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格蘭沃電子有限公司新廠區年產20萬平方米雙麵多層電路板項目) | 梅州市格蘭沃電子有限公司 | 廣東梅州經濟開發區東升工業園A區 | 廣州潯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梅州市格蘭沃電子有限公司新廠區位於廣東梅州經濟開發區東升工業園A區,於2022年取得梅州市生態環境梅江分局批複《關於梅州市格蘭沃電子有限公司壓合與表麵處理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意見的函》(梅環梅江審〔2022〕18號),電路板主要生產工序為開料、內層圖形轉移、酸性蝕刻、鑽孔、棕化、壓合、表麵處理(噴錫、OSP)工序;設計壓合產能為45萬平方米/年,噴錫產能為80萬平方米/年,OSP產能為80萬平方米/年等,新廠目前正在建設中,暫未投產,未開展環保驗收及申請排汙許可證。 格蘭沃公司擬對新廠進行重新調整,建設“梅州市格蘭沃電子有限公司新廠區年產20萬平方米雙麵多層電路板項目”,重新調整後可全流程生產線路板,現有已批在建的壓合、噴錫、OSP等產能,優先滿足新廠區的生產需求,餘下的產能服務於格蘭沃其他廠區。新廠主要生產2~30層線路板,生產規模為年產20萬平方米雙麵多層線路板,展開麵積為117.6萬m²/年,產品主要為電源板、厚銅板線路板。 項目總投資15000萬元,環保投資400萬元,依托已批在建的新廠廠房進行建設,不新增土建工程,新廠占地麵積8406m2。重新調整後,總員工人數260人,年工作時間330天,工作製度為3班製,每班工作8小時,每天工作24小時。 | 1.大氣環境汙染防治措施 含塵廢氣(顆粒物)經布袋除塵器處理達標後通過33米高排氣筒排放;酸霧廢氣、甲醛收集後分別通過兩級堿液噴淋塔處理達標後通過33米高排氣筒排放;氨氣收集後通過兩級酸液噴淋塔處理達標後通過33米高排氣筒排放;含氰化氫廢氣采用“次氯酸鈉溶液噴淋+堿液噴淋”處理達標後通過33米高排氣筒排放;氯氣經鐵吸收後與其他氮氧化物、氯化氫、硫酸霧一起經兩級堿液噴淋處理達標後通過33米高排氣筒排放;有機廢氣采用1套“(兩級堿霧噴淋+兩級過濾除霧)+活性炭吸附/脫附+催化燃燒裝置+噴淋除臭”和1套“(兩級堿霧噴淋+兩級過濾除霧)+兩級活性炭吸附+噴淋除臭”處理達標後分別通過33米高排氣筒排放;噴錫廢氣采用“特種靜電煙霧淨化器+活性炭吸附”處理標後通過33米高排氣筒排放;危廢倉廢氣收集後經“活性炭吸附+藥劑噴淋”處理達標後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放;油煙廢氣經油煙淨化器處理達標後引至樓頂排放;天然氣導熱油爐采取低氮燃燒處理達標後通過36m高排氣筒排放;備用發電機尾氣經水噴淋處理後引致樓頂排放。 2.地表水汙染防治措施 一般清洗廢水進入中水回用係統處理達標後回用於生產工藝,中水回用處理係統產生的濃水與綜合廢水合並、含鎳廢水、有機廢水、絡合廢水、酸性廢水等分質分類收集後分別進入各收集池,進入梅州市華禹汙水處理廠電鍍廢水處理係統處理後再進入提標改造工程進行深度處理達到《電鍍水汙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中表3排放限值、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汙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Ⅳ類標準的較嚴者(COD濃度不得高於25mg/L)後,排入梅江。 生活汙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梅州粵海水務有限公司江南第二汙水處理廠設計進水水質要求後,排入園區生活汙水中轉站,再進入梅州粵海水務有限公司江南第二汙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汙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和《城鎮汙水處理廠汙染物排放標準》(GB18919-2002)一級A標準後,排入梅江。 3.土壤及地下水汙染防治措施 ①源頭控製措施。②區防治措施。按照場地天然包氣帶防汙性能、汙染控製難易程度及汙染物類型,將全場進行分區防治,分別是:簡單防滲區、一般防滲區及重點防滲區。該項目重點防滲區包括廢水收集處理係統、事故應急池、汙水管道、化學品及藥品庫、危險廢物暫存間、儲罐區、生產區1樓;一般防滲區包括生產區除1樓外其他樓層;其他區域為簡單防滲區。③開展跟蹤監測。本項目建議在廢水處理站的北麵布置1個地下水跟蹤監測井,豐水期、枯水期各監測一次;在廢水處理站附近布設1個柱狀樣監測點,每三年開展一次監測。 4.噪聲汙染防治措施 根據生產設備產生噪聲的特點,分別采取隔聲、消聲等降噪措施,以保證其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 5.固體廢物汙染防治措施 危險廢物分類收集後暫存在廠區內的危險廢物暫存倉和廢液儲罐區,定期委托有處理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處置;一般固廢包裝材料、開料時產生的邊角料、廢銅箔、廢半固化片、廢鑽咀和鑼刀、廢鋁片和墊板、廢毛刷、廢布袋、收集的粉塵等,定期賣給下遊公司綜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 6.環境風險防範措施 ①製定嚴格的生產操作規程,加強作業工人的安全教育,杜絕工作失誤造成的事故。 ②在廠房及項目進入口的明顯位置張貼禁用明火的告示,車間內合理配置移動式泡沫滅火器。 ③加強對廢水、廢氣治理設施的日常運行維護。 ④本項目已建設容積為644.29m3事故應急池,當發生火災或其他事故時,加強消防廢水、事故廢水收集,防止從雨水排口排放。 ⑤廢液罐區為重點防滲區,按要求重點防滲。 | 項目公示期間,未收到反對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