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體廢物通常是指人類生產和生活活動中丟棄的固體和泥狀物質,包括從廢水、廢氣中分離出來的固體顆粒物。
實際上所謂的廢物一般是指在某個係統內不可能再加工利用的部分物質。例如,植物的枯枝落葉,動物的骨骼及排泄物,人們生活中的各種垃圾,工業生產過程的排出物等,所有這些形形色色的物質統稱為固體廢物。但如果進一步分析,這些廢物中有些屬於有機物,經過適當處理可做優質肥料供植物生長,工業廢物經過挑選加工可成為有用之物或可重新用作原料。這說明“廢物”具有相對性,一種過程的廢物,往往可以成為另一種過程的原料。因此,固體廢物隻能認為在某種特定條件下的一種習慣性稱謂,是可以依據情況的變化而改變的。但有些特殊成分如含有放射性物質的放射性固體廢物,含有汞、鎘、鉻、砷等毒性成分的重金屬汙染物等,因其危害性較大需加以特殊安全處置,防止環境汙染。
1、直接占用並具有一定空間
固體廢物除直接占用土地並具有一定空間,它對環境的汙染主要通過水、大氣或土壤進行,沒有這些媒介,就不會對環境造成很大的汙染。因此,固體廢物既是汙染水體、大氣、土壤的“源頭”,又是廢水、廢氣處理的“終態物”。根據固體廢物的這一特性,提示人們應盡量避免和減少固體廢物的產生和向水體、大氣及土壤環境中排放,這是防止和控製固體廢物汙染環境的關鍵。
2、品種繁多,數量巨大
隨著工業生產的發展和人類物質生活的提高,固體廢物種類越來越多,數量也逐年增加,以城市垃圾為例,工業發達國家城市垃圾產生量大致以每年2%~4%的速度增長,歐共體國家生活垃圾平均增長率為3%,而我國近幾年的垃圾增長率每年約按9%以上的速度增加[1]。
由於處理裝置設施嚴重不足,綜合利用率低,致使工業固體廢物曆年堆放量已達64億多噸,到2000年,我國工業固體廢物年產生量已達到10億多噸,生活垃圾近2億噸。由於我國在固體廢物汙染治理方麵起步較晚,相對於廢氣、廢水汙染控製而言,其治理還是個冷門,加上技術比較落後,投入資金又不足,所以固體廢物汙染環境的治理工作麵臨著嚴峻的形勢。
3、包括了有固體外形的危險液體及氣體廢物
液體和用容器裝的氣體,如裝在容器中的廢酸,廢堿或氣體在法律上都稱為危險廢物,均列於危險廢物的管理範疇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