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氣環境汙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施工期的主要汙染物為揚塵、作業機械尾氣和瀝青煙。施工場地采取“6個100%措施”、增加灑水次數、設置施工圍擋、防風遮蓋、限製施工車輛運行等措施盡可能減輕施工揚塵對沿線環境的影響。運營期的大氣汙染物主要來源於機動車尾氣排放的CO、NOx。汽車尾氣汙染物的影響主要局限在道路兩側較近距離的範圍內,對公路兩側的環境空氣質量有一定影響,在近期、中期和遠期正常車流量下,本項目大氣汙染物排放濃度較低,不會對各環境保護目標的大氣環境質量造成不良影響。 2.地表水汙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施工廢水經隔油池、沉澱池處理達標後回用於施工場地灑水降塵,不外排。施工人員就近租用民房作為生活、辦公區,施工期產生的生活汙水依托村鎮的汙水處理係統處理。在道路兩側設邊溝,雨水由邊溝彙集後均通過涵洞或填方邊坡排出至遠離公路路基的溝道內。在嚴格落實各種管理及防護措施後,廢水對周邊地表水環境影響較小。 3.噪聲汙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施工期擬采取以下噪聲汙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時間,選用低噪聲、低振動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盡量避免高噪聲的機械設備在同一時間使用;對於排放高強度噪聲的施工機械設備,在靠近敏感點一側設置隔聲擋板或吸聲屏障,減少施工噪聲對環境的影響。運營期擬采取鋪設改性瀝青路麵、加強交通管理和路麵養護等措施。根據預測結果,項目運營期沿線聲環境敏感點均能夠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限值,項目建設對周邊敏感點的影響在可接受範圍。 4.固體廢物汙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施工期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主要為建築垃圾、開挖棄土和施工人員生活垃圾等。建築垃圾經過分類收集後將可利用的如鋼筋、木材等加以回收利用,開挖棄土優先利用於路基回填,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築垃圾和開挖棄渣經收集後運往梅州市新塔建築固廢消納場處置;生活垃圾委托所在鎮的環衛部門統一收運處置。 5.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本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主要集中在對土地的占用、土壤和地表植被的破壞等。施工期擬采取對陸生植物通過優化施工設計,道路選線盡量避讓植被覆蓋度較高區域,施工區與高植被覆蓋度區域設置隔擋,施工活動在征地範圍內進行,施工結束後對臨時占地及時清理、鬆土、覆蓋表層土,複耕或選擇當地適宜植物及時恢複綠化;對陸生動物通過選用低噪聲的施工設備,合理安排打樁、開挖等這類高噪聲作業的時間;加強對工程施工人員的生態教育和野生動物保護教育;施工期對生態公益林的保護措施是嚴格控製施工活動範圍,包括施工場地、施工便道的設置數量及施工人員活動範圍,避免影響征地範圍以外的生態公益林;加強對生態公益林的保護,禁止破壞林地、林木的行為、清除可能的火災隱患。公路修建完成後,在公路兩側合理綠化,種植本地適生喬木為主,結合灌木和草本植物,提升減噪、避光等生態功能。 6.環境風險防範措施 本項目運營期可能發生的環境風險事故主要為運載危險品車輛因交通事故造成危險品泄漏、揮發或燃燒、爆炸等事故,產生有毒有害氣體或事故消防廢水以及化學品泄漏進入水體等,對周邊居民及環境造成危害。為降低風險事故對沿線環境的影響,擬通過加強危險品運輸管理、設置禁止超車標識等降低風險事故發生的概率,製定切實可行的事故應急預案、在發生事故時迅速響應,采取措施,減少發生事故時的環境危害,控製事故的進一步發展,把事故造成的破壞降至最低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