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開展2018年度行政執法案卷評查
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屬各行政執法單位:
為進一步提高行政執法案卷質量,規範行政執法程序,促進依法行政,根據《廣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和《廣東省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辦法》(粵府令第231號)的有關規定,決定在我市範圍內開展2018年度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查範圍
我市範圍內具有行政執法權的各行政機關及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或者依法委托的組織,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止已經結案的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製(行政強製案卷包括行政強製措施案卷和行政強製執行案卷)等行政執法案卷,均納入本次評查範圍。
二、評查標準
本次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的標準統一適用《廣東省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標準》(附件2)。
三、評查方式
評查采取各行政執法單位自查和市法製局結合2018年依法行政考評工作組織抽查的方式進行。
四、具體安排
本次案卷評查從本年度11月1日開始,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階段(11月1日-11月25日)
各行政執法單位要按照本次案卷評查標準的要求,組織本部門開展自查自評,並形成書麵自查報告和梅州市2018年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分類統計表(附件3),紙質版請於11月30日前報市法製局督察科(市政府大樓709室)。如在本次案卷評查規定的期間內無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製的,需出具書麵說明。
(二)檢查階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
市法製局根據各單位的自查報告和梅州市2018年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分類統計表(附件3)結合2018年依法行政考評工作抽取被檢單位的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製案卷進行評查。具體檢查時間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法製機構要參照本通知,組織開展本級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並於12月10前完成這項工作,案卷評查情況於12月20日前書麵反饋至市法製局督察科。案卷評查報告要寫明發現的問題以及要求整改落實情況。
2、本次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的組織開展情況將作為各單位本年度依法行政考評依據。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積極部署,精心組織,確保按要求高質量地完成這項工作。
(聯係人:葉青,聯係電話:2260051,電子郵箱:mzsfzjdck@163.com。 )
附件1.《廣東省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辦法》
附件2.《廣東省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標準》
附件3. 《梅州市2018年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分類統計表》
附件4.《 2018年案件評查聯係人信息表》
梅州市法製局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