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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生態環境局 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審批前公示 梅州興寧110千伏坭陂輸變電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前公示
梅州興寧110千伏坭陂輸變電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前公示
來源:本網   時間:2025-04-15 11:50:32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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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梅州興寧110千伏坭陂輸變電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技術評估報告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批準決定。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1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係地址:梅州市行政服務中心三樓市生態環境局窗口,郵編:514021

  聯係電話:0753-6133820;  傳真:0753-6133820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規定,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及有關利害關係人可對我局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複決定以書麵形式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

名稱

建設單位

建設

地點

環評

機構

項目概況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公眾參與情況

梅州興寧110千伏坭陂輸變電工程

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梅州供電局

新建變電站站址位於梅州市興寧市坭陂鎮角塘村中東南方400m的小坡地上,線路工程途經梅州市興寧市永和鎮、坭陂鎮、新圩鎮、刁坊鎮,五華縣轉水鎮。

四川省自然資源實驗測試研究中心(四川省核應急技術支持中心)

本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

1.變電站工程

(1)新建110千伏坭陂變電站;

(2)對側220kV興寧站、110kV楓林站各擴建1個110kV出線間隔。

2.線路工程

(1)110kV永楓線解口入坭陂站線路工程;

(2)110kV楓林至坭陂線路工程;

(3)110kV興寧至坭陂線路工程。

一、施工期

1.施工期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1)新建變電站工程施工期生態環境保護措施:①在初步設計階段,結合最新勘探資料,嚴格控製本工程變電站施工範圍,減少表土開挖範圍。②本工程施工過程中應嚴格控製施工範圍及開挖量,工程施工產生的多餘土石方禁止隨意堆置,應設置專門的處置場所並修築護坡、排水溝,施工結束後對施工地貌進行恢複,並及時進行植被恢複。③本工程施工期臨時用地應永臨結合,優先利用荒地、劣地。④施工占用土地,應做好表土剝離、分類存放和回填利用。⑤施工結束後,應及時清理施工現場,因地製宜進行土地功能恢複。

(2)新建架空線路工程施工期生態環境保護措施:①在施工前期對塔基開挖回填擾動區域進行表土剝離,施工後期對塔基植被恢複區域進行表土回覆措施。②剝離的表土集中堆放於塔基臨時用地一側,並在堆土周邊和泥漿沉澱池兩側設置編織土帶攔擋,防止土石方滾落衝毀和壓壞周邊植被。③對塔基施工中的裸露區域和泥漿沉澱內部進行彩條布覆蓋。④牽張場使用前應落實好臨時排水措施,在牽張場四周或適當位置設置臨時排水溝,並在排水溝出口處設沉沙池,流水經沉沙池沉澱後排出。⑤優化塔基設計減少占地,增加杆塔呼高,加強施工管理,施工結束後及時進行生態恢複,減小項目施工對一般生態空間的影響;禁止施工人員森林公園(生態保護紅線)境內,不在其範圍內設置臨時用地。⑥牽張場、臨時道路等區域為臨時占地,優先利用荒地、劣地,減少因臨時占地增加林木砍伐量。使用完畢後,進行全麵土地整治,恢複原有土地類型,並進行綠化。⑦對塔基基礎以外、牽張場、臨時道路等臨時用地根據原有土地功能因地製宜進行土地功能恢複,原有場地為林地、草地的應進行綠化恢複。植被恢複時,應根據當地土壤和氣候條件,選擇當地鄉土植物進行恢複,杜絕引進外來物種,可采取灌、草相結合方式,植被種類宜選用本地物種或與周邊生態環境相協調的植物種類。⑧對於擬占用的林地,建設單位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的相關規定辦理有關用地審批手續。對於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壞,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向政府和主管部門繳納森林植被恢複費、青苗補償費等,並由相關部門統一安排植被恢複。對於臨時用地進行及時恢複。⑨植被較好的區域施工注意防火。施工人員應嚴禁吸煙或其他容易引發火災的行為,並有專人監督。另外,運行期為滿足輸電線路正常運行需對導線下方與樹木垂直距離小於7m的樹冠進行定期修剪,防止導線因為熱脹冷縮下垂後造成森林火災,同時保障輸電線路的安全。

(3)水土流失防治措施:①加強施工期的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時序。施工期應注意選擇適宜的施工季節,盡量避免在雨季施工,並準備一定數量的遮蓋物,遇突發雨天、台風天氣時遮蓋挖填土的作業麵;②嚴格控製開挖範圍及開挖量,開挖前要先放線,做到先防護,後開挖。對開挖後的裸露開挖麵用苫布覆蓋,避免降雨時水流直接衝刷,施工時開挖的土石方不允許就地傾倒,應采取回填或異地回填;做好臨時堆土的圍擋,臨時堆土應在表麵覆上苫布防止水土流失;臨時堆土應在表麵覆上苫布防止水土流失;③在施工中應先行修建擋土牆、排水設施等水土保持措施,將生、熟土分開堆放,回填時先回填生土,再將熟土置於表層(有利於施工完成後植被恢複,防止水土流失);在場地土石方回填前,在填方坡腳處用編織土袋砌成攔擋牆,防止鬆散土方滑落;在填方坡腳及臨時土堆的編織土袋擋牆外及場地內設置臨時性土質排水溝,以排除從坡麵及站內彙集的雨水;④施工區域的可綠化麵積應在施工後及時恢複植被,防止水土流失。⑤項目工程按規範要求編製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明確提出項目應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方案。施工過程嚴格落實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

(4)梅州蒲麗頂地方森林公園(韓江流域水源涵養-生物多樣性維護生態保護紅線)生態保護措施:①本項目線路不在上述森林公園(生態保護紅線)立塔,采用鄰近生態敏感區的形式建設,下一階段設計中,盡可能優化鄰近各生態敏感區的塔基布置,在工程地質、技術條件等允許的前提下,盡可能將塔基遠離各生態敏感區設置,進一步加大輸電線路與各生態保護目標的距離。②進一步優化塔基施工場地的布設,在滿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在臨近各生態保護目標的塔基施工時,臨時施工場地避免進入生態敏感區內。③做好環保教育培訓和管理。加強對相關參建單位和人員的環保教育和培訓,幫助其樹立環境保護和野生動植物保護的意識,避免施工過程中出現隨意砍伐林木、破壞植被及捕殺、追逐或其他傷害野生動物的行為。④避開雨季施工,減少發生水土流失的環境風險。⑤強化施工期環境監理。在整個施工期內,由項目監理部門和建設部門的環保專職人員臨時承擔環境監理或是聘請森林公園管理人員擔任環境監理,采用巡檢監理的方式,檢查生態保護措施的落實及施工人員的生態保護行為。

2.施工期噪聲保護措施:(1)合理組織施工作業,依法限製夜間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施工作業的,應當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的證明,並在施工現場顯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2)應盡量選用低噪聲或帶有隔音、消音的施工機械設備,並加強設備的運行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從源頭上進行噪聲控製。(3)合理安排施工時間,製定合理的分段施工計劃,盡可能避免大量的高噪聲設備同時施工,減少噪聲較大設備的使用。(4)施工場地設置圍擋,減少施工噪聲的影響;加強運輸車輛的管理,按規定組織車輛運輸,合理規定運輸通道,減少由於道路不平而引起的車輛顛簸噪聲。施工車輛經過居民區時應減緩行駛速度,減少鳴笛;裝卸材料時應做到輕拿輕放。

3.施工期揚塵保護措施:(1)施工單位應文明施工,加強施工期的環境管理和環境監控工作。(2)站址施工工地應設置不低於一點八米的硬質、連續密閉圍擋或者圍牆,圍擋或者圍牆底部設置不低於三十厘米的硬質防溢座,頂部均勻設置噴霧、噴淋等有效降塵設施。(3)確保落實施工現場“六個100%”防塵措施,即建築施工現場100%圍蔽、裸露土方100%覆蓋、工地路麵100%硬地化、拆除工程100%灑水降塵、出工地車輛車輪車身100%衝淨、暫不開發的場地100%綠化,全麵落實揚塵汙染防治主體責任。(4)施工時,應集中配置或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後用罐裝車運至施工點進行澆築,避免因混凝土拌製產生揚塵和噪聲;此外,對裸露施工麵應定期灑水,減少施工揚塵,長期裸土覆蓋或綠化。(5)車輛運輸散體材料和廢棄物時,必須密閉、包紮、覆蓋,避免沿途漏撒;運載土方的車輛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按指定路段行駛,控製揚塵汙染。(6)進出施工場地的車輛限製車速,場內道路、堆場及車輛進出時灑水,保持濕潤,減少或避免產生揚塵。(7)施工臨時中轉土方以及廢土廢渣等要合理堆放,可定期灑水進行揚塵控製。(8)施工結束後,按“工完料盡場地清”的原則立即進行空地硬化和覆蓋,減少裸露地麵麵積。

4.施工期廢水保護措施:(1)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地文明施工及環境管理暫行規定》,對施工廢水進行妥善處理,在工地適當位置建設沉澱池、循環利用等措施對施工廢水進行處理。嚴禁施工汙水亂排,亂流,做到文明施工。(2)施工單位要做好施工場地周圍的攔擋措施,盡量避免雨天開挖作業。同時要落實文明施工原則,特別要禁止施工廢水排入附近的水體、禁止棄渣棄入水體,不亂排施工廢水。施工區域設置合理的截、排水溝。(3)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租住在附近的出租屋,生活汙水經出租屋原有汙水處理設施處理。(4)工程施工過程中應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進行施工。(5)施工工序要安排科學、合理,土建施工一次到位,避免重複開挖。(6)采用苫布對開挖的土方及沙石料等施工材料覆蓋,避免水蝕和風蝕的發生。(7)施工機具應避免漏油,如發生漏油應收集後,外運至具有相應危廢處理資質的專業單位妥善統一處置。(8)施工結束後應及時清理施工場地,並進行植被恢複,防止水土流失。

5.施工期固體廢物環境影響保護措施:(1)為避免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對環境造成影響,在工程施工前應做好施工機構及施工人員的環保培訓。(2)明確要求施工過程中的生活垃圾與建築垃圾分開堆放,及時清理,以免汙染周圍的環境;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收集後,應及時委托城市管理部門妥善處理,定期運至城市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安全處置。(3)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築垃圾可以回收的盡量回收,不能回收應及時運送至指定的棄渣場處理。(4)禁止在道路、橋梁、公共場地、公共綠地、供排水設施、水域、農田水利設施以及其他非指定場地傾倒建築廢棄物。

二、運營期

項目營運期主要影響為噪聲和電磁影響,不會對周圍的生態環境造成明顯的不良影響,營運期生態環境保護措施主要是落實好土地複綠。

1.運營期電磁環境保護措施(1)嚴格按照設計要求選擇電氣設備,對高壓一次設備采用均壓措施。(2)在變電站設備定貨時,要求導線、母線、均壓環、管母線終端球和其他金具等提高加工工藝,防止尖端放電和起電暈,降低靜電感應的影響。(3)在安裝高壓設備時,保證所有的固定螺栓都可靠擰緊,導電元件盡可能接地或連接導線電位,提高屏蔽效果。(4)按《電力設施保護條例》要求劃定輸電線路保護範圍,導線邊線向外側水平延伸並垂直於地麵所形成的兩平行麵內的區域為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按照相關要求,本項目變電站周圍20米內不得規劃建設居民區、學校、醫院等環境敏感目標;輸電線路設計應因地製宜選擇線路型式、架設高度、杆塔塔型、導線參數、相序布置等,減少電磁環境影響。(5)輸電線路鐵塔座架上應於醒目位置設置安全警示標誌,同時加強對線路走廊附近居民有關高壓輸電線路和環保知識的宣傳、解釋工作。(6)做好環境保護設施的維護和運行管理,加強巡查和檢查,保障發揮環境保護作用。製定運行期的環境監測計劃,並根據監測計劃開展項目運行期環境監測工作,確保變電站廠界、輸電線路沿線及環境敏感目標處電磁環境符合國家相應標準要求。

2.運營期聲環境保護措施(1)變電站工程噪聲控製設計應首先從噪聲源強上進行控製,選擇低噪聲設備;變電站內電氣設備合理布置,高噪聲設備盡量布置在中部位置;加強變電站四周綠化隔聲措施;對於聲源上無法根治的噪聲,應采用隔聲、吸聲、消聲、防振、減振等降噪措施,確保廠界排放噪聲滿足相應標準評價要求。(2)定期對站內設備進行檢修,保證主變等運行良好,嚴格按照設計要求選用空調室外機。(3)通過合理選擇高壓電氣設備、導體等以及按晴天不出現電暈校驗選擇導線等措施;輸電線路在滿足相關設計規範和標準的前提下,適當增加導線對地高度,降低線路運行產生的噪聲影響;選取導線表麵光滑,毛刺較少的設備,以減小線路運行產生的噪聲。(4)做好環境保護設施的維護和運行管理,加強巡查和檢查。定期開展環境監測工作,確保輸電線路沿線噪聲符合國家相應標準要求。

3.運營期大氣環境保護措施本項目運營期無大氣汙染物產生,對周圍大氣環境無影響。

4.運營期水環境保護措施變電站值守人員產生的少量生活汙水經化糞池+地埋式一體化汙水處理設施處理後用於站內綠化,不外排,不會對周邊地表水環境造成不利影響。輸電線路運行期不產生廢汙水。

5.運營期固體廢物處置措施

(1)生活垃圾

本工程運行期均無工業垃圾產生,變電站站內設有垃圾桶等生活垃圾收集設施,生活垃圾經收集後由當地環衛部門集中收集外運,統一處理。

(2)危險廢物

本項目危險廢物主要為廢變壓器油、廢舊蓄電池,廢舊蓄電池更換後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廢變壓器油經地下排油管進入事故油池暫存,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①廢變壓器油

為防止變壓器油泄漏至外環境,本次在進站大門的西南側建設1座22m3事故油池,事故廢油經儲油坑內鋪設的卵石層並經事故排油管自流進入事故油池暫存,及時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

②廢舊蓄電池

變電站使用的蓄電池壽命到期後,直接由具有相關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處理,廠區內不設置儲存點。

6.運營期環境風險防治措施

①建立報警係統

針對本工程主要風險源主變壓器存在的風險,應建立報警係統,建議主變壓器設專門攝像頭,與監控設施聯網,一旦發生主變事故漏油,監控人員便啟動報警係統,實施既定環境風險應急預案。

②防止進入外環境

為防止事故時造成廢油汙染,本工程變電站主變壓器下方設置了卵石層及儲油坑(有效容積為4m3),同時站內各設置了一座事故油池(有效容積為22m3)。

進入事故油池中的廢油由建設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回收處理。事故油池、排油管等設置均為地下布設,上麵有混凝土蓋板,站區內設有雨汙分流係統。暴雨期間,雨水經雨汙分流係統收集,經站區專用雨水通道外排,不影響事故油池正常運行。

項目公示期間,未收到反對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