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格蘭沃電子有限公司新舊廠區遷改建技術改造項目 | 梅州市格蘭沃電子有限公司 | 梅江 區東升工業 園 AD8 區開發區五路 1 號 | 廣州潯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由於舊廠建設已久,生產設施陳舊落後,裝置自動化水平低,廠房升級改造難度大,另新廠有預留車間用於建設完整的電路板生產線,因此企業計劃將舊廠內層 DES、棕化、層壓、磨板、外層 DES、噴錫、OSP 等搬遷至新廠,舊廠保留保留開料、內層塗布、內層幹膜、鑽孔、外層前處理、圖形電鍍、全板電鍍、堿性蝕刻、阻焊絲印、文字絲印、化鎳鈀金(沉金)、成型、FQC、FQA、包裝等不變繼續生產。本項目擬對搬遷至新廠的電路板生產線進行升級改造,產品從舊廠的 2~6 層電路板生產調整為 2~30 層電路板生產,同時清潔生產水平提高到國內先進水平;新廠已批在建的壓合、表麵處理(噴錫、OSP)工序等生產工序、保持不變。遷改建後,從舊廠調配 50 人到新廠,同時新廠新增員工 10 人,則擴建後新廠總員工人數 160 人,年工作時間 330 天,每天工作 24 小時,工作製度為3 班製,每班工作 8 小時。廠區內設食宿,全部員工均在項目內食宿。 | 1、地表水汙染防治措施 一般清洗廢水進入中水回用係統處理,處理達標後回用於生產工藝,中水回用處理係統產生的濃水與綜合廢水合並、含鎳廢水、有機廢水、絡合廢水、酸性廢水等分質分類收集後分別進入各收集池,再泵入梅州市華禹汙水處理廠電鍍廢水處理係統進行處理達到《電鍍水汙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中表 3 排放限值、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汙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IV類標準的較嚴者(COD 濃度不得高於 25mg/L)後,排入梅江。生活汙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梅州粵海水務有限公司江南第二汙水處理廠設計進水水質要求後,排入園區生活汙水中轉站,再進入梅州粵海水務有限公司江南第二汙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汙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和《城鎮汙水處理廠汙染物排放標準》(GB18919-2002)一級 A 標準後,排入梅江。 2、地下水汙染防治措施 減少清潔水的使用量,減少汙水排放,從源頭上減少地下水汙染源的產生;按照場地天然包氣帶防汙性能、汙染控製難易程度及汙染物類型,將全場進行分區防治,重點防滲區包括廢水收集處理係統、事故應急池、汙水管道、化學品及藥品庫、危險廢物暫存間、儲罐區、生產區 1 樓;一般防滲區包括生產區除 1 樓外其他樓層;其他區域為簡單防滲區。 3、大氣汙染防治措施 粉塵廢氣通過布袋除塵器進行集中處理;氯化氫、硫酸霧:采用堿液噴淋處理工藝,排放濃度設計達到《電鍍汙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表 5 新建企業排放限值;硝酸霧(以氮氧化物計):電鍍退鍍工序的硝酸霧主要為 NO 和 NO 2,采用堿性溶液吸收法,排放濃度設計達到《電鍍汙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新建企業大氣汙染物排放限值;甲醛:由於其極容易溶於水,和其他酸堿廢氣一並通過兩級堿液噴淋處理,排放濃度設計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汙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限值;氨氣:氨氣極易溶於水,單獨收集後通過兩級酸液噴淋廢氣處理裝置處理,排放濃度設計達到《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要求;氯氣:氯氣采用鐵吸收後與其他酸霧廢氣一並通過兩級堿液噴淋處理。本評價按85%去除效率考慮,其排放濃度設計達到廣東省《大氣汙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要求;氰化氫:采用次氯酸鈉溶液處理後與其他酸霧廢氣一並通過兩級堿液噴淋處理,處理達標後經排氣筒高空排放,,設計處理達到《電鍍汙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表 5 新建企業排放標準;塗布、阻焊絲印、文字絲印、阻焊、文字印刷配套的網房、塞孔樹脂工序等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分別集中收集後采用“噴淋+活性炭吸附/脫附+催化燃燒裝置”處理後高空排放,噴錫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及錫及其化合物收集後采用“噴淋+靜電除霧+活性炭吸附”進行處理處理後高空排放,排放濃度滿足廣東省地方標準《固定汙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固定汙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排放;天然氣導熱油爐廢氣夠滿足廣東省地方標準《鍋爐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DB44/765-2019)中“表 3 大氣汙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燃氣鍋爐”限值要求;備用發電機燃油廢氣直接經排氣筒排放,排放濃度滿足廣東省《大氣汙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排放標準要求;廚房油煙廢氣采用高效靜電油煙淨化處理器處理後由專用煙道引至屋頂天麵高空排放,經過處理後油煙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相關要求。 4、噪聲汙染防治措施 優化項目平麵布置,主要噪聲設備遠離廠界,通過距離削減可以有效降低廠界的噪聲;加強管理,車輛進出廠區時禁止鳴笛並限速行駛;加強文明生產管理和設備的維護保養;設備選用低噪低振機型。油泵及水泵進出水管上設柔性減振接頭,從機房處減少振動,降低噪聲。 5、固體廢物汙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分類收集,交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處理;廚餘垃圾統一收集,交由有相關處理資質的單位清運處理,並做好垃圾堆放點的消毒殺蟲工作;一般固廢暫存在一般固廢倉中,定期賣給下遊公司綜合利用;危險廢物收集後暫存在廠區內的危險廢物暫存間、廢液儲罐中,定期委托有處理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處置。 6、土壤防治措施 垂直入滲防治:生產中嚴格落實廢水收集、治理措施,廢水處理達標後排放。廠區廢水處理設施故障或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時,將廢水處理設施超標出水、消防廢水轉移至事故應急水池暫存,故障、事故解除後妥善處理,禁止將未經有效處理的廢汙水外排。生產中加強廢水收集、輸送管道巡檢,發現破損後采取堵截措施,將泄漏的廢汙水控製在廠區範圍內,並妥善處理、修複受到汙染的土壤。危險廢液貯存倉庫、廢水處理站等易產生事故泄露區域全部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汙染控製標準》(GB18597-2023)的要求落實防滲。廠區其他各區域均按照分區防滲要求,進行防滲,從而切斷汙染土壤的垂直入滲途徑,做好全場分區防治;大氣沉降影響防治:通過大氣汙染控製措施,加強廢氣治理設施檢修、維護,使大氣汙染物得到有效處理,確保各汙染物達標排放,杜絕事故排放的措施減輕大氣沉降影響。 | 依法依規開展公眾參與工作。 |
梅州市塔牌集團蕉嶺鑫達旋窯水泥有限公司 4 萬噸/年鋁灰渣預處理資源綜合利用項目 | 梅州市塔牌集團蕉嶺鑫達旋窯水泥有限公司 | 梅州市蕉嶺縣文福鎮長隆村鑫達旋窯公司廠區內 | 梅州森淼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建設規模為預處理鋁灰渣4萬t/a,處理主要生產工藝為球磨、篩分等。項目擬投資850萬元,項目占地麵積1500m2,建築麵積約1500m2,包括鋁灰(渣)處理車間(1F,占地及建築麵積650m2,層高約10m)、鋁灰(渣)暫存庫(1F,占地及建築麵積850m2,層高約6m)、φ3.0×4.5m儲罐1個(總有效容積約30m3)以及配套的公輔工程和環保工程。 | 1. 地表水汙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完成後全廠實行“雨汙分流、清汙分流”的排水體製,生產廢水、生活汙水、初期雨水處理達標後全部回用,不外排。經核算,本項目新增初期雨水集水量約為 564m 3/a(即 3.6m 3/d),廢水中主要汙染物為SS,汙染物及其濃度為 SS 800mg/L,初期雨水、車輛衝洗廢水沉澱後回用於水泥生產過程(增濕塔噴水、原料磨噴水、灑水抑塵)和綠化用水,不外排。本項目新增檸檬酸噴淋塔循環水更換廢水量約 160m 3/a。主要汙染物為鹽分,濃度為2000mg/L,該部分廢水沉澱後回用於水泥生產過程(增濕塔噴水、原料磨噴水、灑水抑塵),不外排。本項目鋁灰成分分析化驗過程中,實驗儀器、器皿清洗會產生清洗廢水,廢水產生量約1.0t/a,廢水中主要汙染物為 COD、BOD 5、SS、氨氮等。實驗室廢水依托廠區現有“一體化生化處理措施+砂濾+消毒”係統處理達標後回用於廠區綠化用水,不外排。本項目新增生活汙水依托廠區現有“一體化生化處理措施+砂濾+消毒”係統處理達標後回用於廠區綠化用水,不外排。 2.地下水汙染防治措施 鋁灰渣暫存及預處理車間、檸檬酸噴淋設施、固體廢物貯存設施、初期雨水池及事故應急池等均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下水環境》(HJ 610-2016)、《危險廢物貯存汙染控製標準》(GB18597-2023)的相關要求落實分區防滲措施;根據預測結果,不同情形下各預測汙染物最大汙染距離點均未超過項目邊界;完善的生產和治汙設施及涉汙管道的定期巡檢和檢修製度和事故應急處置製度,通過定期巡檢及時發現事故滲漏並進行有效的修複和滲漏防控。 3.大氣汙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鋁灰(渣)投料、粉磨、物料輸送工序產生的粉塵經“布袋除塵器+檸檬酸噴淋塔+水噴淋塔”處理達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汙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速率嚴格 50%)要求;鋁灰渣水解產生的氨經收集采用“檸檬酸噴淋塔+水噴淋塔”處理達《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 2 規定限值。生產過程做好對收集設施及收集管道的維護,保證收集效率,同時及時清理車間地麵沉降的粉塵,防止二次揚塵,經加強管理和維護,減少無組織排放量,無組織廢氣經自然擴散後廠界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汙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標準及《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二級新擴改建廠界標準限值。 4.噪聲汙染防治措施 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隔聲、減振、消聲等”綜合噪聲控製措施,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相應標準要求。 5.固體廢物汙染防治措施 項目營運期產生的危險廢物主要有廢噸袋、磁性雜質、廢礦物油、含油手套抹布、廢除塵布袋。危險廢物的貯存場所的建設、管理和運營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汙染控製標準》(GB18597-2023)、《危險廢物汙染防治技術政策》的要求。磁性雜質等危險廢物須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理。廢噸袋、廢礦物油、含油手套抹布、廢除塵布袋等送水泥窯處置。生活垃圾由市政環衛部門定期收集清運。垃圾堆放點進行消毒,消滅害蟲,避免散發惡臭,滋生蚊蠅。 6.土壤汙染防治措施 廠區內除綠化帶全部采用水泥抹麵,涉及物料儲存區、生產過程的裝置區及各種物料堆場、汙染防治措施均采取嚴格的硬化及防滲處理。生產過程中的各種物料及汙染物均與天然土壤隔離。加強廢氣處理設施的管理,減少事故排放,降低大氣沉降對土壤的影響,完善的廢水、雨水收集係統,采取嚴格的防滲措施,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行,故障後立刻停工整修。在項目占地範圍及廠界周圍種植較強吸附能力的植物,做好綠化工作,利用植物吸附作用減少土壤環境影響 | 依法依規開展公眾參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