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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19年3月4日我局對梅州110kV獅潭(周江)輸變電工程等4個項目固體廢物汙染防治設施驗收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自公示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
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噪聲、固體廢物汙染防治設施驗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複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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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4梅市環審〔2019〕3號+梅州市生態環境局關於梅州110kV獅潭(周江)輸變電工程噪聲、固體廢物汙染防治設施驗收意見的函.pdf
2019.3.4梅市環審〔2019〕4號梅州市生態環境局關於大埔110kV空下(茶陽)輸變電工程噪聲、固體廢物汙染防治設施驗收意見的函.pdf
2019.3.4梅市環審〔2019〕5號梅州市生態環境局關於豐順110kV湯南(南湖)輸變電工程噪聲、固體廢物汙染防治設施驗收意見的函.pdf
2019.3.4梅市環審〔2019〕6號梅州市生態環境局關於梅州220千伏梅縣電廠至佘江站線路解口入富遠站工程噪聲、固體廢物汙染防治設施驗收意見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