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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環保督察組向各市已轉辦了18批環境信訪舉報件,梅州市累計接到交辦案件119宗,其中34宗內容重複,已辦結22宗。我市高度重視,即時將舉報件轉至相關職能部門、縣(市、區)人民政府辦理,要求限期反饋相關處理情況。現將部分舉報件核實查處情況向社會通報。
關於群眾反映梅江區城北鎮嶺上村賴定方的采石場,破壞生態保護區,汙染空氣、水土流失。嶺上村和明陽村的多家大型養豬場的汙水、豬糞直排到梅江河的問題:經查,群眾反映的采石場為嶺上又興石場,開辦於2004年,辦理了采礦許可證等證照。檢查中發現該石場存在石料堆場和辦公用房未辦理手續、未采取有效的防揚塵措施、非法用石場渣泥填埋林地、未做好水土保持措施、配套環保處理設施未經驗收等問題,對此梅江區相關部門已分別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限期整改並依法立案處罰。嶺上村和明陽村現有2家大型養豬場,分別是嶺上種豬場和正綠農業公司。經現場檢查,豬場環保設施齊全,未發現汙水、豬糞直排到梅江河現象,其中正綠農業公司氧化塘出現滲漏導致廢水溢流,經取樣監測,結果顯示色度超標,梅江區環保局已責令限期整改。同時,對檢查中發現的小型養豬場問題,將根據禁養區、限養區有關規定統一整治。
關於群眾反映興寧市坭陂鎮海順榮發造紙廠偷排汙水、廢氣、噪聲擾民,曾向當地環保部門投訴,但是沒有處理。懷疑廠的環評有問題,投訴當地環保部門不作為的問題:經查,群眾投訴的“海順榮發造紙廠”實為“海盛榮發造紙廠”,於2003年初投產,辦有營業執照,因該廠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出台前的老企業,按規定申領了汙染物排放許可證,納入了正常管理。關於群眾反映曾向環保部門投訴沒有處理的問題,經調查,興寧市環保局接到投訴均及時認真調查處理,該企業多次被立案查處,2015年12月16日,對該廠不正常運行汙染防治設施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查處並移送公安機關拘留了相關責任人,2016年8月3日對該廠廢氣超標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處罰(罰款10萬元)。2016年10月11日的監測報告(興環境監測[2016]第67號)顯示廢水、廢氣達標排放。12月10日至13日,連續多日進行現場檢查,檢查期間未生產。目前,興寧市環保、質監、水務等部門分別對該廠存在的環保問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問題和違法取水問題發出責令改正(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
關於群眾反映梅江區西陽鎮鳴繡穀家庭農場隔壁龍偉紅磚廠,燒磚時排放煙霧。向梅江區環保反映情況,回複說裝了脫硫的設備,排放的廢氣濃度達標,但該廠排放的廢氣導致農場的植物不能生長的問題:經查,該磚廠於2012年開辦,辦理了工商、稅務、環保等證照,2015年升級改造爐窯廢氣排放係統,新建兩套除硫塔,經驗收達標後投入運行,日常監測結果顯示廢氣達標排放。現場檢查發現,該磚廠因窯爐設備維修於12月9日上午開始停產(約15日)。經到西陽鎮鳴繡穀家庭農場實地調查,看不出磚廠對農作物造成的影響,擬請市農業局種植科和市農科院果樹研究所的專業技術人員到現場作進一步調查。
關於群眾反映大埔縣茶陽鎮龍骨平村有一汽車加工廠,噴漆廢氣影響附近居民及農作物的生長的問題:經查,反映的汽車加工廠是大埔縣茶陽鎮順達汽車維修服務中心(汽車噴漆加工作坊),現場檢查時未進行噴漆作業,執法人員現場責令該汽車維修服務中心未取得相關審批手續前不得進行汽車噴漆作業。
關於五華縣轉水鎮三源村村民反映其有90平方米的養豬場,共30多頭豬,汙染源很小,有環保設施,有沼氣池,汙水處理正當。被人投訴其養殖200頭後,政府要求拆掉養豬場,政府的處理手段過於簡單粗暴,希望能幫其調查澄清的問題:處理該村民被投訴的問題時,查實該養豬場存欄33頭肉豬,養豬戶配合清空了豬欄,消除了汙染。由於該區域不適合養豬,工作人員認真細致對養豬戶進行解釋和宣傳,明確存在問題並協助解決生活困難,在辦理過程中未出現拆除豬舍行為。
關於群眾反映興寧市合水水庫有人利用庫岔圍堤養魚,汙染水庫水環境及群眾日常生活,已屬水庫水位線以下的樓房(已征收、未拆除),現有開發商拉土墊高進行商用開發,使得水庫環境遭遇嚴重破壞的問題:合水鎮組織對水庫周邊的水產養殖情況及填土情況進行實地摸排,造冊登記,製定整治方案。12月10日,合水鎮、水務局等單位立即開展庫底清理行動,已拆除原合水療養院200多平方米的房屋建築,拆除屬水庫水位線以下的房屋49戶共6681平方米,拆除工作仍在推進中,將徹底拆除139米水位線以下的已征收、已簽訂協議的房屋及其附屬物。11日上午,興寧市環保局對興寧市飲用水源和合水鎮合水國營農場四五區庫灣水產養殖場進行水樣監測,監測結果顯示達標,同時責令業主停止投放飼料。
關於群眾反映豐順縣公式隍鎮茶背供電所長彭海陸借建電站為名,大規模開石場,破壞生態環境,造成千畝農田受害,導致農村飲水困難的問題:經查,豐順縣公式隍鎮茶背崠下村,有一在建水電站(龍海水電站),辦理了環評審批手續,法人代表為楊裏,該水電站與彭海陸無任何關係。水電站周邊為山地,距離水電站最近的龍潭自然村約4公裏,建設地點和壓力管線建設未涉及農田和農村飲用水源,水電站200米旁有一廢棄石場,於2009年建成並於2012年自行關閉,現場未發現有生產跡象和采石、碎石等設備。現場調查發現,水電站未建有石擋土牆,一定程度上造成水土流失,對此,豐順縣環保局已責令依照環評批複落實好環保措施後方能施工建設,林業局已責令停工複綠並立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