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社局,市直各有關單位:
現將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開展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工作的通知》(粵人社函〔2012〕910號)轉發給你們,並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並貫徹執行。
一、報送名額
本次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選拔工作,繼續實行限量推薦。省人社廳下達給我市的指標控製數量不超過4名(其中高技能人才2名),各縣(市、區)人社局、市直各主管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推薦1名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或高技能人才,不得超過推薦名額。
二、選拔推薦程序和選拔條件
(一)各縣(市、區)人社局和市直各主管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實施本地區、本部門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選拔和推薦工作。
(二)在選拔推薦過程中,應按照隸屬關係,由基層單位逐級向上級人事部門推薦人選。
(三)選拔條件應嚴格按照粵人社函〔2012〕910號文的規定執行;在選拔推薦過程中,要增加選拔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正、公平、公開。
(四)我局對各地、各部門推薦人選的材料進行審核,並組織專家對推薦的人選進行評議,並根據選拔條件和省下達我市的控製推薦指標數初定上報人選,報送市政府審批後呈送省人社廳。
三、報送材料和時間要求
(一)上報材料包括綜合報告一份,內容包括人選推薦情況、專家評議情況,並請注明聯係人及電話、傳真。
(二)被推薦人按規定逐項填報《專家情況登記表》或《高級技能人才情況登記表》,一式二份(其中原件一份),有關填報手續要完備。其中“考核情況”指近五年年度考核情況。
(三)推薦單位分別填寫被推薦人《2012年推薦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選一覽表》,一式二份,一覽表需加蓋推薦單位所在縣(市、區)人民政府或市直主管部門印章(注意預留梅州市人民政府印章位置)。
(四)被推薦人需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職業資格(或相應職業技能水平證書)獲獎證書、榮譽證書、成果鑒定等有關材料複印件各1份。複印件須經推薦單位審核,並由核實人簽名和單位蓋章。
(五)報送材料一律按表格式樣統一規格,所需表格可直接從www.gdrst.gov.cn下載,複印件統一采用A4紙,並附電子文檔。
(六)報送材料須用牛皮紙質文件袋封裝,用A4紙貼麵,列明材料目錄,注明聯係人及電話、傳真,蓋報送單位公章。
(七)各縣(市、區)人社局、市直各主管部門務必於
附件:關於開展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工作的通知(粵人社函[2012]910號)。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