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司法局按照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查糾整改環節工作要求,堅持全麵從嚴管黨治警,圍繞“五個過硬”要求,突出築牢政治忠誠、清除害群之馬、整治頑瘴痼疾、弘揚英模精神“四項任務”,狠抓自查自糾、組織查處、專項整治、整改提升等各項工作,推動我市司法行政係統隊伍教育整頓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現將查糾整改環節整治成果予以公示,請社會各界監督。
一、自查自糾方麵
(一)全麵開展談心談話。嚴格按照“六類對象必談”“六種情況必談”“六項內容必談”要求,把準時機、多輪次開展談心談話,並加強對談話結果的分類分析及成果運用。目前,全局幹部職工已全部落實談心談話工作要求,談心談話覆蓋率達到100%。
(二)認真開展個人自查。組織187名在編在職幹部職工三輪次自查填報,目前,市局應查人數187人,實際自查填報187人。96人主動向組織反映自身問題。
(三)認真開好專題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通過征求意見、談心談話、對照查擺、批評與自我批評等環節,認真開展好黨組專題民主生活會,各黨支部均按要求召開了專題組織生活會。
(四)核查並兌現從寬政策。嚴格按照“自查從寬、被查從嚴”政策要求,依規依紀兌現“自查從寬”政策。對全局96名主動說明問題的幹部職工通過召開警示教育大會由局長進行集體談心談話,並由本人提出整改方案,明確整改事項和整改措施、時限,作出整改承諾;對違規注冊了個體工商戶(現已注銷)的人員已按幹部管理權限進行了組織談話提醒。
二、組織查處方麵
(一)認真做好舉報線索核查、涉黑涉惡案件(線索)倒查、隊伍建設巡查工作,同時選派2名律師參加涉法涉訴重點案件評查工作,並積極協助檢察機關開展社區矯正在矯人員脫管、漏管的案件和監獄違規違法“減假暫”案件的法律監督專項檢查。
(二)按照省司法廳部署,我局組織市縣社區矯正業務骨幹到江門市司法局進行社矯對象檔案評查,積極配合肇慶市司法局到我市開展社矯對象檔案評查,經評查,未發現我市社區矯正人員脫管、漏管現象。
(三)通過智能化數據排查,發現全係統有5名幹警違規注冊了個體工商戶(現已注銷),未發現幹警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存在違規辦企業的情況,未發現我局幹部職工存在違反幹預司法“三個規定”的行為。
三、專項整治方麵
(一)通過開展專題學習、專題會議、向社會發布“三個規定”倡議書、給幹警家屬發一封家風建設倡議書、全員簽訂承諾書,印發相關製度等,認真做好整治違反防止幹預司法“三個規定”工作。
(二)通過加強學習、“家訪”宣傳、公開整治承諾、開展全麵排查、進行甄別認定、給予區分處理、建立信息庫等,印發了相關製度,認真做好整治司法行政幹警及其家屬違規從事經營活動、違規參股借貸工作。
(三)對“整治違規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此類內容中涉及社區矯正監管工作進行了專項整治,未發現社區矯正人員脫管、漏管情況。
(四)通過開展自查自糾、廣泛征集線索、全麵排查核查、依法依紀處理、建立長效機製等,認真開展整治法官檢察官離任後違規從事律師職業、充當司法掮客工作,經摸底排查,未發現此類違規執業情況。
(五)認真整治政法係統行業部門其他突出問題工作。
1.我局將“溝通協調不暢,內部矛盾化解不及時問題”作為自選項目,印發相關製度,進一步加強溝通協調,積極有效化解各種內部矛盾。
2.我局開展“律師、公證、司法鑒定人員違規違法執業,不履職盡責,損害群眾利益”問題的整治,印發了《市司法局關於防範法院、檢察院離任人員違規從事律師職業的工作製度》。
3.市戒毒所迅速開展了“警察與戒毒學員、警商關係不清問題”的專項整治行動,深入排查,針對發現的問題和廉政風險點,全麵開展專項整治,製定了3個工作製度。
(六)完成了17個市直單位的“三個規定”“萬長”大宣講和公開承諾行動,積極開展了不當執法司法行為排查和頑瘴痼疾百千萬線索核查行動,經排查,本係統無不當執法司法行為,交辦一宗違規違法辦理相關案件已進行複查,複查情況已報市教育整頓辦。
四、整改提升方麵
(一)積極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出台了《“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實施方案》,開展了辦實事活動11場次,落實了送法四進、矛盾糾紛化解、法律援助服務、公證便民、健全調解平台、全省監獄(戒毒所)遠程視頻會見業務、禁毒宣傳等7個便民利民服務措施,出台了10個便民利民服務製度,切實把學習成果轉化為工作成效。
(二)完善製度機製。圍繞市級司法行政係統頑瘴痼疾整治項目,圍繞司法行政係統正風肅紀、素質能力提升、幹部輪崗、執法司法製約監督、便民利民措施等方麵,切實找準短板漏洞,建立健全規章製度,共製定出31條製度,切實嚴格內部管理,在全係統形成用製度管人、用製度管事、用製度管物的長效機製。
以上公告,請社會各界予以監督並提出意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