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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檔時間: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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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向廣東省反饋督察情況
來源:環保部   時間:2017-04-14 15:09:34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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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環境保護督察的重要決策部署,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廣東省開展環境保護督察,並形成督察意見。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督察組於2017年4月13日向廣東省委、省政府進行了反饋。反饋會由馬興瑞省長主持,陸浩組長通報督察意見,胡春華書記作表態發言,翟青副組長,督察組有關人員,廣東省委、省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及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誌等參加了會議。

督察認為,廣東省委、省政府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時提出的“三個定位、兩個率先”總體要求,把環境保護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斷強化主體責任,以實際行動爭當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排頭兵。

廣東省注重將生態環境保護融入到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研究出台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實施意見、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全麵推進新一輪綠化廣東大行動的決定等重要文件;實施南粵水更清行動計劃、珠三角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16年9月專門成立由省委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珠三角水汙染防治協作小組,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統籌推進全省水汙染治理工作。省政府常務會每兩個月專題研究一次環境保護工作,確保各項環境保護決策部署能夠落實到位。特別是在大氣環境治理上早謀劃、早行動,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區域大氣汙染防治機製。珠三角地區在全國三個大氣汙染重點防控區率先整體達標,創建了國家重點城市群空氣質量達標改善的成功模式,為全國大氣汙染治理樹立了標杆。

廣東省注重增強發展的協調性和可持續性,深入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在全國率先建立實施生態嚴格控製區空間管製政策;在推進粵東西北地區振興發展過程中,加強戰略環評和規劃環評,守住生態環境安全底線;在珠三角地區實行最嚴格的環境準入製度,實施資源能源總量和強度雙控製;大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從嚴控製“兩高一資”和產能過剩項目建設,在全國率先對火電行業實施大氣主要汙染物“倍量替代”。201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提高到20%以上,煤炭消費比重下降到40.5%,不僅增強了區域經濟競爭力,也從源頭上降低了汙染排放總量。

廣東省積極探索生態補償製度,與廣西、福建、江西分別簽訂省際生態補償協議。大力推進綠色金融,在全國率先實施重點汙染源環境保護信用評價體係。頒布了《關於居民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選址工作的決定》,為解決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選址問題提供了法律保障。

廣東省高度重視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嚴查嚴處群眾舉報案件並向社會公開。截至2017年2月底,督察組交辦的4350件環境問題舉報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6248家,立案處罰3346家,罰款1.38億元,拘留118人,約談1252人,問責684人。

督察指出,廣東省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明顯成效,但隨著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快,產業結構調整任務更加繁重,有效治理難度加大,環境質量與中央要求和群眾期盼仍有差距。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問題1

環境保護推進落實存在薄弱環節

環境保護責任考核失之以寬,導致一些地區和部門對環境保護的壓力感受不足。在環境質量考核子項中,對完成跨界河流汙染治理工作任務的有加分,對沒有完成的無扣分,難以對地方形成壓力;在汙染控製和環境管理考核子項中,要求對垃圾填埋場超負荷運行、重點項目未批先建等問題予以扣分,但2015年實際考核中,有些地市沒有扣分到位,考核作用難以發揮。2013-2014年,廣東省對廣佛交界河流汙染問題實施掛牌督辦,但在水質繼續惡化的情況下解除省級掛牌,工作流於形式。

不擔當、不敢擔當問題也比較突出,遇到問題“繞著走”。粵東地區一些地市在推進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方麵工作不細、不實,群眾意見很大。汕頭市潮陽區垃圾處理設施三年三次變更選址,至督察組進駐時仍未開工,導致區域垃圾無序堆放,汙染問題突出。一些地方在處理群眾環境訴求時,態度消極、久拖不決,常常使小問題拖成大問題。

在水汙染治理方麵統籌協同不夠,一些地方治水工作急功近利,治標不治本,導致錢花了,活幹了,但效果甚微。深圳市在茅洲河等流域汙染治理中,大量采取箱涵截汙,導致清汙不分、雨汙不分,截汙效果大打折扣。還有一些地方在工作中缺乏久久為功的韌勁,治一陣、鬆一陣。廣州市曾先後投入300多億用於水汙染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但後續措施沒有跟上,工作缺乏連續性,導致汙染反彈,截至督察時,全市51條重點河湧中有35條為黑臭水體。

問題2

部分地區水汙染問題突出

2016年全省69條主要河流124個監測斷麵水質達標率由2013年的85.5%,下降為77.4%。廣東省“十二五”規劃要求建成汙水收集管網1.4萬公裏,但實際隻完成9000餘公裏。廣州市“十二五”計劃建設1884公裏汙水管網,實際建成590公裏,隻完成目標任務的31%。截至2016年底,深圳市汙水管網缺口達4600多公裏,全市汙水收集率不足50%。中山市2012年以來投資約21億元建成949公裏管網,但由於工程質量不高,全市汙水收集率沒有提高。

部分河流汙染嚴重,汕頭、揭陽兩市長期以來存在等靠要思想,練江治理計劃年年落空,應於2015年底建成的5座汙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3個汙泥處置中心、3座垃圾焚燒發電廠、2座垃圾填埋場無害化改造工程等無一建成,每天約62萬噸生活汙水直排環境。茅洲河治理整體謀劃和係統推進不夠,截至督察時,深圳、東莞兩市每天仍有約45萬噸生活汙水直排環境。廣州市每天仍有47萬噸生活汙水直排流溪河或其支流,加之流域內禁養區有300餘家畜禽養殖場未清理到位,導致流溪河89條一級支流中46條水質為劣Ⅴ類,幹流人和斷麵水質由2013年Ⅳ類下降為2016年劣Ⅴ類,江村斷麵水質長期為劣Ⅴ類,2016年氨氮濃度較2013年上升66%。

問題3

部分地區環境問題突出

東莞市城市汙水管網“十二五”規劃要求建設1080公裏,僅完成240公裏,37座汙水處理廠中35座管網建設未配套到位,長期從185條河湧抽水處理。石馬河汙染反彈,下遊河口斷麵氨氮、總磷濃度分別較2012年上升123%和122%。“十二五”規劃建設的14個固體廢物處置工程,到2016年底仍有7個未建成投運。

潮州市應於2015年底建成潮州市第二汙水處理廠,但目前仍處在設備調試階段,其配套5.7公裏汙水收集幹管至今無實質性進展,每天約15萬噸汙水直排。潮州市第一汙水處理廠自2002年建成投運以來一直未配套建成汙水主管網,長期利用三利溪收納、輸送汙水,導致三利溪又黑又臭,群眾意見很大。為了治理三利溪黑臭問題,該市不從建管截汙上想辦法,而采取從韓江調水稀釋,不作為、亂作為問題突出。另外,潮州市垃圾焚燒發電廠、潮安區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和饒平縣大湖山生活垃圾填埋場建設嚴重滯後,潮安區大肚坑垃圾臨時堆放點每天堆放垃圾量達800噸,無防滲措施,滲濾液直排。

雲浮市新興江流域新興縣內1.7萬餘家養殖場及散養戶絕大部分僅配套簡易治汙設施,大量養殖廢水直排;新興縣城生活汙水處理設施和截汙管網建設嚴重滯後,每天約2萬噸生活汙水未經處理排放,導致新興江陳舍斷麵水質從2013年Ⅱ類快速惡化為2016年Ⅴ類。

另外,湛江紅樹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存在規劃邊界與實際管控邊界不一致,曆史形成的4800多公頃養殖場沒有清退,以及局部侵占或破壞紅樹林等問題。惠州惠東蓮花山白盆珠省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內開發旅遊項目,大麵積挖山毀林,嚴重破壞生態環境。韶關南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河源和平黃石坳省級自然保護區、揭陽桑浦山-雙坑省級自然保護區等也存在違規旅遊開發和采礦行為。

督察要求,廣東省要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打好大氣、水、土壤汙染防治“三大戰役”,加快補齊生態環境短板。係統、科學推進水汙染防治工作,狠抓城鎮汙水管網建設,切實提高汙水收集處理率,加強畜禽養殖汙染防治,提升生活垃圾處理工作水平。依法依規嚴肅責任追究,對於督察中發現的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並按有關規定嚴肅問責。

督察強調,廣東省委、省政府應根據《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和督察反饋意見要求,抓緊研究製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將按有關規定移交廣東省委、省政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