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 1.施工期噪聲汙染防治措施 為了減輕施工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應采取以下措施: ①施工單位應采用滿足國家相應噪聲標準的施工機械設備,同時加強對施工機械的維護保養。 ②施工時,應嚴格按照施工規範要求,製定施工計劃,嚴格控製施工時間。 ③運輸車輛在途經聲環境敏感點時,應盡量保持低速勻速行駛。 ④除搶修和搶險工程外,施工作業限製在晝間進行。中午十二時至十四時盡量用噪聲源強小的設備。因混凝土澆灌不宜留施工縫的作業和為保證工程質量等作業,需要延長作業時間、在夜間連續施工的,應取得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並於連續施工之日1天前公告附近居民和單位。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照“通告”的要求操作,減輕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⑤在施工現場周圍設置圍擋以減小施工噪聲影響。 2.施工期大氣汙染防治措施 為了減輕揚塵、尾氣對周邊環境的影響,應采取以下措施: (1)施工時,應集中配製或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後運至施工點進行澆築,避免因混凝土拌製產生揚塵;此外,對於裸露施工麵應定期灑水,減少施工揚塵。 (2)車輛運輸散體材料和廢棄物時,必須密閉、包紮、覆蓋,避免沿途漏撒,控製揚塵汙染。 (3)施工臨時中轉土方以及棄土棄渣等要合理堆放,應定期灑水或覆蓋。 (4)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揚塵防治公示製度,在施工現場將工程概況、揚塵汙染防治措施、建設各方責任單位名稱及項目負責人姓名、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向社會公示。 (5)合理安排工期,對未開工或臨時停工的建設用地,應當對裸露地麵進行防塵覆蓋;超過三個月的,應當進行綠化、鋪裝或者遮蓋。 (6)使用符合國家排放標準的施工機械和車輛,並要求施工單位加強維護檢修。 (7)變電站施工現場應設置硬質、連續的封閉圍擋,圍擋高度不低於1.8m,並設置灑水降塵設施定期灑水。 3.施工期廢汙水汙染防治措施 為了減輕施工廢汙水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相關規定,本項目建議采取以下措施: (1)變電站:對於站址施工生活汙水,通過設置臨時汙水處理裝置處理後,用於周邊綠化澆灌;施工廢水通過設置簡易沉砂池澄清處理後,上清液用於噴灑降塵,沉澱的泥漿應及時固化,用於基坑回填,並及時綠化。 (2)線路施工:施工人員租用當地民房,停留時間較短,生活汙水納入當地生活汙水處理係統。 (3)施工過程中,合理安排施工計劃和施工工序。雨季盡量減少地麵坡度,減少開挖麵,土料隨挖、隨運,減少推土裸土的暴露時間,以避免受降雨直接衝刷。 (4)線路在臨近五華河、琴江等水體施工時,應將施工場地設置在遠離水體處,嚴禁向水中排放施工廢水,禁止向水體中傾倒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過程中應加強對含油設施(包括車輛和線路施工設備)的管理,避免油類物質進入附近水體,嚴禁在水體附近衝洗器械及車輛。同時做好施工場地周圍的攔擋措施,建設臨時導流溝,避免暴雨衝刷導致汙水橫流進入周邊水體。盡量避免雨季開挖作業。 4. 施工期固體廢物汙染防治措施 為了減輕固體廢物對周邊環境的影響,應采取以下措施: (1)變電站施工期間施工人員日常生活產生的生活垃圾應集中堆放,委托當地環衛部門定期清運。建議施工期設置一定數量的垃圾箱,以便分類收集; (2)線路施工人員一般租用當地民房,產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可納入當地生活垃圾收集處理係統; (3)變電站施工期間施工開挖的土石方統一堆放在臨時堆土場,施工結束後多餘土方由施工單位統一運至政府指定的棄土場處置;塔基開挖時產生的土石方應及時回填嚴實,多餘土石方應在周圍進行平整,施工結束後進行綠化; (4)施工過程中產生建築垃圾不得隨意丟棄,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應運輸至政府部門指定堆放地點。工程移位改造的杆塔、舊導線、邊角料等交由建設單位統一回收利用。 5.施工期生態保護措施 為了減輕施工對周邊生態環境的影響,應采取以下措施: (1)減少土地占用 ①施工單位落實施工組織設計,把施工便道、牽引場等施工場所落實到施工圖中,施工時應嚴格遵守前期設計方案,不得隨意調整施工線路。 ②施工單位應文明施工,集中堆放物料,劃定施工作業區域,嚴禁隨意踐踏非施工區域內地表植被。 ③建議業主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按照設計要求,嚴格控製開挖範圍及開挖量,開挖多餘的土石方回填後剩餘部分在塔基附近找平,以及周邊綠化,基本實現平衡,禁止任意傾倒,不外棄。 (2)綠化和植被恢複 ①施工完畢,對施工臨時占地損壞的植被進行恢複,恢複植被應當為當地物種。 ②當擬施工區域內存在未發現的國家重點保護動植物時,應相應調整施工方案,如在砍伐樹木時,對標記的國家重點植物應盡可能栽植到與植物生長環境相似且不受本項目影響的位置。 (3)水土保持 ①施工單位在施工中應先行修建排水設施,做好臨時堆土的圍護攔擋。 ②開挖時將生、熟土分開堆放,回填時先回填生土,再將熟土置於表層並及時恢複植被。 ③對開挖後的裸露開挖麵用苫布覆蓋,避免降雨時水流直接衝刷,施工時開挖的土石方不允許就地傾倒,應回填,臨時堆土應在土體表麵覆上苫布防治水土流失。 ④加強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時序,避開雨季施工。 運營期: 在運營期,輸變電工程的作用為變電和送電,不會發生生態破壞行為。主要的環境汙染因素為工頻電磁場、噪聲及固體廢物。 1. 運營期噪聲汙染防治措施 為了減輕運營期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應采取以下措施: (1)按照設計規範合理布局站內電氣設備,主變壓器布置於站區中央; (2)選用低噪聲的設備; (3)采取修築封閉圍牆以及在主變壓器基礎墊襯減振材料以達到降噪目的; (4)在線路設備采購時,應選擇表麵光滑的導線,毛刺較少的設備,以減小線路在運行時產生的噪聲。 2.運營期廢汙水汙染防治措施 變電站采用雨汙分流,生活汙水經化糞池後回用於站區區綠化灌溉,不外排。 3.運營期固體廢物汙染防治措施 為了減輕運營期固體廢物對周邊環境的影響,應采取以下措施: (1)變電站生活垃圾在站內收集後,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 (2)變電站運行過程中產生的廢舊蓄電池不在站內儲存,由運營單位統一收集交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嚴格禁止廢舊蓄電池隨意堆放; (3)廢變壓器油屬於危險廢物,變壓器內存有變壓器油,用於變壓器的絕緣、降溫,在事故狀態可能發生泄漏。主變壓器下方設有卵石層、集油坑,用以收集廢變壓器油,經地下排油管進入事故油池暫存。事故處理完畢後,廢變壓器油及時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置。 (4)事故油池應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汙染控製標準》(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單的相關要求,采取以下環境保護措施: ①應滿足防風、防雨、防曬、防滲漏要求; ②主變壓器下方設置卵石層、集油坑,防止變壓器油外漏; ③事故油池必須按《環境保護圖形標誌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GB15562.2-1995)的規定設置警示標誌; ④必須定期對事故油池進行檢查,發現破損,應及時采取措施維修。 4. 運營期電磁環境保護措施 為了減輕運營期電磁輻射對周邊環境的影響,應采取以下措施: (1)220kV配電裝置和110kV配電裝置均采用戶內GIS布置,主變及電氣設備合理布局,保證導體和電氣設備安全距離,設置防雷接地保護裝置,降低靜電感應的影響。 (2)導線對地及交叉跨越嚴格按照《110~750kV架空輸電線路設計規範》(GB50545-2010)相關規定要求,選擇相導線排列形式,導線、金具及絕緣子等電氣設備、設施,提高加工工藝,防止尖端放電和起電暈; (3)定期巡檢,保證線路運行良好; (4)建設單位應在危險位置建立各種警告、防護標識,避免意外事故。對當地群眾進行有關高壓輸電線路和設備方麵的環境宣傳工作,幫助群眾建立環境保護意識和自我防護意識,減少在高壓走廊內的停留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