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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通知公告 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2022-2023年知識產權促進工作項目及2023年度省級下放知識產權工作專項資金(促進類)項目庫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2022-2023年知識產權促進工作項目及2023年度省級下放知識產權工作專項資金(促進類)項目庫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來源:本網   時間:2022-10-31 15:29:26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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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知識產權促進工作,根據《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廣東省省級財政資金項目庫管理辦法(試行)》《廣東省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市場監督管理)管理辦法》相關要求,我局計劃組織開展省知識產權工作專項資金項目庫入庫工作。現將“2022-2023年知識產權促進工作項目及2023年度省級下放知識產權工作專項資金(促進類)項目庫項目申報指南”(見附件1—2,以下簡稱“申報指南”)印發給你們,並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方式

  請各申報單位按照申報指南要求,將申報材料的紙質件(一式五份)和電子件(可編輯版word及蓋章掃描PDF版)寄送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促進科項目聯係人,並注冊登錄“梅州市知識產權綜合業務係統”填寫申報書,所提交的書麵材料必須與網上填報信息一致。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原則上應為廣東省內注冊的科研機構、高校、企事業單位和行業組織等,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申報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須一並遵循。

  (二)項目申報資料。申報單位按照項目“申報指南”的要求填寫規定格式的申報材料,相關附件在申報時必須同時提交,未按規定提交、缺少紙件或電子件的,均視為形式審查不合格,不進入專家評審環節。申報材料請精煉簡潔,勿提交與此項目申報無關的內容及附件。

  (三)申報單位不得以同一個項目內容重複申報或多頭申報專項資金。

  (四)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對申報單位存在虛假申報、騙取專項資金的違法行為的,依照相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追回財政資金,5年內停止其申報專項資金資格,並向社會公開其不守信用信息。

  三、申報程序

  (一)申報。申報單位在申報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請申報單位登錄“梅州市知識產權綜合業務係統”完成注冊後選擇相應申報項目,按係統提示填報並上傳相關資料。

  (二)項目評審。我局將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資格審查和評審,按照評審結果列入省下放市縣知識產權專項資金項目庫。本次申報及評審結果僅將列入項目入庫名單,我局將根據項目預算等實際情況綜合確定是否立項。

  四、申報時間

  申報時間為發文之日起至2022年11月7日上午,逾期將不接受申報。


  係統技術支持聯係人:葉連上、許偉科,電話:15016291645、13824583319。

  項目申報辦理聯係人:曾富文,電話:0753-2265369                 

  地址:廣東省梅州市梅江區彬芳大道82號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促進科。


  附件:1.2022-2023年知識產權促進工作項目申報指南;

             2.2023年度省級下放知識產權工作專項資金(促進類)項目庫項目申報指南。


  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