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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關於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整改進展情況(公開稿)
來源:本網   時間:2024-09-10 08:59:38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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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州市委、市政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麵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省委“1310”具體部署,堅決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暨綠美廣東生態建設工作會議精神,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發展理念,大力實施“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紮實抓好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各項整改工作,深入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全麵推進綠美梅州生態建設。現將有關整改進展情況公開如下:

  一、廣東省有些地市和部門認識不夠到位,措施不夠有力,生態環境保護抓得不夠緊,推得不夠實,在統籌協調、責任擔當等方麵還存在差距。有些市縣思想認識不夠到位,對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學習領會還不夠深入,貫徹落實缺少方法,沒有真正把生態環境保護作為高質量發展的應有之義和重要內容,工作落實“時冷時熱”。對標中央要求,對照人民期待,對標高質量發展要求仍有差距,美麗河湖和美麗海灣保護與建設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部分地方和領域生態環境安全保障不力,工作力度仍需進一步加大,一些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亟待解決。(省問題清單序號1)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一)梅州市通過市委常委會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黨組會議、理論學習中心組、“三會一課”等形式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及對廣東係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不懈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麵綠色轉型,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麵”戰略布局要求,堅持把生態文明建設融入全市改革發展全過程各領域,係統謀劃、全麵部署、強力推進。將“強力推動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鞏固提升生態環境質量”納入市政府重點工作責任分工方案,印發實施了《梅州市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梅州市關於深入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方案》《梅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梅州市水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梅州市碧水保衛戰五年行動計劃(2021—2025年)》《梅州市“十四五”節能減排工作方案》,同時每年召開全市汙染防治攻堅戰推進會,持續推進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

  (二)梅州市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同誌帶頭扛起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分別擔任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第一主任、主任,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各級領導帶頭以上率下,親自研究部署督察工作,協調解決重點問題,不斷健全市縣三級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工作機製,充分發揮市汙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作用。市人大加大監督和調研力度,分別於2023年3月和4月對梅州市2022年環境狀況、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國考斷麵水質、生態環境保護和修複重大工程和省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衝區內小水電站退出或整改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調研。

  (三)梅州市強化考核激勵機製,認真貫徹落實《廣東省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實施辦法》《廣東省環境保護責任考核辦法》,印發年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暨深入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實施方案,按照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清單,落實明確各級各部門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積極構建以綠色發展為導向的生態文明建設考核評價體係,建立縣級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誌生態環境保護履職情況報告製度,突出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深入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等成效考核,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製考核“一票否決”,強化對環境保護責任暨深入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結果的運用,把考核結果作為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

  (四)將美麗河湖建設任務納入梅州市水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通過鞏固提升優良水體水質保護,強化水環境綜合治理和水資源保護,提升水生態係統功能,紮實推進梅州市“十四五”期間美麗河湖工作。印發實施《梅州市碧水保衛戰五年行動計劃(2021—2025年)》和2021-2024年度水汙染攻堅工作方案,以水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堅持環境治理與生態修複兩手發力,統籌水資源利用、水生態保護和水環境治理,全力推動流域和城市內河湧整治,開展重要江河、水庫水生態調查評估,實施水生態保護修複。高質量推進碧道建設,開展河道兩岸風貌整治和景觀打造,2023年實際完成碧道建設63公裏,完成率105%。2024年度,省下達我市38公裏碧道建設任務,截至8月底已完成碧道建設22.47公裏,完成率59.13%。

  (五)梅州市正在推進廣東南嶺山區韓江中上遊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複工程“梅州市耕地安全利用與土壤汙染修複工程項目”,正有序組織實施。積極推進“無廢城市”建設,印發了《梅州市“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實施方案》和《梅州市“無廢城市”建設提質增效實施方案(2024—2025年)》,全麵推進“無廢城市”試點項目和重點工程項目。開展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示範項目創建,構建固體廢物全過程管理體係。進一步提升現代化生態環境監測與監管執法能力,強化生態環境保護科技支撐及環境風險防控能力。2024年7月修訂了《梅州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進一步加強環境應急能力建設,強化環境風險評估和完善環境風險防範措施,同時,建立環境應急專家庫並印發管理辦法,充分發揮專家在我市環境應急處置和環境應急管理工作中的決策谘詢和技術支撐作用。

  二、有的地方和部門對粵北生態屏障缺乏基本認識,沒有把生態保護和環境安全擺到應有的位置和高度,對一些生態修複難度較大的工作存在畏難情緒、推諉思想。個別地方麵對保護地內的生態破壞問題,沒有積極主動去解決,而是通過調整保護地來應對。(省問題清單序號2)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梅州市各級各部門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各級黨校定期開展領導幹部集中教育培訓,增加粵北生態屏障課程比重,開展生態環境突出問題警示教育。印發了《梅州市自然保護地規劃(2021—2035年)》,正在編製《梅州市生態發展戰略規劃》和《梅州市國土空間生態修複規劃(2021—2035年)》。我市印發了《梅州市曆史遺留礦山生態修複實施方案(2023—2025年)》,組織開展一批曆史遺留礦山生態修複項目謀劃儲備工作。我市的廣東南嶺山區韓江中上遊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複工程獲批列入國家“十四五”第一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複工程項目,劃分5個修複單元和17個子項目,共實施84個具體中央資金支持的工程項目,目前,已下達中央資金19.5億元,正有序組織實施,累計支出率82.38%。已完成2023年曆史遺留治理礦山治理麵積273公頃,正在大力推進2024年曆史遺留治理礦山治理任務,計劃治理455公頃曆史遺留礦山,已經完成治理107.37公頃。同時強化“綠盾”自然保護地監督工作,建立問題台賬,實行掛賬銷號,以及結合森林督查、土地衛片執法等專項行動,積極推動涉自然保護地的違法違規問題排查、處理、整改、銷號工作。

  三、“兩高”項目盲目上馬衝動仍然存在。2021年廣東省能源消費增量控製目標為1610萬噸標準煤,能耗強度下降目標為3.08%,實際上半年能耗增量已超過2600萬噸標準煤,超出年度控製目標61.5%;能耗強度也不降反升,幅度超過3.6%,被國家有關部門一級預警。(省問題清單序號5)

  整改時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梅州市分別印發了《梅州市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梅州市“十四五”節能規劃》《梅州市“十四五”節能減排工作方案》和《梅州市2023年能耗雙控工作方案》,堅持能效優先和保障合理用能相結合,充分發揮能耗雙控製度對合理配置能源資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的激勵作用。嚴格執行產業政策和規劃布局,嚴控高耗能高排放產業規模,鼓勵和支持“兩高”項目通過“上大壓小”“減量替代”“搬遷升級”等方式進行產能整合。加快產業轉型升級,嚴格實施節能審查製度,強化節能事中事後監管。根據省下達我市“十四五”時期能耗強度下降基本目標和激勵目標,綜合考慮各縣(市、區)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特征、能源消費水平、區域發展定位等方麵因素,優化調整各縣(市、區)“十四五”時期能耗強度下降基本目標和激勵目標。據統計,2024年上半年全市能源消費總量374.62萬噸標準煤,同比下降3.6%,GDP同比增長 3.7%,單位生產總值能耗同比下降7.0%,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16.3%,單位GDP電耗同比下降3.7%。

  四、一些地方和部門對“兩高”項目上馬把關不嚴,節能審查監管責任缺位。2020年以來,全省121個在建或建成的用能1萬噸標準煤以上“兩高”項目中,未經節能審查的達42個,占比34.7%。2021年3月,廣東省還集中通過5個石化化工項目的節能審查,新增能耗1376萬噸標準煤。其中,茂名石化煉油轉型升級及乙烯提質改造項目被國家有關部門指出問題後,廣東省能源局才撤銷其節能審查意見。(省問題清單序號6)

  整改時限:2023年年底前。

  整改進展:已完成,持續鞏固成效。

  梅州市進一步強化“兩高”項目節能審查監管,督促指導各縣(市、區)嚴把節能審查源頭關,將“兩高”項目節能審查辦理情況、節能審查意見落實情況納入節能監察計劃,對發現的問題依法依規嚴肅處理,並及時將相關情況報送相關主管部門。經排查,我市無相關違規用能“兩高”項目。該任務已於2024年8月向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提出銷號申請。

  五、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投入雖有所增加,但短板依然明顯,農村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部署的生活汙水收集任務未完成,建設推進的鄉鎮農村汙水處理設施中,管網不配套、運行不正常、設施閑置壞損等現象較為普遍。(省問題清單序號12)

  整改時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梅州市印發了《梅州市城鎮生活汙水處理“十四五”規劃》《梅州市農村生活汙水治理攻堅行動方案(2022—2025)》《梅州市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方案》,細化分解年度攻堅任務,係統部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2021年1月-2024年8月新增鎮級生活汙水管網164.67公裏;2021年1月-2024年6月累計完成1919個自然村生活汙水治理任務。目前,全市累計完成7492個自然村治理任務,全市農村生活汙水治理率為66.6%。

  六、截至2021年8月,全省仍有276萬農村人口未實現集中供水,河源、清遠、茂名僅完成農村集中供水任務的16.8%、32.5%、34.5%,且全省農村集中式供水水源仍有7%水質不達標。(省問題清單序號13)

  整改時限:2022年年底前。

  整改進展:已完成,持續鞏固成效。

  梅州市完成1732個自然村集中供水攻堅任務,建設工程652宗,農村自來水普及率、水質合格率分別達到99%和90%以上,基本實現農村集中供水全覆蓋。持續推進城鄉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工作,強化供水單位主體責任意識,規範供水單位供水行為,提升供水單位衛生管理水平,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風險,均下達衛生監督意見書,提出整改意見建議,並要求各管水主體落實整改,確保飲水安全。該任務已於2024年7月向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提出銷號申請。

  七、一些部門和地方在處理生態環境管理新問題上責任意識不強,統籌不力,魄力不足。近年來,珠三角河道非法洗砂洗泥行為日益猖獗,汙染河道水質,改變河床形態,威脅行洪和航道安全,對水生生物棲息繁衍帶來不良影響。省直有關部門對此重視不夠,主動作為不足,既沒有充分行使各部門現有職能嚴厲打擊,也沒有研究如何加強規範引導。有關地市和部門雖然多次開展聯合執法,但執法效果欠佳,監管力度不夠,甚至出現作業船隻和監管部門“打遊擊”現象,非法洗砂洗泥未能得到有效遏製。(省問題清單序號16)

  整改時限:2023年年底前。

  整改進展:已完成,持續鞏固成效。

  梅州市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長擔任組長的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統籌部署推進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問題整改相關工作。印發了《梅州市關於開展非法洗砂洗泥專項整治行動的工作方案》,對全市洗砂洗泥情況進行摸查整改,我市已完成洗砂點排查,均已建檔並加強監督檢查。同時結合河長製工作加強巡查監管,將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問題列為各級河長巡河重點工作,通過聯合專項執法、日常監管執法和重要河段、敏感水域視頻監控等手段,強化對轄區範圍河道巡查監管,目前全市河道管理範圍內無洗砂洗泥點,各縣(市、區)已累計停產或關停洗砂洗泥企業(點)33家,洗砂洗泥監管得到加強,有效維護全市河道水生態環境健康。經排查,梅州市目前尚未有海砂淡化場,將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加大日常巡查監管力度,加強對全市許可采、運砂船舶的監督管理。該任務已於2024年5月向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提出銷號申請。

  八、環境基礎設施仍有缺口。近年來,廣東省大力補齊基礎設施短板,但城市生活汙水收集率總體水平仍有待提高,汙水管網仍存在較大缺口,汙水處理效能還不高。2020年全省城市生活汙水收集率為67.2%,其中韶關市、肇慶市等7個地市收集率低於30%,最低的雲浮市收集率僅為19.9%。(省問題清單序號17)

  整改時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梅州市2021年底前已完成城區管網排查工作,正在實施“一廠一策”治理方案,印發了《梅州市城鎮生活汙水處理“十四五”規劃》《梅州中心城區汙水處理專項規劃(2021-2035年)》。2021年至2024年7月全市新增城市(縣城)汙水管網323.68公裏,改造老舊汙水管渠229.41公裏。已完成五華縣汙水處理廠三期擴建工程,新建大埔縣第二水質淨化廠,新增城市(縣城)汙水處理能力6萬噸/日。已完成五華縣城汙水處理廠二期和梅縣新城水質淨化廠一期、二期提標改造任務,已提標改造規模7萬噸/日。正在推進梅縣區城區內澇治理及汙水工程(一期)項目(內含梅縣新城水質淨化廠三期擴建工程),建成後新增汙水日處理能力2.5萬立方米。截至目前,梅州城區生活汙水集中收集率40.9%。

  九、全省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衝區內小水電站共385座,廣東省2017年就開始摸排保護區內小水電站底數,但直到2021年7月,才製定實施方案。南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衝區內小水電站多達80座,當地截至督察進駐時尚未製定清理整改方案;龍牙峽水產種質資源省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衝區內共有5座小水電站,2018年以來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默許甚至支持小水電站擴容改造。(省問題清單序號40)

  整改時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梅州市成立由市長任組長的梅州市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把清理整改工作作為政府“一把手工程”,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根據《關於進一步做好我省小水電分類整改工作的通知》《關於做好小水電站清理整改中完善使用林地手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開展了小水電清理整改核查評估工作,完成了小水電清理整改台賬的複核工作,建立了“保留類、整改類、退出類”三個台賬。目前全市32座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衝區內的違規小水電均已完成“一站一策”退出方案編製工作,已完成退出21宗,其餘小水電清退工作正在有序開展。

  十、一些礦山開發生態破壞修複不力。梅州興寧市鐵山嶂曆史遺留礦山生態破壞範圍約2.41平方公裏,礦區開采區和下遊8級擋泥壩區域大量廢渣裸露,水土流失嚴重,每天近萬噸pH值為3的強酸性廢水直排外環境。礦區還遺留約25萬立方米的選礦廢渣,現場監測礦渣旁邊的山塘水質pH值為2.5,銅、鋅、鎘濃度分別超過地表水環境質量Ⅲ類水質標準2.9倍、8.8倍、16.8倍,遺留礦渣給下遊合水水庫飲用水水源地帶來較大環境風險。(省問題清單序號41)

  整改時限:2024年年底前。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一)梅州興寧市成立以市委主要領導為組長的鐵山嶂礦區礦山生態修複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全程跟蹤督導,科學謀劃、掛圖作戰、時間倒逼,狠抓工程質量、安全、進度,項目如期高質量竣工完成。同時將鐵山嶂曆史遺留礦山治理項目列入梅州市山水修複項目中的重點示範工程,目前已分配山水工程中央資金3.6億元。

  (二)梅州市自然資源局加強項目的監督指導,興寧市相繼出台《興寧市鐵山嶂礦區礦山生態修複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興寧市鐵山嶂曆史遺留礦山廢水應急處理工程方案》,結合實際、點麵結合、全麵施工,有序推進鐵山嶂綜合治理修複工程治理工作按照設計要求完成山體整治土石方工程挖填方、坡麵掛網、生態棒安裝、噴塗綠化、截排水溝、急流槽等,完成填埋區開挖、調節池開挖、防滲處理以及回填,完成下遊河道沿建工程,完成鐵山嶂綜合治理修複工程總工程量100%,2024年3月已完成竣工自驗,7月已完成縣級驗收。

  (三)認真實施廢水處理工程。一是對原生態區與采礦區、尾礦堆放區及排土場等區域四周修築截排水溝,實現雨汙分流,廢水集中收集處理。已完成截排水溝(排清水)共完成15447米、汙水排水溝共完成4245米、碎石盲溝共完成1873米、平台排水溝(U型槽跟磚砌)共完成13506米、複綠麵積110萬平方米,完成總工程量100%。二是實施鐵山嶂廢棄礦山廢水應急處理工程,共投入資金約3200多萬元,2022年10月前建設完成日處理3000噸的汙水處理站,2022年11月起至今,廢水經集中處理後達標排放。

  (四)興寧市共投入資金312.47萬元,實施合水鎮龍北廢棄鐵礦堆料場治理修複工程。先後對興寧市合水鎮龍北廢棄鐵礦渣堆場開展了場地“三防”、廢棄礦山廢水應急處理、廢棄鐵礦渣清理外運、場地複綠等一係列治理措施。持續深化對白泡其它廢棄鐵礦堆料場的治理,已完成對靠近合水水庫的兩個堆礦點深化治理,實施了《興寧市鐵山嶂礦區周邊曆史遺留固體廢物排查項目》,對合水鎮龍北廢棄鐵礦堆料場進行了全麵摸底和評估,根據專家意見進行分級分類分步治理,目前已綜合處置廢渣122762.62立方米,規範堆放廢渣200000立方米,對汙染土壤治理複綠70815.4平方米,已基本解決合水鎮龍北廢棄鐵礦堆料場對下遊合水水庫飲用水源地汙染隱患問題。

  (五)加強汛期巡查監管,做好安全防範,對鐵山嶂廢棄礦區泥石流監測全天候覆蓋,該項目礦山地質環境監測設備正常運作之中,做到早預測嚴防治理,確保了該項目礦區今年安全度汛。

  十一、部分地市滲濾液處置短板突出。全省積存垃圾滲濾液高達166萬噸,一些填埋場滲濾液處置設施運行不正常,偷排漏排、超標排放問題突出,有的甚至在在線監控上弄虛作假。2018年以來,全省18家垃圾填埋場因設施運行不正常、廢水超標排放問題被屢次查處。(省問題清單序號46)

  整改時限:2023年年底前。

  整改進展:已完成,持續鞏固成效。

  梅州市委托第三方專業技術機構對全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開展季度技術評估,為各縣(市、區)生活垃圾填埋場運營管理提供技術支持。2021年11月底,興寧市黃泥坑生活垃圾填埋場已新增一台滲濾液處置設施(300噸/日),並投入使用。目前,全市填埋場滲濾液總處理能力達1850噸/日,基本滿足滲瀝液處理需求。住建部門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每季度對生活垃圾填埋設施滲濾液收集現狀進行現場核查。截至2024年7月份,全市填埋設施滲濾液積存量為40350立方米,調節池剩餘庫容64546立方米,全市填埋設施滲濾液調節池水位安全可控。該任務已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向市委、市政府提出銷號請示。

  十二、一些填埋場地下水和周邊水體受到汙染,全省113個垃圾填埋場中有26個存在地下水超標問題。清遠市8個垃圾填埋場中就有5個地下水超標,其中佛岡縣垃圾填埋場2020年3月填埋區防滲膜破損,地下水受到嚴重汙染,此次督察進駐時,氨氮濃度仍高達47.6毫克/升,超地下水環境質量Ⅲ類標準94.2倍。(省問題清單序號49)

  整改時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一)梅州市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強化運營管理,完善常態化監督檢查機製,持續委托第三方專業技術機構對全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開展季度技術評估,規範生活垃圾作業和滲濾液處理設施運行管理,督促指導各生活垃圾填埋場提升滲瀝液處理能力,同時加強填埋場地下水監測,及時掌握地下水水質變化,防止因運營管理不規範或垃圾滲瀝液泄漏造成地下水或周邊水體受汙染。

  (二)梅州市委托專業機構對蕉嶺縣生活垃圾填埋場、豐順縣生活垃圾填埋場地下水超標原因進行分析,目前已完成方案製訂,正按方案有序組織整改。“豐順縣五鬥種生活垃圾填埋場臨時封場維護和滲濾液全量化綜合處理項目”滲濾液MBR處理係統改造和滲濾液全量化處理設備安裝已完成並於2023年2月正式全麵投入運營,改造後填埋場積存滲濾液液位穩步下降,周邊地下水水質逐月改善。蕉嶺縣已按方案要求完成工程建設,正繼續做好填埋區雨汙分流和滲濾液抽排工作,並加強滲濾液處理設施運營管理,地下水水質逐漸好轉。

  十三、固體廢物處置能力亟待加強。2018年以來,廣東省重點部署了39個危險廢物處置項目建設,其中中山市綠色工業服務等6個危險廢物處置項目截至督察進駐時尚未建成,進度滯後。已建成的33個目前也尚未發揮應有效用。全省危險廢物處置能力結構性、區域性失衡仍未完全解決,生活垃圾焚燒飛灰、鋁灰渣處置能力不足,貯存量分別高達6.7萬噸、7.1萬噸。(省問題清單序號51)

  整改時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進展:未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梅州市印發實施《梅州市固體廢物汙染防治規劃(2020—2025)》,梅州市錦發再生資源科技有限公司年處理3萬噸廢電路板項目和梅州市中合環保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擴建項目(2萬噸/年)已建成,新增電路板行業資源再生及綜合處置能力5萬噸/年;梅州市工業廢物管理服務項目(合計5萬噸/年)已核準立項和通過環評審批,於2023年9月通過用地審批,2024年1月取得建設施工許可證,目前正在融資;廣東塔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蕉嶺分公司30萬噸/年水泥窯矽鋁鐵質固廢替代原(燃)料資源綜合利用技改項目(含15萬噸危險廢物水泥窯協同處置項目)已核準立項和通過環評審批,正在建設階段,目前已完成土建工程90%。另外,廣東塔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塔牌環保科技有限公司(15萬噸/年)、梅州皇馬水泥有限公司(6萬噸/年)、廣東立德富鐵鋁渣預處理科技有限公司/蕉嶺縣龍騰旋窯水泥有限公司(10萬噸/年)3家水泥窯矽鋁鐵質固廢替代原(燃)料資源綜合利用技改項目已建成投入使用,分別於2023年12月11日、2022年7月6日首次、2023年2月28日取得省生態環境廳審批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新增危險廢物處置能力31萬噸。

  十四、非法轉移傾倒仍時有發生,2018年以來,全省涉危險廢物傾倒案件400餘起,其中跨省傾倒26起,僅肇慶市就發生跨省轉移傾倒11起,傾倒危險廢物765噸。一些危險廢物經營單位高價接收危險廢物卻不規範處置,廣東恒兆環保公司將東莞市委托處置的316噸危險廢物,分散傾倒在湖南省宜章縣,造成6處12畝山地汙染。(省問題清單序號52)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梅州市嚴厲打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處置等環境違法行為,遏製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現象。結合“雙隨機”檢查、專項檢查等方式,以及通過衛星動態監控平台、智能視頻監控平台和電子運單等技術手段,強化危險廢物日常監管。建立部門聯防聯控機製,加強行業危險貨物運輸管理,我市有危險廢物運輸資質的企業13家,2023年至2024年8月市交通部門共查處涉非法違規運輸危險貨物案件9宗。市公安部門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昆侖”“梅安”係列打擊涉生態環境違法犯罪專項工作,市海事部門持續在水上開展巡航執法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