的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噪聲、固體廢物汙染防治設施驗收決定以書麵形式提出聽證申請。

  聯係電話:0753-6133820(梅州市行政服務中心市環保窗口)

  傳    真:0753-6133820

  通訊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市環境監控中心

  郵    編:514071

項目名稱

建設地點

建設單位

驗收監測(調查)單位

項目概況

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

公眾參與情況

梅州市環保能源(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

梅州市梅江區西陽鎮雙黃村奇龍坑

梅州市三峰環保能源有限公司

梅州市綠邦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隨著梅州市經濟發展和人口的增長,梅州市市區的日垃圾清運量將很快達到梅州市奇龍坑垃圾衛生填埋場一期的設計值。因此,梅州市亟待選擇技術先進、汙染排放控製嚴格、占地少、能源可以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處理工藝技術,建設新的生活垃圾無害化綜合處理設施,以達到梅州市的城市發展要求,為此,擬在梅州市奇龍坑垃圾衛生填埋場一期廠址西北側建設梅州市環保能源發電項目。梅州市環保能源發電項目采用焚燒發電方式對梅州市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生活垃圾進行處置,工程建設共分二期,一期設計日處理城市生活垃圾1000噸,年處理36.5萬噸,配置2條500噸/日的垃圾焚燒線和1台18MW汽輪發電機組,項目總占地約120畝,預留二期(二期新增一條500t/d垃圾焚燒線和1台9MW汽輪發電機組)建設場地。

(1)爐渣

垃圾焚燒過程產生爐渣外賣給福州美佳環保資源開發有限公司進行回收利用。項目已設置有爐渣坑暫存爐渣,渣坑長40m,寬7.9m,深3m,有效容積約1000m3,能有效容納5天左右的爐渣量。根據廣州普諾環境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對本項目爐渣的檢測結果顯示,爐渣中的中銅、鋅、鎘、鉛、總鉻、六價鉻、汞、鈹、鋇、鎳、砷、硒等檢測結果符合《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浸出毒性鑒別》(GB 5085.3-2007)限值要求,詳見附件8。

(2)飛灰  

飛灰來源於煙氣淨化處理過程,主要為燃燒產生的粉塵、活性炭、熟石灰和與煙氣化學反應產物。根據歸類為《國家危險廢物目錄》(2016)中焚燒處置殘渣HW18,采用“螯合劑+水泥固化/穩定化”的飛灰處理工藝;浸出毒性標準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製標準》( GB16889-2008)執行,經處理後滿足《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製標準》中的相關規定,經72小時固化後的飛灰屬於一般固體廢物,運至梅州市城市垃圾處理中心指定區域進行衛生填埋處置。

項目設有2個灰倉(單個容量100m3),能夠滿足7天左右的儲存量。同時設1#、2#飛灰穩定間共285㎡,用於暫存固化後的飛灰。

(3)廠內其他固廢

項目運營過程中廠區汙水處理站會產生一定量的汙泥,員工也會產生少量的生活垃圾。汙泥經脫水處理後連同生活垃圾送入廠區垃圾儲坑,與進廠垃圾一起投入焚燒爐焚燒。

此外,項目煙氣淨化係統的布袋除塵器采用PTFE+ePTFE氈覆膜濾袋,預計濾袋在使用4年後全部更換。報廢的濾袋進焚燒爐高溫焚燒處置,現暫未更換濾袋。垃圾焚燒爐停爐檢修時排氣所設的活性炭吸附器經使用後會產生少量廢活性炭,這些廢活性炭最終將隨垃圾一同投入焚燒爐進行焚燒處置,試運行期間尚未有廢活性炭產生。汙水處理係統的離子交換器及RO反滲透裝置運行過程中會產生一部分廢樹脂及廢RO膜(HW49),將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進行處置,目前暫未有廢樹脂及廢RO膜產生。

設備運行維護過程中會產生廢油(HW08)及廢油桶(HW49),實驗室化驗會產生少量廢液(HW49),現暫存在危廢倉。

項目未開展公眾意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