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於環境應急專家庫的管理辦法》(粵環〔2012〕8號)有關規定,我局決定成立梅州市環境應急專家庫,正在開展專家推薦和評聘工作,請你們積極推薦相關專家入庫。
一、推薦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作風正派、廉潔奉公、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學術道德和較強的決策谘詢能力。
(二)熟悉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和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了解環境應急管理工作及基本程序,能以科學嚴謹、認真負責的態度履行職責,能積極參加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或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為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提出技術指導和政策谘詢意見建議,保守秘密。
(三)具有高級以上相應專業技術職稱,在其專業領域有10年以上工作經驗,熟知其所在專業或者行業的國內外情況和動態,專業造詣較深,具有較豐富的環境應急現場處置經曆和一定的管理經驗。
(四)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資深專家和兩院院士除外),健康狀況良好,能夠保證正常參加環境應急谘詢、技術支持工作和相關活動。
(五)服從安排,保障參加相關活動。
二、推薦及評聘程序
(一)專家推薦以自願為原則。有關單位在個人自薦基礎上,根據以上條件進行初審,並於2024年3月31日前填寫《梅州市環境應急專家推薦彙總表》(附件2)和《梅州市環境應急專家推薦表》(附件3)報送至市生態環境局(含電子文檔)。
(二)市生態環境局根據被推薦人的具體情況,決定入選專家庫的人員,並從專家庫中遴選出專家組成員。
(三)經審定後擬聘請的市環境應急專家在梅州市生態環境局門戶網站公示。
(四)專家每屆任期5年,可連選連任。任期屆滿,自動解聘或重新辦理有關手續。
三、專家職責
(一)協助處理突發環境事件,指導和製定應急處置方案。必要時參加現場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建議。
(二)參與突發環境事件環境汙染調查與損害評估。
(三)參與環境應急管理重大課題研究,參與環境應急相關預案、方案、規劃的製定和評估。
(四)參與環境應急管理教育培訓及相關學術交流與合作。
(五)承擔其他與環境應急有關的工作。
四、聯係方式
聯係單位:梅州市生態環境局
聯 係 人:溫亮文(粵政易同名)
聯係電話:0753-2188686,15219170179
傳 真:0753-2253803
電子郵件:mzstzf@meizhou.gov.cn
通信地址:梅州市梅江區彬芳大道南市環境監控中心
郵政編碼:514071
附件:1. 環境應急專家分類等.doc
梅州市生態環境局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