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市監函〔2022〕115號
市全麵實施標準化戰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園區分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廣東省標準化條例》和《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批準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製定地方標準的通知》(粵市監標準〔2020〕567號)等規定,為做好市級地方標準的製修訂工作,現征集2022年度梅州市地方標準立項建議。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立項範圍
㈠為滿足地方自然條件、風俗習慣、地理標誌產品等特殊技術要求,或者在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等領域需要在全市範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可申報市級地方標準。重點支持地理標誌產品、鄉村振興、現代農業和“粵菜師傅”“廣東技工”“南粵家政”三項工程等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點任務涉及的項目。
㈡對一般工業產品的技術要求,有機、綠色、無公害農產品標準以及符合市場競爭和創新發展需要,可以由市場主體製定的標準,原則上不受理立項申請。
二、立項要求
㈠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低於強製性標準的技術要求。沒有相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省級地方標準。
㈡申報單位應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提出立項建議,對報送的項目要從科學性、可行性等方麵進行充分論證,確保申報項目的必要性和先進性。
㈢申報單位應為項目提供必要的組織、人力和經費等保障,確保項目能順利進行。
㈣項目下達後,無正當理由不得變更項目名稱、起草單位和進度安排等。因客觀情況變化確需變更的,需向市市場監管局提交書麵申請,批準同意後再行調整。
三、申報材料
㈠《梅州市地方標準製修訂計劃項目建議書》(一式五份)(見附件1);
㈡標準草案(詳細列出標準的範圍和主要技術內容。修訂標準的,需說明擬修訂的內容) (一式五份);
㈢申報單位的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一式五份);
四、申報程序
㈠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地方標準的組織申報工作。申報單位將申報材料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其中地理標誌產品標準項目報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其他標準項目報市級行業主管部門)。
㈡各行政主管部門對立項建議進行審核,合並重複和相類似的項目,提出本年度擬立項項目,按照優先順序填寫《梅州市地方標準製修訂計劃項目彙總表》(見附件2,以下簡稱《彙總表》)。
五、申報時間
各行政主管部門請於2022年5月10日前將《彙總表》和申報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報送至市市場監管局質量發展與標準化科,以正式提交紙質材料的日期或郵戳日期為準,逾期則不予受理。
郵寄地址:梅州市梅江區彬芳大道南 82 號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三樓質量發展與標準化科(郵編:514072),郵箱:mzsscjzfk@meizhou.gov.cn。
聯係人:劉誌為、李夢露,聯係電話:2321396。
梅州市市場監管局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