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8號),現將我局製定的水泥、電線電纜、自動電飯鍋、燃氣用具、成品油、煙花爆竹、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電熱水壺、電磁灶、校服、配裝眼鏡、老視成鏡、摩托車乘員頭盔、電動自行車頭盔、人造板、保溫材料、塑料管材及管件、學生用品、危險化學品、紙及製品、化肥等21種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予以通告。前期已發布同類產品的監督抽查實施細則自本通告印發之日起作廢。
附件:1.梅州市水泥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
2.梅州市電線電纜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
3.梅州市自動電飯鍋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
4.梅州市燃氣用具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
5.梅州市成品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
6.梅州市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
7.梅州市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
8.梅州市電熱水壺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
9.梅州市電磁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
10.梅州市校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
11.梅州市配裝眼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
12.梅州市老視成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
13.梅州市摩托車乘員頭盔、電動自行車頭盔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
14.梅州市人造板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
15.梅州市保溫材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
16.梅州市塑料管材及管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
17.梅州市學生用品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
18.梅州市危險化學品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
19.梅州市紙及製品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
20.梅州市化肥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
21.梅州市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
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