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遠縣“三措施”強化食品安全“兩個責任”,構築食品安全防線。一是科學分級,重劃“責任田”。組織食安人員按照《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標準(2017)》,對平台包保主體進行重新核定和調整維護,合理確定包保督導頻次、簡化督導記錄、取消對村(社區)幹部協助開展食品安全工作情況考核等,切實減輕基層負擔,提高幹部對包保督導工作的信心,落實包保督導責任。二是強化落實,織密“監督線”。推進常態化督導和防控的同時,聚焦食品生產企業、農貿市場、學校食堂等重點行業和領域,將督導與監管相結合,加強執法“兜底式”檢查,探索實行問題整改督導閉環、執法閉環的“雙閉環”模式。三是廣泛宣傳,築牢“意識線”。舉辦“兩個責任”包保幹部培訓,增強各鎮包保幹部的食品質量安全意識和食品標準化意識。結合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等,廣泛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活動,提升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氛圍。
(平遠縣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