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區、興寧市、平遠縣人民政府: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於下達2023年東江、北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財政激勵資金的通知》精神,結合東江流域 2023 年度水質及生態流量監測考核結果,下達我市2023年度省內東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財政激勵資金(地市上解部分)1360萬元。根據《梅州市東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財政激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和我市實際情況,經市領導批準,現將資金項目計劃下達如下:
2023年度省內東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財政激勵資金(地市上解部分)項目計劃表
序號 | 地區 | 實施單位 | 項目名稱 | 安排資金 (萬元) |
1 | 市本級 | 梅州市生態環境局 | 梅州市東江流域環境監管能力建設項目(2025年) | 408 |
2 | 興寧市 | 梅州市生態環境局興寧分局 | 興寧市東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能力建設項目 | 680 |
序號 | 地區 | 實施單位 | 項目名稱 | 安排資金 (萬元) |
3 | 平遠縣 | 梅州市生態環境局平遠分局 | 平遠縣東江源生態環境保護能力建設項目 | 209 |
4 | 市本級 | 梅州市生態環境局平遠分局 | 平遠縣應急用車和特種專業用車采購項目 | 43 |
5 | 梅江區 | 梅州市生態環境局梅江分局 | 平遠縣排下水考核監測項目 | 20 |
合 計 | 1360 |
在資金項目計劃下達之日起1個月內,項目實施單位須將項目的實施方案報市生態環境部門審核通過。同時,按照《廣東省省級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粵財資環〔2023〕81號)等有關文件要求加強資金項目管理,按照實施方案時序落實項目實施進度,切實提高財政資金效益。
附件:預算支出績效目標表
梅州市生態環境局
2024年12月31日
(聯係人:盧傲君,聯係電話:0753-2390101)
附件
預算支出績效目標表
項目名稱 | 梅州市東江流域環境監管能力建設項目(2025年) |
資金類型 | 省級財政專項資金 |
項目等級 | 二級項目 |
省級主管部門 |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 實施單位 | 梅州市生態環境局 |
預算年度 | 2024年 |
資金需求 | 408萬元 |
支出內容 | 采購一批辦公設施設備,建設生態環境綜合管理信息化係統,編製規劃,優化提升縣級監測站建設能力等。 |
政策依據 |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水利廳關於印發《廣東省東江流域省內生態保護補償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梅州市生態環境局 關於印發《梅州市東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財政激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梅市環函〔2023〕98號 ) |
總體績效目標 | 加強東江流域環境監管能力。 |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值 |
績 效 指 標 | 產 出 指 標 | 數量指標 | 完善設施設備 | 一批 |
質量指標 | 項目質量 | 通過驗收 |
時效指標 | 項目完成時間 | 按期完成 |
成本指標 | 成本控製 | 不超過預算 |
效 益 指 標 | 社會效益 指標 | 東江流域環境監管能力 | 提升 |
生態效益 指標 | 東江水質 | 改善 |
滿意度指標 | 服務對象 滿意度指標 | | |
預算支出績效目標表
項目名稱 | 興寧市東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能力建設項目 |
資金類型 | 省級財政專項資金 |
項目等級 | 二級項目 |
省級主管部門 |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 實施單位 | 梅州市生態環境局 興寧分局 |
預算年度 | 2024年 |
資金需求 | 680萬元 |
支出內容 | 用於(1)羅浮水東江水質監測;(2)維護購置辦公設施設備;(3)購買應急用車;(4)改造實驗室,采購一批監測儀器、應急設備;(5)興寧市鄉鎮跨界斷麵考核監測;(6)編製3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7)編製《興寧市區寧江與合水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調整可行性研究報告》;(8)畜禽養殖宣傳、禁養區劃分等。 |
政策依據 |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水利廳關於印發《廣東省東江流域省內生態保護補償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梅州市生態環境局關於印發《梅州市東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財政激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梅市環函〔2023〕98號 ) |
總體績效目標 | 確保達到東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激勵考核斷麵“水質穩定達標”的激勵目標 |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值 |
績 效 指 標 | 產 出 指 標 | 數量指標 | 完善設施設備 | 一批 |
質量指標 | 水質穩定性 | 達標率≥90% |
水質考核斷麵年均水質 | Ⅱ類 |
時效指標 | 項目完成時間 | 按期完成 |
成本指標 | 成本控製 | 不超過預算 |
效 益 指 標 | 社會效益 指標 | 上下遊聯防聯控和流域共治 | 推動實現 |
生態效益 指標 | 水環境質量 | 穩定達標 |
滿意度指標 | 服務對象 滿意度指標 | | |
預算支出績效目標表
項目名稱 | 平遠縣東江源生態環境保護能力建設項目 |
資金類型 | 省級財政專項資金 |
項目等級 | 二級項目 |
省級主管部門 |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 實施單位 | 梅州市生態環境局 平遠分局 |
預算年度 | 2024年 |
資金需求 | 209萬元 |
支出內容 | 用於(1)改造實驗室,采購一批監測儀器、應急設備;(2)編製固體廢物風險評估報告;(3)省考柚樹河熱柘斷麵水質自動站災後重建新選址用地“三通一平”工作;(4)2024年黃田水庫水質自動站運維;(5)東江源生態環境保護宣傳等。 |
政策依據 |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水利廳關於印發《廣東省東江流域省內生態保護補償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梅州市生態環境局關於印發《梅州市東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財政激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梅市環函〔2023〕98號 ) |
總體績效 目標 | 加強平遠東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能力建設,提升水環境監測監管能力,維護東江流域水環境安全。 |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值 |
績 效 指 標 | 產 出 指 標 | 數量指標 | 購置環境監測設備 | 1批 |
風險評估報告編製 | 1套 |
水質自動站災後重建選址建設 | 1處 |
黃田水庫水質自動站運維 | 1年 |
主題宣傳活動 | 1次 |
質量指標 | 項目質量 | 通過驗收 |
時效指標 | 項目完成時間 | 按期完成 |
成本指標 | 成本控製 | 不超過預算 |
效 益 指 標 | 社會效益 指標 | 東江流域環境監測監管能力 | 提升 |
生態效益 指標 | 平遠東江流域水質 | 穩定達到Ⅲ類以上 |
滿意度指標 | 服務對象 滿意度指標 | | |
預算支出績效目標表
項目名稱 | 平遠縣應急用車和特種專業用車采購項目 |
資金類型 | 省級財政專項資金 |
項目等級 | 二級項目 |
省級主管部門 |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 實施單位 | 梅州市生態環境局 平遠分局 |
預算年度 | 2024年 |
資金需求 | 43萬元 |
支出內容 | 購買應急用車和特種專業用車共2部車。 |
政策依據 |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水利廳關於印發《廣東省東江流域省內生態保護補償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梅州市生態環境局關於印發《梅州市東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財政激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梅市環函〔2023〕98號 ) |
總體績效 目標 | 加強平遠東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能力建設,提升水環境監測監管能力,維護東江流域水環境安全。 |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值 |
績 效 指 標 | 產 出 指 標 | 數量指標 | 購置應急用車 | 1輛 |
購置特種專業用車 | 1輛 |
質量指標 | 項目質量 | 通過驗收 |
時效指標 | 項目完成時間 | 按期完成 |
成本指標 | 成本控製 | 不超過預算 |
效 益 指 標 | 社會效益 指標 | 東江流域環境監測監管能力 | 提升 |
生態效益 指標 | 平遠東江流域水質 | 穩定達到Ⅲ類以上 |
滿意度指標 | 服務對象 滿意度指標 | | |
預算支出績效目標表
項目名稱 | 平遠縣排下水考核監測項目 |
資金類型 | 省級財政專項資金 |
項目等級 | 二級項目 |
省級主管部門 |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 實施單位 | 梅州市生態環境局 梅江分局 |
預算年度 | 2024年 |
資金需求 | 20萬元 |
支出內容 | 平遠縣排下水考核監測支出費用。 |
政策依據 |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水利廳關於印發《廣東省東江流域省內生態保護補償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梅州市生態環境局關於印發《梅州市東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財政激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梅市環函〔2023〕98號 ) |
總體績效 目標 | 完成平遠縣排下水(尋烏交接)考核斷麵水質監測工作。 |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值 |
績 效 指 標 | 產 出 指 標 | 數量指標 | 平遠縣排下水(尋烏交接)考核斷麵水質監測 | 每月1次,共12次。 |
質量指標 | 監測質量 | 符合相關技術規範 |
時效指標 | 項目完成時間 | 按期完成 |
成本指標 | 成本控製 | 不超過預算 |
效 益 指 標 | 社會效益 指標 | 東江流域環境監測監管能力 | 提升 |
生態效益 指標 | 平遠東江流域水質 | 穩定達到Ⅲ類以上 |
滿意度指標 | 服務對象 滿意度指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