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強化企業屬地登記管理,根據機構改革精神,按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和外商投資相關規定和工作需要,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將部分企業移交屬地登記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企業移交戶數
市局決定將16戶企業(名單見附件)移交屬地登記管理,企業登記機關由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調整為屬地市場監督管理局。
二、企業移交流程
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和屬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完成企業數據的交接。企業不需要辦理遷移登記,可以通過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係統”查詢調整後對應的企業登記機關,憑原營業執照到調整後的登記機關辦理企業登記業務。
三、有關事項
(一)換證前市局原核發的營業執照繼續有效。
(二)移交屬地登記的企業名稱、經營範圍等登記事項暫時保持不變。
(三)自2025年1月10日起,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移交到屬地登記管理的企業由屬地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企業日常監管和檔案查詢等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市局移交屬地登記管理16戶企業名單
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