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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檔時間: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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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推進問題整改 確保中央環保督察有關要求落到實處
來源:中國環境報    時間:2017-06-15 11:15:38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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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環境報訊廣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近日通過了《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大力推進環保突出問題整改工作的決議》(以下簡稱《決議》)。

為確保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到位,廣東省人大常委會要求各有關部門要盡快製定環保責任清單,建立健全適應綠色發展要求的政績考核製度,完善環保工作新機製。要全麵落實整改措施,補齊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短板。

針對水汙染防治,《決議》明確,要全麵落實河長製,明確河長責任清單。要全麵深入推進淡水河、石馬河、廣佛交界河、茅洲河、練江、小東江等重點跨市域河流汙染整治,著力推進水質提升、產業轉型升級、重汙染企業淘汰、畜禽養殖清理、環保園區建設、河道生態修複等重點整治工作,爭取早日實現消除劣Ⅴ類水體的目標。

針對大氣汙染防治,《決議》指出,要堅持推進汙染總量減排和汙染物結構排放控製,加強火電、石化、陶瓷、水泥等高排放行業汙染治理,協同控製PM2.5和臭氧濃度,加強極端氣象條件下的大氣汙染防控,基本消除重汙染天氣,保持大氣質量全國領先。

針對土壤汙染防治,《決議》要求,加快立法,為土壤汙染防治工作提供法製保障。要實行土壤環境分級分類管控,優先保護耕地土壤環境,加強工業汙染場地治理修複,嚴控新增汙染,減少汙染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