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梅州市加快實體經濟振興發展若幹措施及其配套文件的通知》規定,經我局黨組會議研究同意,擬對2024年度使用地理標誌專用標誌補助項目進行資助,現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3月19日—3月25日(共7天)。對公示項目有異議者,請於公示期內提供書麵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個人提交的材料請署真實姓名和聯係方式,單位提交的材料請加蓋單位公章。
附件:2024年度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擬資助項目清單
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9日
(聯係人:宋益群,聯係電話:0753—2187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