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仲裁委員會是梅州市的民商事仲裁機構。一直以來,梅州仲裁委員會堅持以服務梅州經濟建設大局、維護社會穩定為己任,秉承為當事人提供優質服務的宗旨,通過仲裁調解、裁決等方式解決商品房預售、民間借貸、租賃、買賣、建築工程等合同糾紛,為化解矛盾糾紛和促進社會穩定發揮了較大作用。為適應仲裁業務發展的需要,擬麵向社會公開選聘仲裁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條件
報名參加選聘的人員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公道正派、誠實守信,在本行業、本專業內有較高威望和社會影響力的人士;
(二)熱愛仲裁工作,願意遵守《梅州仲裁委員會章程》、《梅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梅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守則》等相關規定;
(三)具有較好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能夠組織開庭審理案件、製作法律文書;
(四)身體健康、精力充沛,有相應的時間從事仲裁工作;
(五)能夠保證及時、高效、公正辦理案件;
(六)必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規定的以下任職資格條件之一:
1、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從事仲裁工作滿八年;
2、從事律師工作滿八年;
3、曾任法官滿八年;
4、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並具有高級職稱;
5、具有法律知識、從事經濟貿易等專業工作並具有高級職稱或具有同等專業水平。
二、報名要求
1、提交《仲裁員申請表》(見附件)一式二份。請按要求填寫,並由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簽署同意擔任兼職仲裁員的意見。此表可在梅州市司法局網站的網上辦事欄目、梅州市律協協會微信公眾號處下載或到梅州仲裁委員會秘書處索取。
2、提供身份證、資格證書、執業證書、職稱證書等證明本人身份情況及符合應聘仲裁員條件的相關證明文件複印件一份,退休人員還需提供退休證。以上材料如為證件,需提供原件,原件核對後當即歸還,其他報名材料恕不退回。
3、提供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麵照片二張。
三、選聘程序
1、依報名人員提交的資料,按《仲裁法》及本會《章程》規定的條件進行審查。
2、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提請梅州仲裁委員會全體會議審議,通過後聘任,發給聘書並向社會公布。
四、工作待遇
對符合條件聘為仲裁員,且依法承辦了梅州仲裁委員會受理的案件,將按規定支付一定的報酬。
五、報名時間、地點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8日止。
聯係地點:梅州市江南梅江三路85號(郵政編碼:514021)
聯係電話:0753-2308030,聯係人:劉斌
梅州仲裁委員會
2022年3月2日
附件:
《第五屆梅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申請表》
(本表打印、複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