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接受陳新同誌辭去梅州市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職務的決定
來源:本網
時間:2019-05-06 09: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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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新同誌因工作變動原因,請求辭去梅州市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職務。根據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廣東省司法廳關於印發《廣東省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方式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經研究決定,同意陳新同誌辭去梅州市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職務的請求。
公示時間為7天(2019年5月6日至5月12日),如有問題,請向梅州市司法局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反映。
聯係人:張春輝
聯係電話:(0753)2308031
梅州市司法局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