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廣泛聽取意見,增強政府立法的公開性和透明度,現將我局根據前期征集意見建議情況草擬的《梅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規章製定計劃(草案征求意見稿)》全文公布,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有關單位、各界人士可將相關意見通過書麵、電子郵件等形式反饋給我們。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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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司法局
2020年10月13日
梅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規章製定計劃
(草案征求意見稿)
一、製定項目 (共1項)
項目名稱: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
起草單位: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二、預備項目(共1項)
項目名稱:梅州市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辦法
起草單位: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於《梅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規章製定計劃(草案征求意見稿)》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章製定程序條例》《梅州市人民政府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製定政府規章程序規定》,為做好2021年度市政府規章製定計劃的相關編製工作,我局前期向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發函廣泛征集規章項目,並在局門戶網站發布公告向社會公眾征集相關意見建議。根據意見建議征集情況,我局經認真研究後草擬了《梅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規章製定計劃(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計劃》)。
一、主要內容
《計劃》包括製定項目和預備項目兩方麵內容。製定項目是指具有較強立法必要性且立法時機成熟,擬於年度內完成的項目。預備項目是指具有一定立法必要性,但立法時機或者立法技術等方麵不一定完全成熟的項目;預備項目按照“成熟一個審議一個”的原則,視情況在2021年或者以後年度報送審議。
《計劃》擬確定一個製定項目和一個預備項目。其中,製定項目是《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預備項目是《梅州市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辦法》。
三、建議立項的主要理由
(一)《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關於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係列文件精神,著力解決當前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中的突出問題,實現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管理目標,有必要適時開展專門立法。通過針對性的地方立法,規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置各個環節,明確相關責任主體、落實部門監管責任、細化相關措施要求,可以更有力提高我市生活垃圾管理的法製化、規範化水平,從而改善人居生活環境,推進我市生態文明建設。該立法事項屬於《立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的“城鄉建設與管理”方麵的規章製定範圍。同時,根據部門職責,建議由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起草相關草案。
(二)《梅州市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辦法》
針對當前我市在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各類建築物、構築物、管網以及居民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所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他廢棄物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適時製定相關政府規章,進一步明確相關責任主體、落實部門監管責任、細化相關措施要求,可以更有力提高我市建築垃圾管理的法製化、規範化水平,切實維護良好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該立法事項屬於《立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的“城鄉建設與管理”方麵的規章製定範圍。同時,根據部門職責,建議由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起草相關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