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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生態環境局 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受理公告 廣東健態實業有限公司年產 2 萬噸活性炭及年處理 2 萬噸飽和活性炭資源化再生利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受理公告和審批前公示
廣東健態實業有限公司年產 2 萬噸活性炭及年處理 2 萬噸飽和活性炭資源化再生利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受理公告和審批前公示
來源:本網   時間:2024-01-12 10:38:49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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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月12日,我局受理了廣東健態實業有限公司年產 2 萬噸活性炭及年處理 2 萬噸飽和活性炭資源化再生利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項目受理公告和審批前公示可同步掛網公示。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受理公告和審批前公示共10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告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係地址:梅州市行政服務中心三樓市生態環境局窗口,郵編:514021

  聯係電話:0753-6133820傳真:0753-6133820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該審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關係的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複決定以書麵形式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

名稱

建設單位

建設

地點

環評

機構

項目概況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公眾參與情況

廣東健態實業有限公司年產2萬噸活性炭及年處理2萬噸飽和活性炭資源化再生利用項目

廣東健態實業有限公司

蕉嶺縣蕉華工業園北部園區廣東健態實業有限公司現有廠區內

 廣州潯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廣東健態實業有限公司位於蕉嶺縣蕉華工業園北部園區,主要從事竹炭和竹板的生產,生產能力年產5000噸竹炭及20000立方米竹板,現有項目於2021年8月通過梅州市生態環境局蕉嶺分局審批,目前正在建設中。為實現活性炭的循環資源化利用,建設單位擬投資8500萬元在現有廠區內建設年產2萬噸活性炭及年處理2萬噸飽和活性炭資源化再生利用項目,廢活性炭再生項目已於2023年2月取得梅州市發展和改革局的核準,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建設1套處理能力為15000t/a的廢顆粒活性炭轉爐再生係統,1套處理能力為5000t/a的廢粉末活性炭再生係統,每套再生係統分別配置一套二燃室、SNCR脫硝、餘熱鍋爐、急冷塔、混合噴射塔(生石灰+粉末活性炭)、布袋除塵器煙氣處理係統。活性炭生產項目已於2023年2月取得《廣東省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備案證》,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建設14條活性炭生產線,其中6條為斯列普活化爐,8條為普通活化爐,原審批的5000t/a竹炭及外購15000t/a的炭進行活化,年產2萬噸竹活性炭,活化尾氣經焚燒後進入餘熱鍋爐餘熱利用。活性炭生產線擬進行分期建設,每期1萬噸,但環保設備等配套工程一次建成,僅生產設備分期建設。項目占地17665m2,不新增員工,均在現有廠區內調配,擴建前後員工人數不變,為120人。其中,40名員工在廠區內食宿,80名員工不在廠區內食宿。項目實行3班製,每班工作8小時,年工作300天。總投資8500萬元,環保投資2625萬元。

1、地表水汙染防治措施

項目運營期產生的餘熱鍋爐反衝洗水、鍋爐排汙水、冷卻塔排水、初期雨水等一起收集後滿足梅州蕉華汙水處理有限公司進水水質要求及廣東省《水汙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要求較嚴值後通過園區汙水管網排入梅州蕉華汙水處理廠進行深度處理;煙氣處理係統堿液噴淋塔高鹽廢水、除霧器廢水、實驗室廢水、原料暫存廢氣處理等噴淋塔廢水和危廢車間地麵衝洗廢水經預沉澱+絮凝沉澱預處理,再通過三效蒸發係統處理後冷凝水達到《城市汙水再生利用 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表1工藝與產品用水、冷卻用水相關標準後回用於急冷塔補水、藥劑配置等不外排

2、地下水汙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地下水重點防滲區主要包括乙類廠房各層(含化學品倉庫、儲罐區)及室外裝置區、竹板生產車間(涉及噴漆等工序)、汙水處理站、初期雨水池、事故應急池、洗車台、次生危廢暫存間、發電機房、配電房、化驗室、汙水管道布置區域、循環水池、廢水溝渠和事故溝等,防滲要求: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汙染控製標準》(GB18597-2023)要求進行防滲,其中乙類廠房及室外裝置區、原料倉庫、洗車台等基礎設防滲層為至少1m厚粘土層(滲透係數<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滲透係數≤10-10cm/s);汙水處理站池體、初期雨水池體、事故應急池體采用抗滲等級不低於P8的抗滲鋼筋混凝土,在池壁鋪一層防腐材料;汙水管道布置區域、廢水溝渠和事故溝等采用防滲鋼筋混凝土,表麵塗刷防滲漆層。一般汙染防滲區:主要為廠內運輸道路、竹活性炭生產、暫存車間、竹炭生產及暫存車間、食堂、消防水池、公用工程房等區域,采取等效黏土防滲層Mb≥1.5m,K≤1×10-7cm/s。簡單防滲區:主要包括辦公樓和空置車間等為一般地麵硬化。

3、大氣汙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設置1套處理能力為0.5萬t/a的廢粉末活性炭再生係統和1套處理能力為1.5萬t/a的廢顆粒活性炭再生係統,每套轉爐再生係統配置一套餘熱鍋爐,廢活性炭再生過程中產生的再生煙氣主要汙染物為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HCl、HF、重金屬類(汞、鎘、砷、鉛、鉻、錠、錫、銻、銅、錳、鎳等)、二噁英、揮發性有機物(以非甲烷總烴表征)等,分別經餘熱鍋爐(含SNCR脫硝)+急冷塔+幹式噴射塔+布袋除塵器處理後共同經過一套二級堿液噴淋塔+除霧器處理達標後經1根30m排氣簡排放。篩分車間粉塵、磨粉車間粉塵廢氣經收集後由一套布袋除塵器處理達標後通過15m排氣筒排放。再生顆粒活性炭產品投料時產生的粉塵及烘幹後產品包裝時的粉塵與酸洗後的烘幹廢氣一起經過一套布袋除塵器處理後,再與酸洗投加鹽酸過程中產生的酸性廢氣和鹽酸儲罐儲存鹽酸過程中產生的酸性廢氣一起經過一套堿液噴淋裝置處理達標後通過15m排氣筒排放。原料配料間廢氣收集後作為與廢活性炭暫存倉庫廢氣通過1套“堿液噴淋+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達標後通過15m排氣筒排放。活性炭上料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後進入一套布袋除塵器處理達標後通過15m排氣筒排放。新活性炭活化廢氣經餘熱利用後尾氣采用“濕式電除塵器+堿法脫硫塔+除霧處理”處理達標後通過30m排氣筒排放。新活性炭生產原料上料、破碎、磨粉粉塵廢氣收集後進入一套布袋除塵器處理,處理達標後通過15m排氣筒排放。新活性炭破碎、篩分粉塵廢氣收集後進入一套布袋除塵器處理,處理達標後經一根15m排氣筒排放。

4、噪聲汙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運營期主要噪聲源有各種風機、各種泵、空壓機、冷卻塔、噴淋塔、再生爐等以及生產過程中一些機械傳動設備,采取的噪聲防治措施:①盡量選用低噪聲環保設備,合理布局高噪聲設備,將聲源集中的主廠房布置在遠離最近的廠外噪聲敏感區域的一側,利用建築物的聲屏障作用阻止噪聲向廠外傳播;②采取有效的隔聲、吸聲和減振措施,對聲功率級較強的生產設備加裝隔聲罩或消聲器;③在鼓風機、引風機進出口裝設軟管,在吸氣口和排氣口安裝消聲器;④加強噪聲設備的維護管理,避免因不正常運行所導致的噪聲增大;⑤加強車間四周、道路兩旁及其它閑置地帶的綠化,以減輕該工程對周圍聲環境的影響。

5、固體廢物汙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包裝廢棄物、廢活性炭、三效蒸發結晶鹽、飛灰、廢布袋、汙泥沉降灰渣、廢含油抹布、廢礦物油、分析化驗室廢物、廢濾芯和廢RO反滲透膜屬於危險廢物,收集後交由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理;離子交換樹脂、活性炭生產係統廢布袋脫硫石膏(含水)等一般固廢定期交由專業公司回收處理;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

6、土壤防治措施

建設單位通過加強廢氣處理設施的維護及管理,保證廢氣的穩定達標排放,嚴格落實地麵分區防滲措施,設置多級廢水防控措施,各車間、暫存庫均設有地麵衝洗水收集池,一旦發生風險事故,事故廢水經各車間的地麵衝洗水收集池收集後,再泵送至事故應急池暫存,定期開展地下水、土壤的跟蹤監測,排除事故風險隱患。

7、風險防範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本項目存在的環境風險事故情形有汙水處理車間收集池泄漏下滲影響地下水、危險廢物運輸過程發生事故、廢水或消防廢水事故排放對地表水的影響、活性炭突發火災產生的次生汙染物、乙類廠房廢氣事故排放對大氣環境的影響。采取的風險防範措施有:廢活性炭再生車間設置自動控製係統,對重要工藝參數(壓力、溫度等)實時監測,重點區域配備防爆攝像監控係統,可及時發現設備故障並能實現安全警報、緊急停車、熄火保護;加強廢氣處理措施維護、保修工作,確保不發生事故性廢氣排放;在裝置區域、倉庫內易泄漏危險物質的場所和易聚集易燃、有毒氣體的場所設置固定式的可燃氣體檢測儀和有毒氣體檢測儀;生產車間、倉庫設導流溝,發生事故時確保廢水能引入事故應急池;廠區設置環形集水溝確保事故廢水可全部收集到事故收集池儲存;雨、汙水排放口設置應急閥門,防止消防廢水直接進入市政雨水管網;鹽酸儲罐設置不小於4.24m3圍堰。在嚴格落實本環評提出的風險防範及應急措施,設置容積為900m3的事故廢水池和50 m3初期雨水收池。

項目公示期間,未收到反對意見。

  附件:廣東健態實業有限公司年產2萬噸活性炭和年處理2萬噸飽和活性炭資源化再生利用項目.pdf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