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及《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等相關規定,2024年,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了電飯鍋、電磁灶2種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抽查了梅州高新區(佘江)轄區內2家生產企業的各1款自動電飯鍋、1家生產企業的2款電磁灶,共抽查了3家企業4款產品,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產品,不合格檢出率為0%。
二、抽查結果分析
(一)自動電飯鍋產品抽查結果分析
本次共對2家企業生產的2款自動電飯鍋產品進行抽查,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產品。該種產品2022年未檢出不合格產品,2023年不合格檢出率為14.29%。
本次檢驗依據為GB 4343.1—2018 《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電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發射》、GB 4706.1—2005《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9—2008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液體加熱器的特殊要求》、GB 12021.6—2017《電飯鍋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及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團體標準、地方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要求。
本次抽查重點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耐潮濕、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條的試驗)、穩定性和機械危險、機械強度、結構(不包括第22.46條的試驗)、內部布線、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接地措施、螺釘和連接、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能效等級(熱效率值、待機狀態功率、保溫能耗)、端子騷擾電壓(連續騷擾)、騷擾功率和輻射騷擾等20個項目進行檢驗。
(二)電磁灶產品抽查結果分析
本次共對1家企業生產的2款自動電飯鍋產品進行抽查,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產品。該種產品2022年未抽查,2023年未檢出不合格產品。
本次檢驗依據為GB 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29—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便攜式電磁灶的特殊要求》、GB 4706.14—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烤架、麵包片烘烤器及類似用途便攜式烹飪器具的特殊要求》、GB 4706.22—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駐立式電灶、灶台、烤箱及類似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GB 21456—2014《家用電磁灶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GB 4343.1—2018《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電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發射》、GB/T 23128—2008《電磁灶》
及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團體標準、地方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要求。
本次抽查重點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耐潮濕、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條的試驗)、穩定性和機械危險、機械強度、結構(不包括第22.46條的試驗)、內部布線、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接地措施、螺釘和連接、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能效等級(熱效率值、待機狀態功率)、端子騷擾電壓(連續騷擾)、騷擾功率和輻射騷擾、噪聲等21個項目進行檢驗。
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