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環境影響分析及保護措施 項目生產廢水根據廢水性質分類收集,項目一般清洗廢水進入中水回用係統處理,處理達標後回用於生產工藝。中水回用處理係統產生的濃水、綜合廢水、有機廢水、絡合廢水、含鎳廢水、含氰廢水、酸性廢水等分類收集,通過獨立專管直接排入梅州市華禹汙水處理廠電鍍廢水處理係統進行處理,尾水化學需氧量濃度不得高於 25mg/L,其他汙染物執行廣東省《電鍍水汙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 3“水汙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廣東省《水汙染物排放限值》( DB 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地 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IV 類標準數值的較嚴者後,排入梅江。 生活汙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粵海第二汙水處理廠設計進水水質要求後,排入園區生活汙水中轉站,再進入梅州粵海第二汙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汙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和《城鎮汙水處理廠汙染物排放標準》(GB18919-2002)一級 A 標準後,排入梅江 二、大氣環境影響及保護措施 粉塵廢氣主要來自開料(裁板、磨邊)、鑽孔、疊合、鑽靶、鑼邊成型等工序產生的粉塵廢氣,本項目共設置 1 套布袋除塵器對生產過程中的粉塵進行集中處理。本項目擬設置 8 套酸堿液噴淋處理裝置處理酸堿廢氣。本項目的有機廢氣主要來自塗布、阻焊絲印、文字絲印、阻焊、文字印刷配套的網房、 塞孔樹脂工序,分別集中收集後采用“堿液噴淋塔+活性炭吸附/脫附+催化燃燒裝置”處理後高空排放。 根據《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製標準》(GB37822-2019),本項目還應做到以下措施以控製無組織的 VOCs 排放: ①存放油墨、稀釋劑等含 VOCs 物料的桶、罐應存放於單獨的室內,且在非取用狀態時應加蓋、封口,保持密閉。 ②轉移油墨、稀釋劑等物料時,應采用密閉桶、罐。 ③塗布和阻焊工序在油墨、稀釋劑等過程在全封閉式的無塵車間內進行,文字絲印、後烤及網房洗網過程在普通空調房內,采用頂部設置集氣罩收集措施,廢氣收集後輸送至噴淋+除霧+活性炭吸附處理裝置處理。 ④企業應建立台賬,記錄含 VOCs 原輔材料和含 VOCs 產品的名稱、使用量、回收量、廢棄量、去向以及 VOCs 含量等信息。台賬保存期限不少於 3 年。 ⑤通風生產設備、操作工位、車間廠房等應在符合安全生產、職業衛生相關規定的前提下,根據行業作業規程與標準、工業建築及潔淨廠房通風設計規範等的要求,采用合理的通風量。 ⑥工藝過程產生的含 VOCs 廢油墨應密閉儲存、轉移和輸送。盛裝過油墨、稀釋劑等的廢包裝容器應加蓋密閉。 ⑦油墨廢液(含 VOCs)采用密閉管道輸送,接入口和排出口采取與環境空氣隔離的措施;油墨廢液及有機廢水池上方 100mm 處 VOCs 檢測濃度≥200μmol/mol,應采用浮動頂蓋或固定頂蓋並收集廢氣值 VOCs 廢氣收集處理係統,或其他等效措施。 ⑧VOCs 廢氣收集處理係統應與塗布機、絲印機、隧道爐等生產工藝設備同步運行。VOCs 廢氣收集處理係統發生故障或檢修時,對應的生產工藝設備應停止運行,待檢修完畢 後同步投入使用;生產工藝設備不能停止運行或者不能及時停止運行得,應設置廢氣應急處理設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5.天然氣熱水爐廢氣 本項目設置 1 台 170 萬大卡天然氣熱水爐,以天然氣作為燃料,采用低氮燃燒器,汙染物產生量較少,能夠滿足廣東省地方標準《鍋爐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DB 44/765-2019) 新建燃氣鍋爐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標準限值,其中氮氧化物排放濃度能滿足《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於 2021 年工業爐窯、鍋爐綜合整治重點工作的通知》(粵環函〔2021〕461 號)的要求。 6.備用發電機燃油廢氣 本項目配備 1 台 800kW 柴油發電機作為備用電源,僅供消防及停電時使用,發電機運行過程產生一定的尾氣,其主要汙染物為 SO2、NOx 和煙塵,項目以輕質柴油為能源,產生的尾氣直接經排氣筒排放,根據工程分析,備用發電機尾氣排放濃度可滿足廣東省《大氣汙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排放標準要求,且備用發電機僅在市政停電時運行,汙染物產生量較少,不會對周邊大氣環境產生明顯影響,因此,本項目備用發電機尾氣經水噴淋處理後排放技術上是可行的。 7.廚房油煙廢氣 食堂擬采用液化石油氣為燃料,液化石油氣屬清潔能源,燃燒產生二氧化碳以及水蒸汽, 液化石油氣作為燃料對環境影響較小。 食堂油煙采用高效靜電油煙淨化處理器處理後由專用煙道引至屋頂天麵高空排放,經過處理後油煙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相關要求,即油煙去除率≥85%,油煙濃度≤2mg/m3 ,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因此食堂油煙廢氣采用高效靜電油煙淨化處理器處理從技術上是可行的。 三、聲環境影響及保護措施 為了降低運營過程中產生的噪聲,盡量避免噪聲對敏感點和周圍環境及項目內員工產生不良影響,本環評建議建設單位做到以下措施: ①選用性能好、噪聲低的環保型機械設備(如選用低噪聲風機等),以降低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②安排人員做好設備的日常運營維護、保養工作,確保在良好工況下作業,避免不良工況下高噪聲的產生。 ③在較大的噪聲源應安裝專用機房內,對噪聲源進行屏蔽、隔聲、防震、消聲、減小聲能的輻射和傳播,用隔聲房間、隔聲牆、安裝消聲器等環保措施,如風機采取隔聲、消聲等措施。 ⑥機房砌實心牆磚,四壁頂棚掛貼吸聲效果良好的吸聲牆,護麵采用鋁製穿孔板,中間填吸聲岩棉;機房的門窗采用標準隔聲門窗; ⑦合理布局,使高噪聲設備盡可能遠離噪聲敏感區。在車間布局設計時,應將噪聲大的車間設置在廠中心,降低噪聲對外界的影響,確保廠界噪聲符合標準要求。 ⑧通過廠內綠化以降低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在廠內的閑置空餘地帶及其邊界周圍種植具有吸聲效果的高大喬木,具有明顯的降噪效果。 ⑨在生產車間樓頂設置1.5m隔音牆,減少冷卻塔、酸霧噴淋塔噪聲對周邊居民區的影響。 四、固體廢物環境保護措施 本項目員工生活垃圾分類收集,交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處理;廚餘垃圾 統一收集,交由有相關處理資質的單位清運處理,並做好垃圾堆放點的消毒 殺蟲工作。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分類收集後,交由有相關回收處理資質的單位 清運處理。本項目危險廢物收集後定期交由有相關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 處置。 五、土壤和地下水防治措施 ①源頭控製措施。 ②分區防治措施 按照場地天然包氣帶防汙性能、汙染控製難易程度及汙染物類型,將全 場進行分區防治,分別是:簡單防滲區、一般防滲區及重點防滲區。該項目 重點防滲區包括廢水收集處理係統、事故應急池、汙水管道、危品倉庫、危 險廢物暫存間、一般固廢暫存間、儲罐區、生產區;一般防滲區包括一般固 廢暫存區;其他區域為簡單防滲區。 ③開展跟蹤監測 本項目建議在廢水處理站的北麵布置 1 個地下水跟蹤監測井,豐水期、枯 水期各監測一次;在廢水處理站附近布設 1 個柱狀樣監測點,每三年開展一次 監測。 六、環境風險分析 ①定期檢查安全消防設施完好性,確保其處於即用狀態,以備在事故發 生時,能及時、高效的發揮作用。 ②倉庫內地麵硬底化處理,各罐體周圍設圍堰,做到防風、防雨、防 曬、防滲透。 ③定期檢查危險物質存儲的安全狀態,定期檢查其包裝有無破損,以防 止泄漏。 ④加強日常的運行管理,加強對操作人員的崗位培訓,確保汙水穩定達 標排放,杜絕事故性排放,建立健全應急預案體係、環保管理機製和各項環 保規章製度,落實崗位環保責任製等,建立事故應急池,能夠滿足事故廢水 暫存,等汙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再處理達標後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