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送達《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告知書》
(梅市市監吊銷罰告字〔2023〕1號)的公告
梅州巨興港森實業有限公司等公司(共69家):
大埔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梅州巨興港森實業有限公司等公司(共69家)經過連續6個月的實地核查,發現在登記注冊地址均無你等69家公司,且電話無法聯係。國家稅務總局梅州市稅務局出具《關於核查91戶企業擬吊銷企業稅務情況的複函》,證明梅州巨興港森實業有限公司等公司(共69家)納稅狀態非正常。你等69家公司的上述行為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公司成立後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後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規定所指的開業後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公司成立後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後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的規定,結合本案事實,本局擬對你等69家公司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由於你等69家公司均不在住所經營,我局采取直接送達、郵寄送達兩種方式均無法送達《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告知書》(梅市市監吊銷罰告字〔2023〕1號),根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現公告送達《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告知書》(梅市市監吊銷罰告字〔2023〕1號),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附件:《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告知書》(梅市市監吊銷罰告字〔2023〕1號)和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擬吊銷營業執照公司名單(共69家)
辦案人員:陳國生、胥傳偉 聯係電話:2321326
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