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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通知公告 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梅州市知識產權職業教育推廣普及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梅州市知識產權職業教育推廣普及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來源:本網   時間:2022-12-23 09:28:20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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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進我市知識產權職業人才隊伍建設,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為建設知識產權強市提供人才支撐。我局計劃組織開展梅州市知識產權職業教育推廣普及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梅州市知識產權職業教育推廣普及項目申報指南”(見附件1,以下簡稱“申報指南”)印發給你們,並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名稱

  1.梅州市知識產權職業教育推廣普及項目。

  二、申報方式

  請各申報單位按照申報指南要求,將申報材料的紙質件(一式五份)和電子件(可編輯版word及蓋章掃描PDF版)寄送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促進科項目聯係人,並注冊登錄“梅州市知識產權綜合業務係統”填寫申報書,所提交的書麵材料必須與網上填報信息一致。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原則上應為廣東省內注冊的職業教育學校等,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申報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須一並遵循。

  (二)項目申報資料。申報單位按照項目“申報指南”的要求填寫規定格式的申報材料,相關附件在申報時必須同時提交,未按規定提交、缺少紙件或電子件的,均視為形式審查不合格,不進入專家評審環節。申報材料請精煉簡潔,勿提交與此項目申報無關的內容及附件。

  (三)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對申報單位存在虛假申報、騙取專項資金的違法行為的,依照相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追回財政資金,5年內停止其申報專項資金資格,並向社會公開其不守信用信息。

  四、申報程序

  (一)申報。申報單位在申報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請申報單位登錄"梅州市知識產權綜合業務係統"完成注冊後選擇相應申報項目,按係統提示填報並上傳相關資料。

  (二)項目評審。我局將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資格審查和評審,本次申報及評審結果我局將根據項目預算等實際情況綜合確定是否立項。

  五、申報時間

  申報時間為發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8日上午,逾期將不接受申報。

  係統技術支持聯係人:葉連上、許偉科,電話:15016291645、13824583319。

  項目申報辦理聯係人:曾富文,電話:0753-2265369                   地址:廣東省梅州市梅江區彬芳大道82號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促進科。


  附件1:梅州市知識產權職業教育推廣普及項目申報指南。


  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