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根據《廣東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實施方案》,省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梅州市開展了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2024年11月11日,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專題會議研究督察報告。經省委、省政府批準,督察組於2025年1月7日向梅州市委、市政府進行反饋。督察組組長李大勝通報督察報告,梅州市委書記馬正勇作表態發言,梅州市市長王暉主持會議。張毅敏副組長,督察組有關人員,梅州市委、市政府有關領導、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黨政主要負責同誌等參加會議。
督察認為,梅州市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1310”具體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同誌到梅州調研時的指示要求,堅決扛起築牢粵北生態屏障政治責任,著力加快綠美梅州生態建設,厚植生態底色、增創發展優勢,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建設。
梅州市委、市政府把深入學習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作為市委常委會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第一議題和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必修課程,把生態文明建設融入梅州市高質量發展全過程各領域係統謀劃、全麵部署、強力推進。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誌靠前指揮、一線推動解決生態環境保護重點難點問題。實行生態環境保護“一票否決”,全麵壓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
堅決提升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水平。完整準確全麵貫徹新發展理念,嚴格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在推動高質量發展中實現高水平保護。建成並投入運營全球首個浸沒式液冷儲能電站,梅州抽水蓄能電站二期工程等項目陸續開工建設。成功入選省級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8個工業園區列入省級園區循環化改造試點。
堅決推進綠美梅州生態建設。深入實施綠美梅州生態建設“八大工程”,在全省率先建立市、縣、鎮、村四級林長製體係,不斷拓展“綠水青山”轉化為“金山銀山”的實現路徑,大力發展竹產業、油茶產業等綠色富民產業,成功申報首批省級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製試點市。全麵完成第一階段44宗小水電站退出整改任務,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複工程2022年度績效評價全國第一。
堅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2021年以來,梅州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率(AQI)持續位居全省第一,國省考斷麵平均水質達標率、優良率均為100%,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均達考核目標要求。至2023年底全市農村生活汙水治理率達63.69%,率先開展“無廢城市”建設試點。
梅州市高度重視此次督察工作,堅持邊督邊改、立行立改,推動解決了一批群眾身邊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截至2024年12月底,督察組交辦的135件信訪舉報問題,已辦結111件,階段性辦結13件,未辦結11件,責令整改59家,立案處罰16家。
督察指出,對標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眾期待,梅州市部分工作還存在薄弱環節,一些突出問題仍需加快解決。
一是高質量發展的生態基礎還不夠紮實。
一些縣區和部門領導對生態環境領域長期存在的基礎性、係統性問題缺乏清醒認識、憂患意識、責任意識,存在盲目樂觀現象。
水汙染防治攻堅硬任務推進不夠有力。2021年以來,興寧市寧江水口水洋、豐順縣榕江北河龍溪、蕉嶺縣石窟河新鋪等國考斷麵不能穩定達標。其中,榕江北河作為榕江最大支流,下遊龍溪國考斷麵連續4年不能穩定達標。豐順縣城區汙水設施管網建設維護不到位,生活汙水直排問題突出。新建管網錯接漏接問題多,原有管網破損、堵塞、外水滲入問題嚴重。鎮村區域管網缺口大,每天大量汙水直排。農業養殖汙染監管不到位,榕江北河流域部分養殖場養殖廢水未經處理直接入河。
農村人居環境治理還有短板。截至督察進駐時,梅州市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工作管理體製機製仍不順暢,部分縣(區)生態環境部門既是行業監管部門,又是農村生活汙水治理項目的業主單位、運行維護管理單位。農村生活汙水處理設施管理運維不到位問題仍較為普遍,“四旁”“五邊”亂堆亂倒垃圾問題突出。
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落實的力度和深度還不夠。督察發現,在完善和細化覆蓋全麵的市、區(縣)兩級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清單,明確生態環境保護具體事項牽頭部門並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專題報告,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責、正向激勵、監督督辦等方麵的工作和機製還不健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製度未能有效落實,形成合力不夠。
二是美麗河湖建設和保護仍有短板。
有些地方和部門對流域水環境治理工作重視程度不夠,水環境保護壓力較大。
汙水處理設施運行效能普遍較低。城市(縣城)汙水管網係統性排查進展緩慢,底數不清。管網混接、雨汙合流導致部分雨水進入汙水處理係統,造成雨天大量汙水溢流外排,大埔縣、豐順縣、五華縣、平遠縣生活汙水集中收集率不足25%。生活汙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水平低,現有的15座縣級及以上汙水處理廠,有12座2022、2023年平均進水化學需氧量濃度低於80毫克/升。現有的105座鎮級汙水處理設施,有48座2023年平均進水化學需氧量濃度低於60毫克/升,有21座運行負荷率低於30%。
入河排汙口排查整治力度不夠。梅州市入河排汙口排查整治質量不高,2023年省級質量核查發現存在漏查漏報、生活汙水直排及截汙不徹底的情況。
畜禽水產養殖管控不夠到位。部分養殖場糞汙處理水平較低,無害化處理設施簡陋,糞汙資源化利用率低,存在直排外環境現象。水產養殖場基本以小散養殖為主,未配備尾水治理設施。
工業園區和部分企業廢水排放監管力度不足。有些部門和縣(市、區)對工業園區廢水排放監管不到位,個別工業園區汙水處理設施工藝與企業實際排放廢水類型不匹配,不能滿足工業廢水處理要求。部分工業企業汙染防治水平不高,治汙設施效能低下,違法排汙、超標排汙等環境汙染問題時有發生。
三是生態係統保護修複存在薄弱環節。
一些地方和部門對森林、礦產等資源保護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小水電站分類整改工作仍需加大力度。
森林資源保護不夠到位,部分縣(市、區)侵占公益林、破壞林地資源等問題仍然頻發。礦山開采破壞生態環境問題較為突出,部分礦山企業落實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複墾責任不到位。
小水電分類整改力度還需加大。有些縣(市、區)對小水電生態流量泄放監管工作重視不夠,執法缺位。截至2024年5月31日,梅州市生態流量在線率47.98%、泄放達標率37.42%,僅查處了1宗涉生態流量違法案件。部分水電站存在不同程度不按要求泄放生態流量、未安裝流量監控監測設備或安裝不規範等問題。
四是一些重點生態問題需要關注。
飲用水源、生活垃圾填埋場和中轉站、建築垃圾消納場、工業固體廢物等環境監管需要進一步加強。
飲用水保護及管理工作有待加強。現場檢查發現,豐順縣一鎮級自來水廠監管缺失,廠區內髒亂差,上遊的混凝土攪拌站衝洗廢水直流水廠。五華縣一磚廠部分區域位於益塘水庫縣級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廠區後方取土導致山體存在水土流失風險,威脅飲用水安全。個別縣城區隻有一個飲用水源地,急需建設應急備用水源。
生活垃圾收運監管處置存在漏洞。個別垃圾填埋場雨汙分流不完善、現場管理粗放,積存滲濾液超調節池警戒線,存在環境安全隱患。部分生活垃圾中轉站未按規範要求建設和使用,滲濾液轉運台賬不完善,滲濾液監管不到位,清洗廢水直排外環境,臭味濃烈。
建築垃圾消納場管理粗放。梅州市已建成建築垃圾消納場8座,設計處理能力8354萬立方米,實際處理量僅240萬立方米,負荷率2.87%,梅江區、大埔縣建築垃圾消納場投運至今運行負荷率為0。部分已運行的建築垃圾消納場管理不到位,“散亂汙”現象突出。
工業固廢管理水平亟需加強。有關部門對汙泥處置企業全過程監管落實不到位,存在監管盲區。危險廢物貯存不規範現象較普遍,部分企業未按要求貯存危險廢物或未規範設置危險廢物貯存場所。
汙水處理行業進水在線監測工作監管力度不夠。有關部門及運營方對進水在線監測設施建設和運營監管力度不足,進水異常數據出現頻率高,無法真實反映部分時段進水濃度和汙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梅縣區5座鎮級汙水處理廠未按要求安裝進出水在線監測設備,未辦理排汙許可證。
督察要求,梅州市委、市政府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省委“1310”具體部署,統籌推進“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美麗全運和綠美梅州生態建設,一體推進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實現減汙降碳協同增效。加快汙水管網規劃建設,不斷提高生活汙水處理設施運行效能,加大入河排汙口排查整治力度,強化畜禽養殖業汙染治理,整體提升寧江、榕江北河、石窟河及其幹支流水質,著力打造美麗河湖。紮實推進美麗圩鎮、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不斷提高農村生活汙水治理率。充分利用在線監測數據強化工業企業監管,不斷提高企業治汙能力。樹牢生態環境安全底線,破解生活垃圾滲濾液處置、固體廢物收集處理和尾礦庫治理等難題。切實解決好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對失職失責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依規依紀依法嚴肅、精準、有效開展問責。
督察強調,梅州市委、市政府應根據督察報告,抓緊研究製定整改方案,在45個工作日內報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梅州市委、市政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