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批準《大埔銀盛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維修維護船舶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係地址:梅州市行政服務中心三樓環保窗口,郵編:51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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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該審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關係的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複決定以書麵形式提出聽證申請。
| 項目 名稱 |
建設單位 |
建設 地點 |
環評 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 大埔銀盛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維修維護船舶項目 |
大埔銀盛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
大埔縣高陂鎮坪溪村上坪壩(原大埔縣高陂造船廠舊址附近) |
湖南彙恒環境保護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項目位於梅州市大埔縣高陂鎮坪溪村上坪壩(原大埔縣高陂造船廠舊址的西北角),S222省道靠近韓江一側的空地。項目建成後年維護維修船舶90艘,其中工程船45艘、貨船25艘、旅遊船20艘。本項目不涉及拆船,維修的船舶不包括含危險化學品、供油的船。工程總投資5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0萬元。 項目總占地麵積為1188.54m2,露天工作區約770m2。主要建設內容包括露天船台區(650m2,混凝土硬化,用於船體清洗修理等)、露天構件加工區、露天鋼材堆放區、原輔材料堆存處、材料室等。環保設施有廢水處理設施、三級化糞池及固體廢物暫存場等。 |
1、地表水環境保護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非雨天項目的綜合生產廢水(船舶清洗用水、地麵衝洗用水、調試用水、機艙清洗用水)總量約772.2m3/a(2.574m3/d),雨天的綜合生產廢水(船舶清洗用水、調試用水、機艙清洗用水及初期雨水)總量約1049.3m3/a(11.939m3/d),營運期的生產廢水經廠區自建廢水處理設施(“隔油+氣浮+物化沉澱”,處理能力15m3/d)處理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汙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及《城市汙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道路清掃、消防”標準中較嚴的指標要求後回用於廠區衝洗清潔用水,不外排。生活汙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達到《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05)水作標準後用於附近農田灌溉,不外排。 2、地下水汙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項目采用分區防滲。露天修船區、加工區、鋼材堆放區的一般固廢暫存間等一般防滲區均采取粘土鋪底,再在上層鋪10~15cm的水泥進行硬化,通過上述措施可使一般汙染區各單元防滲層滲透係數≤10-7cm/s。重點防滲區的危險廢物暫存場要求按《廣東省固體廢物汙染環境條例》及《危險廢物貯存汙染控製標準》規定,采用耐腐蝕、防滲透、防破裂的硬化地麵,並配套防雨、防洪、防曬、防風等措施;重點防滲區的廢水處理設施、沉澱池、事故應急池、消防池和化糞池等均用水泥硬化,四周壁用磚砌再用水泥硬化防滲,全池塗環氧樹脂防腐防滲。項目對可能產生地下水影響的各項途徑均進行有效預防,在確保各項防滲措施得以落實,並加強維護和廠區環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製廠區內的廢水汙染物下滲現象,避免汙染地下水。 3、環境空氣保護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項目刷漆所產生的有機廢氣經一套移動式“UV光解+活性炭”設施處理,二甲苯及TVOC排放滿足《集裝箱製造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1837-2016)Ⅱ時段和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要求。項目焊接煙塵采用移動式焊接煙塵淨化機組進行收集處理,顆粒物排放滿足廣東省《大氣汙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項目汙水處理設施惡臭氣體通過加強通風,同時采取噴灑除臭劑的方式減少汙水處理站惡臭對環境的影響,汙水處理站氨氣、硫化氫排放滿足《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廠界標準值的新擴改建二級標準。 4、聲環境保護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項目優化平麵布置,盡可能將高噪聲源布置在遠離廠界位置,加強廠區綠化;選用小功率、低噪聲的設備;高噪聲設備安裝減振底座,安裝位置具有減振台基礎,在風機出口配置消聲器。根據預測結果,晝間邊界環境噪聲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4類標準。 5、固體廢物汙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修理船舶過程中產生的鐵鏽、修船加工產生的廢鋼材邊角料、焊接工序產生的焊渣、更換零部件過程中產生的廢零部件、焊接煙塵過程中收集的煙塵屬於一般工業固廢,一般固廢由物資回收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當地環衛部門定期清運處理。機艙漏油由船東拉走進行處理。含油抹布、含油汙泥、漆渣、廢油漆桶及廢活性炭等危險廢物經收集後暫存於危廢暫存間,委托有資質單位回收處理。 6、風險防範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本項目突發環境事件風險物質為丙酮和乙炔。項目風險源主要有化學品泄漏及由此而引發的火災、爆炸風險事故,廢氣治理設施故障對周圍大氣汙染和廢水治理設施故障對周圍水環境的影響等。項目生產中應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采取各種預防措施,杜絕事故發生,同時製定事故應急預案;在極端暴雨期(洪水期)停產,危險廢物轉移至廠區外的倉庫,生產廢水應及時進入廢水處理設施進行處理並回用,廢水處理設施應密閉,且清掏並收集完含油汙泥,生活汙水應及時消納於農田灌溉。 7、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運營期對周邊陸地生態環境、水生態環境影響較小,不會對自然生態係統整體性、連續性和周圍景觀造成破壞。項目建成後,通過廠區綠化等措施,可以減少項目造成的生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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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環評報告書已按《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要求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未收到公眾反饋意見。 |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