頁麵:
    字體:
    對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生態環境局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 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環境問題舉報件調查處理情況公示(截至2016年12月15日)
歸檔時間:2021-11-22

頁麵已歸檔

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環境問題舉報件調查處理情況公示(截至2016年12月15日)
來源:梅州市環境保護局   時間:2016-12-15 15:26:37   瀏覽:-
字號:


序號

批次及編號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所屬

區域

調查核實情況

是否屬實

處理處罰和

問責情況

備注

1

第2批44號

(來電)

梅州市興寧市新陂家莊村新安橋附近有一家塑料廠,三年前就存在了,白天不開工,晚上7/8點開工,向多個部門反映過都沒用。該廠排放的廢氣很臭,而且有很微小的顆粒。

興寧市

12月1日晚上、2日對該廠進行檢查,該廠均處於停產狀態。鑒於市場原因公司負責人表示將放棄整改,不再生產。

屬實

12月5日的現場檢查核實,供電部門已斷電,拆除了主要生產設備。

已辦結

2

第2批45號

(來電)

梅州市大埔縣茶陽鎮的垃圾填埋場在汀江河岸上遊,離取水口不足一公裏,汙水直接排入汀江,清溪發電廠位於茶陽鎮的上遊二十公裏處,庫區水麵的水浮蓮布滿了整個庫區,附近還有2個養豬場,汙水沒有經過處理直接排入汀江。

大埔縣

經核查,茶陽鎮垃圾堆放場在汀江河岸上遊的問題屬實,附近一公裏處無取水口。反映青溪庫區水麵的水浮蓮布滿了整個庫區,附近還有2個養豬場(青溪鎮溪口村順發養殖場、青溪鎮蕉坑村黃尚啟養豬場)汙水沒有經過處理直接排入汀江基本屬實。

部分屬實

茶陽垃圾填埋場已停用,並開展了清理、覆土、複綠等工作。目前大埔縣結合今年初開展的青溪庫區整治工作,正加快推進已開展的青溪庫區整治工作。


3

第2批46號

(來電)

梅州市梅縣程江鎮大塘村第二村民小組東家坑,原本有個垃圾場在村裏,從09年撤掉後不知道有誰在傾倒淤泥直接倒入河湧。

梅縣區

經查,位於南口鎮維山村的原梅縣生活垃圾填埋場在實施填土複綠施工過程中,部分泥土經雨水衝刷,對下遊水體造成影響,並存在一定安全隱患。環保部門已對下遊水體取樣監測。

屬實

該垃圾場已按有關設計要求正在落實整改, 2017年1月25日前完成擋土牆建設和涵管鋪設;同時,梅縣區政府要求該場加強施工期管理。對施工單位處罰2萬元,辭退了有關管理主要負責人。


4

第2批47號

第4批50號

(來電)

梅州市興寧市寧江北路海惠印染廠,白天夜晚偷排廢氣,附近小區居民能聞到非常濃重的硫酸氣味,印染廠的五顏六色的汙水直排入旁邊河湧導致河水變色,印染廠附近有小學和居民區,影響健康。投訴到多個部門都沒有得到解決。

興寧市

12月1日興寧市環保局對該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現場未發現汙水直排行為,現場對廢水排放情況等進行取樣監測。 

屬實

12月3日,興寧環保局下發了《興寧市環境保護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和《責令限製生產事先告知書》,責令該公司限製生產。並對其廢水超標進行立案查處,擬處罰9.8萬元,5日檢查時該企業處於停產狀態。


5

第2批48號

(來電)

投訴者稱整個梅州市現在空氣汙染嚴重,梅州市的磚廠行業汙染沒有被管理,煙氣未經處理直排,幾公裏都能聞到硫磺味,市政府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很多磚廠沒有營業執照,屬於無證生產,也沒有達到排放標準。

梅州市

梅州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磚廠今年上半年已完成整治。市政府發出通知要求各縣(市、區)政府開展排查和整治工作,落實對應措施。

屬實

各縣(市、區)已製定了磚廠整治方案,整治工作在原開展的基礎上加快推進中。2014年以來,全市共關閉了35家磚廠。


6

第3批49號

(來電)

梅州梅江區碧桂園小區從9月開始早上1-5點聞到燒塑料味道,從城東方向飄過來,居民向當地環保局投訴過兩三個月,情況沒有改善過。環保局答複找不到味道源頭。

梅江區

梅縣區

12月2日接到交辦件以來,梅江區、梅縣區環保局會同當地鎮政府連續7天在相關區域開展調查,通過企業現場檢查、查閱相關資料、走訪群眾、日夜間巡查等方式,出動了246人次,檢查企業16家,3家廢品回收店,一家廢輪胎切割加工店,走訪群眾268人次,及時製止8起野外焚燒行為。

屬實

對調查過程中發現的未經環保審批的鄧常偉經營的廢舊泡沫加工場,由梅縣區環保部門發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梅縣區環保責令[2016]14號),責令該加工場立即停止生產,供電部門實施了斷電,並立案處罰。當地政府、環保部門繼續加強禁燃秸杆和垃圾的宣傳和巡查工作。

已辦結

7

第3批50號

(來電)

梅州市梅江區示江高速出口梅州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內梅縣路博洲金屬製品有限公司西麵側門有鍍銅電鍍廠,生產廢氣未處理,高濃度廢液晚上偷運走。

高新區

接到轉辦件後,市環保局和高新區管委會進行專題研究,於12月2-7日(日間和夜間)聯合對該公司進行現場調查,廢氣收集設施不夠完善,增加的的4條銅加工線未拆除。2日對該公司周圍的廢氣無組織排放進行監測,結果達標。

部分屬實

市環保局下發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並約談法定代表人。12月10日,已拆除了4條生產線,並完善了廢氣處理設施。目前未發現有偷運廢水的有關情況,已函告公安部門協助調查。


8

第4批51號

第6批56號

(來電)

第8批24號

(來信)

梅州市五華縣橫陂鎮貴人村,建采石場從去年開始無證開采,農田和山土都被采石場掩埋了,水塘的水都被汙染了變得很渾濁,投訴到市政府和縣政府沒有效果。

五華縣

該石場於2016年9月18日取得采礦許可證,該石場在建礦開路過程中,因水土流失造成泥沙衝入山溝,造成溝渠淤塞的問題。目前該礦山正處在礦山建設階段,尚未正式開采,處於停產狀態。

屬實

五華縣林業局對該礦山企業立案處罰,罰款7.2325萬元,林業森林公安對非法占用林地行為進行立案偵查,對2人實行刑事拘留。12月1日,國土局對該石場進行立案處罰,罰款3.49萬元,目前正在與群眾協商解決好補償問題。


9

第4批52號

第5批50號

(來電)

五華縣轉水鎮三源村五隊曾屋村村民辦了養豬場(兩百多隻豬),空氣、水汙染嚴重。

五華縣

經現場檢查,該養豬場存欄33頭,建有兩個沼氣池。

屬實

五華縣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通過對養豬戶溝通協調,養豬戶主同意將存欄的33頭肉豬出售或轉賣,現已清理完畢。

已辦結

10

第4批19號

(來信)

舉報梅州市“興寧市綠色食品公司”在水口鎮鬆坡村峭坡徑背搞千畝酸梅種植基地,還在山頂養了幾百頭豬,造成村民飲用井水受到汙染。

興寧市

12月3日,水口鎮政府、環保局、林業局等部門對該養豬場進行了調查,經查,該公司沒有種植酸梅,附近也未發現有村民飲用水井。興寧市環保局對該養豬場向外排放的廢水進行取樣監測。

部分屬實

對該養殖場養殖廢水超標情況下發了責令改正通知書。


11

第4批20號

(來信)

村裏的大同小學合並停辦之後,校舍變成養雞場,臭氣熏天,汙染環境

興寧市

接到交辦案件後,興寧市畜牧局、環保局、泥陂鎮政府聯合調查組,立即到現場進行實地調查處理,經核實,該養雞場位於泥陂鎮大新村,當時已無存欄。

部分屬實

該養雞場負責人書麵承諾不再經營,同時將做好欄舍消毒清洗工作。

已辦結

12

第5批49號

(來電)

梅州市蕉嶺縣新鋪鎮油坑村龍騰水泥廠、油坑順龍建材新型水泥廠排出的顆粒粉塵及機器噪聲影響附近居民的身體健康。

蕉嶺縣

成立工作小組,經查,油坑順龍建材新型水泥廠實為廣東油坑建材有限公司。12月4日,蕉嶺縣成立工作小組,對反映的的蕉嶺縣龍騰旋窯水泥有限公司、廣東油坑建材有限公司兩家企業排放的汙染物和廠界噪聲進行采樣監測,監測結果顯示兩家企業排放的廢氣顆粒物均超標排放,噪聲超標點位全部位於205國道邊。

部分屬實

5日,蕉嶺縣環保局對2家企業的超標排汙行為下發責令改正違法決定書,並進行立案處罰,分別罰款11萬元。


13

第5批51號

(來電)

梅州市梅江區西陽鎮鄭屋角村,冠鋒科技有限公司及附近的一工廠去年8月份開始汙水直排河裏及排放的廢氣擾民,汙染很嚴重。

梅江區

梅江區政府及區相關部門、園區服務中心和市環保局聯合對冠鋒公司及周邊聯進、萬業、裕泰等4家企業開展現場調查,冠鋒、聯進、裕泰三企業未發現廢水直排,同時對冠鋒公司生產廢氣、廢水及上下遊水體和聯進公司生產廢氣進行取樣監測,結果顯示達標排放。在檢查中發現萬業公司生產廢水直排,並對直排廢水進行了采樣監測。

部分屬實

梅江區環保局對萬業公司廢水直排行為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立案處罰,罰款5萬元,並將案件移送公安部門,行政拘留1人;對裕泰公司環保管理不完善問題發出了責令改正通知書。梅州市環保局約談了冠鋒公司、聯進公司的主要負責人,並對其環保管理不完善問題,分別下發了責令改正通知書,目前已整改到位。

已辦結

14

第5批17號

(來信)

投訴人反映梅州市環境保護局網站行政處罰信息不全麵,區縣網站行政處罰信息公示不齊全,有的有,有的沒公開。(《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環境信息公開辦法》)。

梅州市

市環保組織市本級和各縣(市、區)環保局針對舉報內容開展自查工作。

部分屬實

經排查,個別縣級環保部門對行政處罰信息公開公示不夠全麵,並及時進行改正,補充完善。下一步將繼續督促全市環保部門做好信息公開工作。

已辦結

15

第6批55號

(來電)

梅州市興寧市城南路四海海鮮店後麵有個搭建棚,燒柴宰殺牛羊,散發臭氣以及噪聲擾民。多年多次投訴興寧市環保、城管、工商部門均無果,據說店老板是本地人沒有處理。希望能督促相關部門盡快處理。

興寧市

接到交辦案件後,興寧市住建局組織工商、食藥、環保和街道辦等部門到該店進行現場核查,現場檢查發現存在投訴內容情況。

屬實

店主已於12月8日前自行拆除搭建的臨時屋棚及灶台,自行搬離屠宰設備。並清理了海鮮店所有存羊。

已辦結

16

第6批15號

(來信)

平興高速平遠互通出口段每天晚上10點至淩晨5點,重車經過時產生噪音,嚴重影響梅州市平遠縣平城花園居民。

平遠縣

12月5日晚,平遠縣政府組織環保、交通、交警、公路等部門到平興高速互通出口和平城花園居民區進行了現場核查,並對平城花園等點位進行監測,部分測點出現超標情況。

屬實

高速公路平興公司已聘請第三方進行評估,並將根據現狀情況製定相應整改方案。


17

第6批16號

(來信)

反映廣東平遠龍文-黃田省級自然保護區,政府和林業部門未經全村村民同意將該村人工杉林劃入“自然保護區”範圍,實行封山育林,忽視林農利益,不對村民進行合理的補償。在自然保護區內核心區和緩衝區大力發展旅遊,侵占自然保護區資源,違規建設遊覽步道、停車場、觀景台等。11月25日發布“關於廣東平遠龍文-黃田省級自然保護區範圍和功能區調整情況的公示”,擬將倉子下調整為實驗區和緩衝區,投訴人聯名提出反對意見,反對破壞生態的調整方案,

平遠縣

經縣專案督查組調查核實,關於不對村民進行合理補償內容,由於人工杉林效益和生態公益林補償標準之間存在一些差距,經核實後認為情況屬實,現已製定整改措施並與當地村民進行協商溝通。
關於侵占資源、違規建設等內容核實情況:核心區內無項目建設,緩衝區內對原有道路進行提升改造、水圳進行疏通築牢等,新建的文化廣場、休閑公園、服務中心等是在保護區外。
調整公示反對內容核實情況:擬保護區調整是經省級自然保護區評審委員會論證,並於11月25日在縣政府、環保局、林業局網站等公示,期間未收到群眾相關訴求。12月8日與村民座談時再次進行了解讀和釋疑,未再提出反對意見。

針對補償標準差距情況,平遠縣政府已製定整治方案,並與村民進行座談溝通,達成了一致意見。下一步將認真落實整改方案。

部分屬實

已辦結

18

第7批44號

(來電)

梅州市豐順縣豐發大道嶺南駕校果麵一個電鍍廠,昨天跟今天梅州市的環保局到該廠讓廠方停止生產,說督察組來了,避一下風頭。梅州市梅江區示江高速出口梅州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內梅縣路博洲金屬製品廠西側一隱蔽小門裏有一電鍍廠,這兩天晚上梅州市環保去叮囑該廠,讓廠方這兩天不要偷排。之前向環保局投訴,回複說有11條鍍銅生產線有備案,對此有疑問。

豐順縣

高新區

12月5日,豐順縣環保局會同湯坑鎮政府對豐發大道嶺南駕校裏麵進行全麵檢查,駕校內有3家企業,分別是:侯俊鬆拉銅絲加工場、豐順縣科正電子廠和梅州市睿晟實業有限公司(手機膜生產項目),無電鍍廠。

高新區內博洲公司有11條銅加工生產線,高新區管委根據該公司原環評文件、生產工藝和專家評審意見,對其進行了確認並核發了《廣東省汙染物排汙許可證》。

接到舉報案件後,市環保局在督查和現場檢查過程中嚴格按照工作紀律開展有關工作,未有舉報內容反映的叮囑企業等行為。

部分屬實

1、侯俊鬆拉銅絲加工場未批先建於2016年5月9日被豐順環保局立案查處(1萬元),主要設備已拆除並斷電,後督查未發現有生產跡象。

2、豐順縣科正電子廠未批先建於2016年5月9日被豐順環保局立案查處(1萬元),現已停產並斷電,目前正在辦理相關手續;後督查未發現有生產跡象。

3、梅州市睿晟實業有限公司(手機膜生產項目)建成尚未投產,已發出責改通知書和立案處罰(1.659萬元),現已停止建設。


19

第7批45號

(來電)

梅州市梅江區江南金燕大道離居民區20米左右鵬西酒吧,近兩年來噪聲擾民,投訴到當地環保部門,有工作人員協調過,但沒改善,噪聲一般是晚上11點到淩晨3點較嚴重,晚上還有群毆現象。

梅江區

12月6日梅江區政府成立鵬西酒吧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當晚區政府組織三角鎮、文廣、工商、環保、食藥、公安和法製等單位,對鵬西酒吧噪聲擾民的情況展開調查,重點對該酒吧的相關手續辦理情況、噪聲排放情況、采取的隔音降噪措施等進行認真檢查,對該酒吧邊界噪聲進行了監測。

近期,區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連續對鵬西酒吧檢查未發現該酒吧有營業性演出活動,並對其邊界噪聲進行監測,未發現噪聲超標情況。同時,區政府已委托第三方噪聲監測機構將開展多天連續性噪聲振動監測。

部分屬實

1、區政府約談了鵬西酒吧法人;

2、區政府組織相關職能部門繼續開展調處工作。


20

第7批15號

(來信)

舉報梅州市梅江區S223線葉劍英綠道旁的奇龍坑垃圾焚燒廠選址不當,排放汙水汙染農作物及清涼山水庫(村民飲用水庫),產生臭味汙染周邊村民。

梅州市

梅州市環保能源發電項目(奇龍坑生活垃圾焚燒廠)是省、市重點工程項目,目前在建,在項目推進過程中,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程序,完成了項目公開招標、環境影響評價、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項目選址意見書、水土保持評估、節能評估、取水工程水資源論證、安全評價等前期工作,項目選址符合規範要求,項目遠離清涼山生活飲用水源保護區內,不存在影響村民飲水問題。目前現有奇龍坑生活垃圾處理場嚴格按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處理技術規範無害化處理,滲濾液經處理後達標排放,安裝有在線自動監控係統並與環保部門聯網。

12月8日,市環境監測站對奇龍坑生活垃圾填埋場廢氣和周邊空氣進行監測,結果顯示未發現超標和異常情況,排放廢水和地下水監測達標。下一步將加強運輸車輛密閉措施、及時覆土壓實等日常管理防治臭味影響。

部分屬實

已辦結

21

第7批16號

(來信)

舉報梅州市興寧市水口鎮教美村陶前自然村村尾有座70年修的水庫被附近養豬場汙染了,陶前旱坑裏山頂上礦產資源被亂開采,造成水土流失嚴重。

興寧市

12月6-9日,興寧市水口鎮政府會同畜牧、國土、水務、環保、林業等部門進行調查,經現場經常,發現存在養豬汙染情況,礦山開采存在水土流失等問題。

目前該礦山已停產,生產設備已撤離,已拆除違建豬舍並終止養豬合同。下來將繼續督促養豬場落實關閉整改措施,加強對礦山開采企業的監管。

部分屬實

1、興寧市環保局對養豬戶發出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

2、興寧市國土局對礦山發出責令停止開采。


22

第7批17號

(來信)

梅州市興寧市南壇西路家佳商場後一小區建築工地,噪音汙染嚴重,深夜水泥灌漿,汽車聲、灌漿聲轟鳴不止。

興寧市

群眾反映的是鴻泰碧水灣B區二期建築工地,經了解前期存在夜間施工行為,興寧市環保局要求該工地要取得許可後方可進行夜間施工,並公示周邊群眾。興寧市環保局會同住建局、興田街道辦對南壇西路一帶建築工地進行巡查,檢查未發現有夜間施工行為。同時,相關部門對全市建築工地發出加強建築施工噪聲管理的通知,

下來將加強巡查監管,督察施工企業嚴格按規定作業時間施工,依法嚴查違法行為。

屬實

已辦結

23

第7批18號

(來信)

梅州市豐順東達電子有限公司,擅自擴大電鍍加工規模,遠超2013年申報環評時的規模,沒有重新申報環評,偷排電鍍廢水,嚴重破壞環境。

豐順縣

豐順東達電子有限公司是豐順縣經報省研究同意保留的6家電鍍企業之一,該公司一期4條生產線(三滾一掛)已通過了豐順縣環保局的竣工環保驗收和梅州市環保局的認定,二期4條生產線(一滾三掛)已通過了豐順縣環保局的竣工環保驗收,現已報梅州市環保局認定。

12月5-7日,豐順縣環保局會同湯坑鎮政府對東達電子有限公司進行反複多次檢查,未發現擅自擴大電鍍加工規模、偷排電鍍廢水、嚴重破壞環境等問題,該公司廢水處理站由第三方廣州市泓耀環保工程有限公司運營,安裝了在線監測設施,監測數據表明達標排放。

不屬實

已辦結

24

第8批45號

(來電)

梅州市平遠縣富遠稀土有限公司,散發臭氣,影響附近居民身體健康,投訴到環保部門回複說該公司是違法生產,建議當事人去走法律途徑,但是目前法院還沒有立案。

平遠縣

經現場檢查,廣東富遠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了環評審批和竣工環保驗收,2012年11月通過了國家稀土行業準入,2013年1月份通過了治金行業安全標準化三級認證,相關手續齊全,屬合法生產企業。現場檢查發現生產車間窗戶未關閉,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立即責令該公司對窗戶進行固封。經查閱前期監測報告,該企業各項汙染物均達標排放。現已經委托第三方對其進行監測結果顯示達標。

部分屬實


25

第8批46號9(來電)

梅州市梅江區黃塘路有一家黃塘食品廠,夜間生產,影響周邊居民休息,該廠鍋爐排出大量臭氣煙塵,另外食品廠旁邊的養豬場豬糞臭氣熏天,養豬場與食品廠是同一家企業。投訴多次無果。

梅江區

黃塘食品廠開辦於1980年,已辦理工商營業和衛生許可,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已列入2016年建設項目違規清理整治,目前正在辦理備案手續。主要生產設備有一套米麵製品加工設備,一台使用生物顆粒和木材鍋爐,有水膜除塵設施;噪聲經監測超標。

反映養豬場(黃塘養豬場)位於黃塘村委旁,群眾反映的養豬場臭氣問題主要是該養豬場堆放豬糞產生,要求場主立即進行清理。該區域屬於禁養區範圍。區政府將按照梅江區禁養區整治方案做好取締關閉工作。

屬實

1、8-10日,區環保局發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和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0.1萬元),食藥監局對其違反食品加工條例行為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並責令停產整治。

2、區政府約談養豬場負責人,明確禁養區養殖汙染整治工作要求。


26

第8批47號

(來電)

梅州市興寧市羅崗鎮蕉坑村的飲用水源地附近有4-5家鎮幹部承包的非法養豬場,水庫裏也一家有非法養殖場,汙染村的水源。投訴到鎮裏,鎮裏說整改,但養豬場不斷擴大,沒有改善。

興寧市

7日上午,興寧市政府組織畜牧、環保、水務部門和羅崗鎮到現場核查,經檢查有1家水產養殖場和4家養豬場,養殖規模為70-600頭豬不等(業主均不是鎮幹部)。經調查,蕉坑村山塘和小溪主要用於農作物灌溉,未有村民取水飲用情況。同時,該鎮未接到有對以上養殖場的群眾投訴舉報。環保部門對上遊山塘和下遊水體進行取樣監測,小溪水體達標,山塘總磷指標超標0.6倍。羅崗鎮製定了整改工作方案,並推進督促場主做好整改工作。

部分屬實


27

第8批48號

(來電)

梅州市梅縣區軒外村金貝石廠(最大)等兩三家石廠,無證開采三四年,無環評,兩座山頭植被被破壞,通宵拉運石頭,洗沙的水直接排放到梅江河。居民有投訴過,罰款後繼續生產。

梅縣區

群眾反映情況部分屬實。經組織相關主管部門現場核查,軒外村共有2家石場(梅縣區梅南鎮歐蘭山石場、梅縣金貝建材廠良山石場),其中歐蘭山石場自2014年停產至今,良山石場正常生產。兩家石場均辦理了環評審批、驗收、排汙許可、采礦許可、林業批複許可和安全生產許可等。現場檢查時生產廢水經三級沉澱後回用,未發現廢水直排情況,良山石場存在超越林地審批許可範圍、不規範開采等問題。目前該石場正在整改過程中。下一步將繼續跟進整改落實工作。

部分屬實

1、區林業局對良山石場超越林地審批許可範圍責令限期恢複和立案查處(2.2843萬元);

2、區安委會責令良山石場停產整治。


28

第8批49號

(來電)

梅州市梅江碧桂園附近建有無環評許可證的通信基站,其設備有25米高的鐵塔,還有三個大機櫃,電磁輻射,噪音擾民。

梅州市

該基站在2015年7月由鐵塔公司移交移動公司後進行移動通信設備安裝,2015年9月環保部門檢查時發現該基站未通過環評審批責令停止建設,要求在未取得環評手續前不得開通運行。據移動公司人員反映,該基站一直未開通運行,移動公司於2016年8月拆除無線設備。

經現場核查,該基站塔頂發射天線和機櫃中的主機已拆除,機櫃中的空調機未通電,基站已停止運行。

部分屬實

已辦結

29

第8批25號

(來信)

興寧市大坪鎮八鬥種大型養豬場,未安裝淨化措施排放廢水、臭氣擾民。

興寧市

群眾反映的養豬場為梅州市盈安生態農牧發展有限公司(大坪鎮福利果林場養豬場),通過了環評審批、竣工環保驗收和領取了排汙許可證,但存在幹糞便場未及時打包及密閉措施、遮蓋貯存池不到位等問題對周邊有一定影響。

現場檢查相關部門提出整改要求後,業主正落實相關整改措施。12月7日監測結果表明,養殖場下遊萊坑裏河水達標。

屬實

已辦結

30

第8批26號

(來信)

梅州市江南梅龍西路15號田園大廈二樓餐飲燒烤服務業油煙汙染,認為居民區樓下不應該開辦餐飲業,加強對餐飲業合理布局。

梅江區

經查,群眾反映的田園大廈二樓餐飲燒烤服務業油煙汙染問題屬實,名為二爺火鍋城。該火鍋城於2014年8月開辦,辦理了工商、食品、環保審批等證照,油煙通過油煙淨化器處理後排放。檢查過程中發現該火鍋城配套環保設施未經環保部門驗收主體工程投入生產使用的違法行為。

屬實

區環保局對該火鍋城發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和處罰告知書(0.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