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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梅州市2023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
——2025年3月26日在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上
梅州市審計局局長 丘加悅
來源:本網   時間:2025-03-31 16:56:45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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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受市政府委托,現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2023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突出問題的整改情況,請予審議。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審計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決貫徹中央和省關於切實抓好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部署,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市委審計委員會會議、全市審計工作會等會議7場次,部署落實“如臂使指、如影隨形、如雷貫耳”重要要求,加強對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的研究調度。市主要領導對2023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結果五華縣落實抽水蓄能電站項目建設征地移民安置等整改事項作出批示13次,相關市領導召開分管領域整改會議專題研究整改工作,有效推動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取得實效。根據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市審計局通過“全覆蓋”跟蹤督促、“掛銷號”動態管理,按項逐條跟蹤問效,持續抓好督促檢查,並通過強化與審計委員會成員單位等的聯動貫通,有力推動2023年度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取得實效。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審計整改工作部署推進情況

(一)加強組織部署,審計整改責任進一步壓實。市政府及時研究部署落實市八屆人大常委會二十三次會議的審議意見,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審計整改工作分工方案,明確整改責任及要求。有關縣(市、區)、部門和單位認真履行整改主體責任,緊盯關鍵環節、壓緊壓實責任、細化整改措施、加快問題整改。主管部門針對行業性、普遍性問題,強化行業監管,推動源頭治理。市審計局發揮監督落實作用,及時轉辦市主要領導批示,對照審計查出問題壓實有關單位整改責任2023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查出問題全部納入整改,完善清單台賬,落實銷號管理。

(二)嚴格審核把關,整改質效進一步提升。一是強化監督指導。市審計局認真履行對審計整改的跟蹤檢查、指導責任,嚴把整改質量關,按照“立行立改”“分階段整改”“持續整改”等分類實行“清單式”銷號管理,並向39個部門、單位印發審計整改通知書28份,發出審計整改督辦函7份。二是注重標本兼治。處理好查問題和促整改、治已病和防未病、治當下和管長遠的關係,指導行業主管部門、被審計單位在抓好同類問題排查整改的基礎上,查找管理製度上的漏洞,以點帶麵、舉一反三、鞏固整改成效。三是健全整改長效機製。市委審計委員會建立健全審計查出問題整改長效機製的實施方案等,打好全麵整改、專項整改、重點督辦“組合拳”,進一步推進審計整改工作製度化、規範化。

(三)深化貫通協作,整改監督合力進一步提升。審計監督與其他監督貫通協同機製不斷建立完善,與有關部門完善並落實信息溝通、線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機製,共同推進落實整改要求。加強與紀檢監察、巡察監督貫通,強化移送事項的配合協作,將審計整改情況納入巡察關注內容,對巡察發現的以往年度審計發現問題整改不徹底、不到位問題,啟動調查和督促。加強與人大監督的貫通,通過人大對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開展專題調研等方式,有效推動問題整改落實。加強與組織人事監督貫通,經濟責任審計整改報告按規定報送組織部門。加強與黨政督查的貫通,推動將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納入市政府對職能部門的績效考核範圍、納入依法治市考核範圍。加強與國資監督貫通,嚴格落實《市管國有企業審計監督與國資監管協同工作辦法》等製度,對審計查出的普遍性問題,及時向市國資委出具整改建議函進行提醒,強化對國有企業的監督管理。

二、審計查出突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至20251月,《關於梅州市2023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194個問題已完成整改149個,整改完成率76.8%(其中立行立改類129個已完成整改121個,整改完成率93.80%)。其中,63個突出問題中,已完成整改49個,整改完成率77.78%(其中立行立改類36個已完成整改35個,整改完成率97.22%)。通過整改,累計上繳財政資金6871.38萬元,追收各類資金2.6億元,促進資金統籌(使用)19.78億元,清理長期掛賬2.05億元,完善製度132項。

(一)財政管理審計查出突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市級財政管理及決算草案審計

1)關於財政收入方麵。一是對部分代收費單位未按規定將非稅收入及時足額繳入財政問題,經市財政局督辦,相關單位已將非稅收入3805.56萬元上繳國庫。二是對有3個單位未按規定及時征繳非稅收入問題,補征繳16.91萬元已上繳國庫,另追回資金631.16萬元。

2)關於財政支出方麵。一是對未按規定嚴格控製新增暫付款掛賬規模問題,市財政局已消化2023年新增暫付款6190萬元,並做好開源節流工作,堅持量入為出,以收定支的原則,把預算收支做實,避免出現新增暫付款掛賬。二是對部分分配至市直部門的上級專項轉移支付資金未按規定及時撥付問題,市財政局通過積極籌集和科學合理調度資金,促進資金下達使用8.28億元。

3)關於財政資金管理方麵。一是對有2個財政資金獎補項目績效目標未完成的問題,市財政局同市工信部門督促有關公司為小微企業提供融資需求和擔保支持,完成績效目標。二是對5個項目由於前期工作準備不充分等原因,實施進度緩慢,未完成預定的績效目標問題,現地質災害排危除險項目已完工並驗收,其他4個項目均已通過專家評審,資金撥付達80%。

2.部門預算執行審計。

關於政府采購和資產管理不嚴格方麵。對有3個單位7個項目未按規定執行政府采購問題,有關單位健全完善采購管理製度,組織法規學習,並在後期對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項目實行政府采購。

3.縣級財政決算審計

一是對未按規定將非稅收入及時足額繳入國庫問題,有關縣已將問題涉及的1115.20萬元全額上繳國庫。二是對未按規定將資產出租收入及時足額上繳問題,有關縣已將租金收入592.16萬元上繳財政。三是對多列財政非稅收入74.90萬元問題,有關縣2024年重新規範賬務處理,將公證費等項目列入專戶管理,不再納入預算管理。四是對部分鎮未按規定開征汙水處理費問題,有關縣住建、發改、水務、供水企業等部門正協調溝通建製鎮汙水處理費征收管理相關事宜,落實開征汙水處理費的相關流程等前期準備工作。五是對虛列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問題,有關縣已將虛列預算支出1000萬元撥付至預算單位。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查出突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百千萬工程”相關政策落實審計。

1關於涉農統籌整合資金管理不規範方麵。一是對部分涉農資金“以撥代支”問題,有關縣加快資金使用進度,促進資金統籌使用89.53萬元。二是對未統籌使用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涉農資金問題,有關縣召開會議研判,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確定牽頭部門,實現建設內容相似的項目由一個部門統籌負責,提高涉農資金使用效益。

2)關於經營性扶貧資產管理存在不足方麵。對扶貧項目跟蹤監測常態化機製落實不到位,未按規定對所有經營性扶貧資產的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問題,有關縣在2023年下半年對扶貧資產項目進行運行監測檢查時,已將問題涉及公司納入監測範圍。

2.優化營商環境相關政策落實審計

一是對未按要求完成部分“數字政府”改革建設工作任務問題,問題涉及的2個項目已完成改革建設工作任務。二是對未嚴格落實對政務數據資源的掛接、共享情況的監督工作問題,有關縣已將數據掛接至一網共享平台。三是對未按規定及時對處於低負載狀態的上雲信息係統服務器進行縮容或撤銷問題,有關單位已將低負載的雲服務器進行縮容和撤銷。

(三)重點民生項目審計查出突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市級社保資金審計

一是對縣級人社部門未按規定將過渡戶征地社保費劃入市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問題,有關縣人社部門已及時收回下撥至鄉鎮的資金。二是對有1個縣社保資金利息未專款專用問題,有關縣已將問題涉及的社保資金利息上解至梅州市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

2.醫療保險基金審計

1)關於部門監管不到位方麵。一是對未及時對違規問題進行核查處理問題,有關部門開展係列稽查調研和自查自糾工作,並追回醫保基金支付金額64.35萬元。二是對部分醫保定點藥店存在允許醫保個人賬戶資金支付非醫保目錄內的商品、借用其他店的POS機進行刷卡等違規行為問題,有關部門通過組織零售藥店開展自查自糾、召開學習會議、下發整改通知、填寫自查表格等方式,督促定點零售藥店落實整改。

2)關於醫保基金收支管理不到位方麵。對未按規定及時清理長期掛賬問題問題涉及金額1.23已進行調賬處理  

3.住房公積金籌集、管理、使用情況審計。

對未嚴格按要求進行資金管理,未采取競爭性方式選擇存放銀行問題,市住房公積金中心按招標程序與8家中標銀行分別簽訂了合同,2024年住房公積金定期資金存放按照招標結果進行分配。

(四)國有資源資產審計查出突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有2個單位的部分國有資產閑置問題,1個單位已對閑置資產建立了台賬,對部分資產擬按照出租方式進行盤活,目前正在尋找合適承租方,另一個單位部分閑置資產已啟用。

(五)重大投資項目審計查出突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征地移民安置審計

1)關於征地補償方麵。一是對重複發放征地補償款40.50萬元問題,有關鎮組織人員重新核實發放征地補償款,向重複發放的移民戶發出“退回款項通知書”,將收回的2.35萬元上繳財政,未收回的款項將在2025年長效補償費用中抵扣。二是對未按規定辦理移民安置區部分用地報批手續問題,有關單位已將需辦理用地報批用地,納入城鎮批次用地開展組卷報批工作,上報至市自然資源局審批。

2)關於安置區建設方麵。是對安置區工程招標確認的中標價與簽訂的合同價不一致問題,有關單位認真梳理和查閱所有項目招標情況,查實查證是否啟動招標程序,同時組織業務人員學習有關政策法規,避免今後再次出現此類情況。二是對違規將工程直接發包給無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問題,有關單位組織業務人員學習相關文件製度,今後在項目前期加強對參與招標的公司資質審查。

3)關於征地工作經費管理使用方麵。未及時建立健全資金管理辦法及內控製度,財務製度建設滯後問題,有關單位已修訂完善財務管理內部控製製度等十項製度

2.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項目建設推進情況審計

1)關於部分項目工程建設管理不規範方麵。對有2個項目施工進度嚴重滯後問題,目前1個項目已竣工驗收並投入使用,另1個項目累計完成投資515萬元,因資金缺乏,現正在爭取超長期國債補助資金和地方專項債券資金

2)關於部分專項債券資金管理使用不規範方麵。一是有2個項目專項債券資金未達支付條件提前支付6652.22萬元問題,問題涉及的6652.22萬元現已達到支付條件,全部解除監管,有關單位已將孳息29.05萬元上繳國庫,追回資金576萬元。二是有1個項目專項債券資金被挪用問題,有關單位已將被挪用的384.1萬元作為工程進度款撥付至施工單位,並製訂完善了工程建設管理製度。三是有1個項目超範圍使用專項債券資金用於購買設備問題,有關單位組織財務部全體職工學習《廣東省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等財經法規,重新修訂了本單位的專項資金管理製度,將問題涉及的412.31萬元全額進行調賬處理。

3.市管企業新建和續建項目建設管理情況審計。

1)關於部分項目建設管理不規範方麵一是對有1個項目未經市國資委審核同意擅自調整項目建設內容問題,有關單位向市國資委補充上報了項目內容調整的情況報告,組織各下屬單位、公司項目管理相關人員開展項目投資流程培訓會,分管領導對投資發展部業務人員進行談心談話,深入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二是對有2個項目未按規定進行工程竣工結算問題,現1個項目已取得竣工結算定案書,完成竣工結算,另1個項目施工方已完成結算書編製,第三方正在審核確認。

2關於部分資產管理使用不規範方麵。對有1個項目的應收賬款未及時收回問題,問題涉及3321.95萬元均已收回。

三、尚未整改到位問題的原因分析及下一步安排

部分問題仍在持續整改的原因:一是部分問題因地方財力薄弱、“三保”壓力大等原因未完成整改,需時間消化,分階段加以解決。如市財政暫付款掛賬問題等。二是主管部門履行監督管理責任不夠到位,對跨部門問題整改合力還不強,如部分鎮未按規定開征汙水處理費等問題。三是部分問題綜合性、複雜性交織,如未按規定及時征繳非稅收入問題,疊加涉及社會維穩等因素,需細化工作措施、有序推進。

針對以上問題,有關地方、部門和單位對後續整改作出了安排:一是加大整改力度,堅持分類施策。進一步壓實整改主體責任,找準症結,精準施策落實後續整改。對已到期未完成整改問題,加強跟蹤督辦,推動盡快完成整改;對未到期問題,督促責任單位嚴格按照時間表、路線圖持續抓好整改。二是強化督查指導,落實銷號管理。市委審計辦、市審計局持續加強跟蹤督促檢查,嚴格執行銷號製度,嚴把整改質量關,適時開展整改“回頭看”;強化業務指導,推動標本兼治、規範管理,持續鞏固整改成效。三是健全貫通機製,推動成果運用。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審計委員會關於推進梅州審計高質量發展的部署要求,加強與紀檢監察、巡察、組織人事等的溝通協調,在強化審計移送反饋、審計整改情況納入新一輪巡察關注內容、推動審計整改成果作為幹部考核評價內容等方麵形成合力,推動審計權威高效。

下一步,我們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繼續嚴格執行中央及我市有關審計整改工作要求,堅決扛起審計整改督促檢查責任,進一步推動我市健全完善審計整改長效機製,持續做好審計整改檢查,深化審計成果運用,始終堅持科學整改,避免簡單整改、機械整改,切實將審計整改成果轉化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